关于加强旗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党员日常管理细则”。
关于加强旗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旗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组织活动和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习教育(10分)
不断学习、加紧学习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之一,也是我们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水平、领导中国人民夺取革命和建设新胜利的重要武器,更是每个共产党员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跨越的必由之路。为了创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党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学习和教育工作。学习时要做到辅导、自学、交流“三集中”,时间、人员、学习内容“三落实”,学习笔记、讨论记录、体会总结“三到位”。一是严格执行每周学习日制度,每个星期都要有半天的集中学习时间,每缺少一次扣0.5分。二是年内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十六大精神、党章、党史、时事政治等培训两次以上,每少一次扣1分。
二、组织活动(15分)
㈠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要按规定定期开展上述活动,每缺少1项扣1分。㈡按照旗直党工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布置,积极开展好主题活动。做到有方案、有组织、有具体安排措施,并取得一定效果,每缺少一项扣2分。
㈢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文体活动,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激发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机关精神。一要积极参加旗直党工委、所在党委组织的文体活动,每少参加1项扣1分,在参加旗直党工委组织的活动中荣获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增加一定的分值,获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的加1分。二是旗直各党委年内要组织两次以上大型活动,每少一项扣2分,总支、支部不积极参加每少一次扣1分。
三、作风建设(20分)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机关的作风代表着党委和政府的形象,良好的机关作风既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保证。为此,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各项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在工作时间打扑克、下象棋及组织其它文体娱乐活动(党组织集中组织的文体,娱乐活动除外),每违反一次扣2分。
2、认真落实《八送八解决制度》、《旗直机关包扶嘎查村、机关干部包扶贫困户制度》等,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按照旗委的统一安排没有落实包村包户的扣2分,没有领导干部下乡记录扣2分,没有为农牧民办实事扣4分。
3、为优化全旗经济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各级党组织中推行“政务公开”和“三牌一证”(办公楼门前有指示牌、办公室前有去向牌、办公桌前有职责牌、外出执行公务有工作证)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
4、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级党组织每季度末都要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机关作风方面进行一次自查自纠,查一查是否存在从部门和小团体利益出发,拒不执行旗委政府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方针政策的行为;在经济管理、对外开放等各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下的拖沓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刁难勒索投资者、客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群众的行为;欺生排外、歧视旗外投资者、客户等行为,以及其他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没按期进行自查自纠的扣2分,查出问题没有及时纠正的扣5分,没有自查出问题,却发生问题的扣10分。发生问题比较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5分。
5、精简会议、改善会风
按照旗委有关精简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在召开全旗大型或重要会议时要做到“七不”(不开BP机和手机、不接电话、不乱交谈、不随便出入、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无特殊情况不请假)。召开会议实行反馈单制度,每违反一条对所在党组织扣1分。
6、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并取得一定效果。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无论对领导干部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还是对于加强广大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没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每少一次扣2分。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没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扣2分。
四、发展党员工作(10分)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生机活力的重要环节,发展党员必须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没有发展党员计划、不按程序发展的每项扣3分,年终抽查新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得不好扣4分,新发展的党员出现违法违纪等问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或延期的该项不得分。
五、按期交纳党费(10分)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没按期交纳党费的每一人次扣1分,年终没有全额上缴的不得分。
六、上报信息及调研文章(10分)
信息和调研工作是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调研可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提高工作方法。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年内要撰写一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每少一篇扣2分,旗直各党委每月要上报党建工作信息1篇以上,每少1篇扣1分。
七、档案工作(15分)
党建档案工作是党建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建工
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建立健全党建档案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直工发(2002)24号文件要求,由专人负责把党建工作档案按照七个分类标准,做到分类准确、目录清楚、资料齐全、装订整齐。每缺一类扣3分,资料不全扣2分,目录不清楚扣1分。
八、其它工作(10分)
旗直党工委和所属党委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要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
旗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按照十六大的要求,以改革的精神,积极研究解决旗直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旗直党工委将不定期地对旗直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年终考评总分达不到85分以上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优,单位领导班子不能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本细则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