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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2008 年,全县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个前移、两个高于、两个翻番”奋斗目标和“工作突破年”的定位,大力实施人才聚积工程,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力求改革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事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其他人事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事工作优质服务水平,为加快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迁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体制保障。
一、大力实施人才聚积工程,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坚定不移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继续为全县党政机关考录一批优秀公务员。继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加大公务员的培训力度,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突出高层次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档案,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适应“移民迁建”工作的需要。
2.做好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公务员动态管理,依法进行录用、职务升降、交流、辞退、办理退休等,要在规定的时间对进出机关公务员情况进行统计和审查、对公务员登记信息系统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升级维护,并做好公务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晋级工作。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确立专业技术人才 工作重点。根据我县“移民迁建”战略需求,当前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公路道桥、水利水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金融审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经济商贸等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力度,严格考核,加强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促使其早出、快出、出好成果。
4.加快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探索抓好乡村管理人才、涉农专业技术人才、外出务工人才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其他各类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优化农村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农村人才开发示范乡镇建设。加强农村人才的评价、激励、培训、选拔和宣传工作。开展农村优秀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切实负起人事部门在农村人才开发工作中的牵头抓总责任。
5、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以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逐步培养一支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
6、推动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开展各类培训。加强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人的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
7、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政策、工作措施、服务领域延伸到社会各个行业服务的群体。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二、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力求改革有新的突破 8.继续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完善公务员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做好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政府表彰奖励综合管理。
9.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工作。继续做好公务员按级别工资套改表晋升级别、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增加工资工作。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结合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确定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实现基本工资制度的整体入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补贴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新工资制度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管理,认真落实退休职工待遇。
10.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国 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深化聘用制度改革,按照标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规范合同管理。
11.加强对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 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我县事业单位进人一律实行“凡进必考”。
12.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严格规范地搞好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资料上报工作,搞好初级职称评定工作。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
三、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13.进一步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认真总结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经验,跟踪乡镇改革后政府职能转变情况,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农民减负等要求,及时调整完善乡镇政府职能。按照事业单位分类管理要求,进一步开展乡镇事业单位职能清理。
14.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中央编办、省市编办部署,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工作。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编外临聘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5.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上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森林公安机构和队伍建设。
16.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执行市编办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人员编制实名制和公示制度。严格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年度检验工作。
四、加强人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事公共服务水平
17.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明确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信息发布、职称评定、人事考试、人事代理等事关民生的人事公共服务工作。对现有人事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优化整合,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
18.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公益化发展方向,发挥其在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的基础平台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市场监管措施,规范人才市场秩序,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加快人事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全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9.努力拓宽公共服务领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迁建工作的需要,积极拓宽人事人才公共服务领域,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引导各类人才为“三农”、“移民迁建”服务。
20.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充分发挥人事部门作为人才服务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制定完善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办法。积极推进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全面做好学历登记审核、毕业生报到工作。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21.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我县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毕业生就业,保持毕业生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继续加强 “三支一扶”、“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的接收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其他人事工作
22.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 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发„2004‟7 号和川委发„2004‟24 号文件精神,切实完成军转安置任务。按照中、省的文件精神,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落实“五包”责任制,建立健全解困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督查力度,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3.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继续抓住国家外专局对口联系屏山的机遇,积极主动地与国家外专局和省市外专部门加强联系,积极做好引智培训和引智项目及其相关工作。
24.加强人事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完善仲裁组织机构,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大受案力度,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25.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人事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全县人事编制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加强人事编制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事工作优质服务水平
26.加强规范化管理,扎实做好“三基一化”建设。切实注重基本资料积累,注重基本制度建设,注重基本功训练,注重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
27.创新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推进学习型部门建设,大兴学习之风,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人事干部的能力素质。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不断提高人事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8.加强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树立开拓进取、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人事工作重点,带动突破全面工作整体推进。树立注重实效、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抓指导、抓督查、抓服务,抓出成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符合人事政策规定的事项及时审批,决不拖延,确保优质服务,高效办理。
29.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廉政勤政规定,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开展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党的光荣传统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执行人事政策,切实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干部成长,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尽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人事工作氛围。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人才 机构编制 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市人事局。屏山县人事局 2008 年2 月28 日 印(网发,另印 1 份)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