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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旅[2011]105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各星级饭店: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市旅游星级饭店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旅星评发〔2011〕44号)和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皖旅星评[2011]44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2011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及星级旅游餐馆饭店年度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
二、复核要求
(一)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星级饭店复核工作。要坚持暗访为主,加强对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检查,促进星级饭店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按照标准规定严格处理。
(二)创新复核工作机制,规范复核工作程序。一是市星评办将对全市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星级饭店进行复核检查,二星级旅游星级饭店由所辖县、区旅游局进行复核检查。省星评办将继续实施对全省三星级以上饭店进行抽查。二是严格实行星评员工作反馈制度,加大对星评员工作质量的评估。被省星评委抽查复核的饭店要对省星评员的复核工作作出评价,填写《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件1)寄至省星评办,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市星评办。三是实行复核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在复核工作中,做到星评员公开,被复核星级饭店公开,复核结果公开,努力做到复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复核重点
(一)饭店顾客关注度较高的产品,如前厅、客房、早餐等,服务质量是否与相应星级标准相匹配、是否稳定,是否重视产品和服务的便捷度、舒适度与人性化。
(二)饭店在建设规格、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做了哪些调整,是否仍然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要求,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三)饭店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是否重视高效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是否有效调动全员及宾客参与节能减排工作。
(四)饭店的人员培训工作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饭店工作岗位标准的要求,人员技能交流、培训、考核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体系是否完备。
(五)饭店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近期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是否合理有效。
(六)饭店对外承包经营的部门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其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饭店对应星级的标准要求。
四、复核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前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和旅游餐馆,进行年度常规复核;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2011年度满四年期和五年期)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进行评定性复核。
五、复核程序
(一)年度复核
1、饭店自查:2011年10月20日前,各饭店对照标准、规范,逐项检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饭店基本情况表》(附件4)报市星评办。
2、县、区检查:2011年11月5日前,县、区旅游局依据星评标准、规范,对所辖区域内的二星级旅游星级饭店,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开展复核检查,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督促其整改,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员认真填写《2011年安徽省星级饭店复核情况登记表》(附件2),由星评员和饭店负责人共同签字,报市星评办汇总。星级旅游餐馆统一由所在县、区旅游局进行复核,检查员认真填写《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餐馆基本情况表》(附件5)并将复核情况汇总报市星评办。市星评办将继续实施对全市四星级以上星级旅游餐馆进行抽查。
3、市级检查:2011年11月30日前,市星评办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星评标准、规范,全市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旅游星级饭店开展复核检查,由饭店和检查员分别填写《2011年安徽省星级饭店复核情况登记表》相关内容(附件2),并由星评员和饭店负责人共同签字,报市星评办汇总。
4、省级抽查:2011年12月10日前,省星评办进行抽查复核,复核以暗访形式为主。
(二)评定性复核
1、五星级饭店由全国星评委组织实施,四星级饭店由省星评委组织实施,三星级及以下饭店由市星评委组织实施,2011年12月15日前结束。
2、凡是复核期间仍在对外营业的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理由申请延期复核。
3、执行复核检查任务的星评员于复核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星评员完成)、评定性复核检查报告(星评员完成)、反馈会议原始记录打印件(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星评员和饭店总经理共同签字)等材料交至委派星评机构。
4、被复核饭店在复核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将《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附件1)交至省星评办,市级星评员工作评价由各市星评办负责。
(三)综合汇总
对复核情况进行综合汇总,作出复核情况总结报告(应包括全年经营的预计情况),填写《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饭店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含评定性复核星级饭店)、《2011年度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处理登记表》(附件3)、《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餐馆基本情况表》(附件5)于2011年12月5日前以文字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一并呈报市星评委办公室;《2011年度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经营信息汇总表》(附件6)须于2012年元月10日前报市星评委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斌
电
话:0553—383281
2传
真:0553—3832812 3838557
邮
箱:GL3832812@163.com
此通知请各县、区旅游局尽快转发至所属区域内所有旅游星级饭店和旅游星级餐馆。
特此通知。附件:
1、省级星评员工作评价表 2、3、4、5、6、7、8、2011年安徽省星级饭店复核情况登记表
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饭店基本情况汇总表 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饭店复核处理登记表 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餐馆基本情况表
2011年度安徽省星级饭店经营情况信息表 2011年度星级饭店复核经营信息表填表说明 2011年满四年或五年期芜湖市星级饭店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