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_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2:33:0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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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汇编中《辽宁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辽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突破口,以解决当前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实现学生、教师、学校和谐发展,为学生创造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县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规范性原则。依据国家、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意见》、《规定》要求,对各类办学主体进行全面督导监察。

2、导向性原则。充分发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导向功能,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措施,引领全县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引导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实效性原则。作为办学主体的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是督导检查的主要对象,在对其加强督导、促进整改的同时,激发学校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达到规范办学、创新发展的目的。

4、持久性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期性、持久性,避免短期行为和一阵风。

三、工作方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注重过程,注重整改,注重实效。

1、实行归口管理。县教体局和各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成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负责推动落实,教育督导室和教育纪检室是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促进者,负责督导检查和监察。各股室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落实责任、督查到位。

2、实行分级负责。县教体局和政府督导室负责对我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督促整改。

3、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在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同时,采取随机暗访的形式加强监督,每年将不定期对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要把对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四、督导检查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为推动工作,县教体局成立7个督导检查组,负责联系、指导、督查县直学校及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总结各校好的经验与做法。每组至少到各校督查3次,分组情况如下:

承担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局直学校督导检查任务的负责人及联络员

乡镇及学校负责人联络员乡镇及学校负责人联络员

首山镇刘

沫赵

旸唐马寨镇门天文王金梅

一高中穆家镇

三高中职教中心

刘二堡镇韩丙彪魏文林

齐留金河栏镇顾国仁顾喜强

柳壕镇甜水乡

二高中下达河乡

小北河镇回光春崔晓颖兴隆镇郎玺维徐丽文

黄泥洼镇寒岭镇

三新学校集美学校

隆昌镇付

莹聂春营

吉洞峪乡

八会镇

2.县教育局成立3个专项工作组,即,宣传组,由顾国仁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同志组成;政策咨询一组,由韩丙彪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中教股、小教股负责同志组成;政策咨询二组,由郎玺维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成教股负责同志组成;专项治理组,由局纪检委刘沫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局纪检委员组成。

宣传组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广泛营造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舆论氛围,引导学校、学生、学生家长以及整个社会正确认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各校好的经验与做法。同时,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政策咨询组工作职责:负责对《意见》、《规定》及配套政策的具体解读,并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专项治理组工作职责:负责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确定规范办学行为重点监督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县教体局确定9所学校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实施周报制度。学校名单如下:辽阳县二高中、辽阳县三高中、首山镇一中、刘二堡中学、小北河中学、首山镇二小、集美学校、辽阳县博才外语培训学校、辽阳县宏博外语培训学校。对重点监督学校主要监督以下内容:

1、学生上学、放学时间;

2、寄宿制学校学生起床时间、就寝时间;

3、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及作业量;

4、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

5、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情况;

6、教辅材料征订情况;

7、规范考试情况;学校是否按规定招生。

辽阳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工作领导小组

长:戴泽利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德学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顾国仁

县政府督导室主任

郎玺维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书记

韩丙彪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门天文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回光春

县教育体育局工会主席、团委书记

成员:

顾喜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助理督学

魏文林

县教育体育局中教股股长

齐留金

县教育体育局小教股股长

聂春营

县教育体育局德体卫艺股股长

徐丽文

县教育体育局成教股股长

王金梅

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股长

崔晓颖

县教育体育局中教股副股长

县教育体育局小教股副股长

辽阳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刘

成员:中教股、小教股、成教股成员

责:负责辽阳县教育体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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