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局_建管局责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2:30: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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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管局(处),济南、东营市建委,烟台、临沂市建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有力地遏制了安全事故上升势头。截止9月3日,全省发生建筑施工四级以上重大事故23起,死亡3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0.7%和29.5%。现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基本情况

目前,在全省发生的四级以上重大事故中,有17起事故得到了处理,占事故起数的73.9%。24家事故责任单位和59名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和处分。

(一)13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并批复结案。这13起事故分别是:(1)烟台市开发区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分装中心工程高处坠落事故;(2)济宁市汶上县凤凰小区4号住宅楼工程塔臂倾覆事故;(3)济南市汇科旺园小区2号楼工程物体打击事故;

(4)济宁市兖州金都商城工程高处坠落事故;(5)济宁市鱼台县一中综合楼工程高处坠落事故;(6)济宁市嘉祥县中材里能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7)山东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学楼工程塔机倒塌事故;(8)枣庄市建委办公大楼工程高处坠落事故;(9)枣庄市兖矿联工发热电站烟囱工程作业平台坠落事故(10)菏泽中信二期干鲜果批发市场D区工程物体打击事故;(11)枣庄市薛城区八一小区四期4号楼工程死亡事故;(12)菏泽恒盛大市场综合楼工程高处坠落事故;(13)烟台开发区氨纶九期主车间高处坠落事故。

(二)4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建筑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尚未批复结案。这4起事故分别是:(1)威海市文登米山镇西郊工业园车间工程高处坠落事故;(2)青岛市海西湾修造船基地7号楼工程高处坠落事故;(3)聊城市建工大厦消防喷淋报警工程触电事故(4)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中心学生公寓工程高处坠落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情况

在今年已处理的17起安全生产事故中,有24家事故责任单位受到停止招投标、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施工单位19家、工程监理单位4家、建设单位1家、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1家。具体情况是:

(1)江苏南通神勇工程承包有限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2)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在济宁市通报批评;(3)汶上县城北建筑机械租赁站被予以取缔并处以2万元罚款;(4)济南市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5)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被处以1.5万元罚款;(6)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清出济宁市建筑市场;(7)鱼台县建筑工程公司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在该县通报批评;(8)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25万元罚款(9)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清出济宁市建筑市场;(10)济宁市建设监理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11)山东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12)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被处以100万元罚款;(13)青岛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被处以30万元罚款并停止在该区招投标资格;(14)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工程监理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停止在该区招投标资格;(15)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处以2万元的罚款;(16)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17)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18)菏泽开发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19)聊城市聊安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5万元罚款;(20)聊城市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在聊城市通报批评;(21)枣庄百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停止在薛城区招投标资格6个月;(22)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并在菏泽市通报批评;(23)福建省南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清出潍坊建筑市场;(24)烟台昌大劳务服务公司被处以1万元罚款并在烟台市通报批评。

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

59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其中26人受到行政处分;37人受到行政处罚,7人被吊销资格证书,累计罚款49.25 万元;3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情况是:(1)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孔宪彬被吊销项目经理资质并处以2万元罚款;(2)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二分公司副经理李国平受到撤职处分;(3)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廉恩学被处以2万元罚款;(4)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二分公司经理崔令义被处以2万元罚款;(5)汶上县建设局安监站副站长王拥受到撤职处分;(6)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德龙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取消在济南市项目管理资格;(7)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徐忠华被处以3000元罚款;(8)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范存勇被处以3000元罚款;(9)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朱来旭被处以8000元罚款;(10)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陈勇被处以1万元罚款;

(11)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队长刘红光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12)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被处以5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13)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尊伟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14)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左传斌被处以10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15)济宁市东方监理公司总监代表邓开启在兖州市被通报批评;(16)文登市米山镇西郊工业园塔吊租赁人林乐君被处以4万元罚款;(17)文登市米山镇西郊工业园车间工程施工负责人孙红军被处以2万元罚款;(18)文登市金林车辆配件厂厂长张熙新被处以7000元罚款;(19)鱼台县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林歧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20)鱼台县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胡斌受到警告处分;(21)鱼台县建筑工程公司三分公司经理闫胜阶受到警告处分;(22)鱼台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程守良被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2万元罚款;(23)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梁炳科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24)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现场安全员安卫民受到行政撤职处分;(25)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工长王永受到行政撤职处分;(26)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副经理李集铎受到行政撤职处分;(27)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施工负责人王端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施工负责人孟宪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孟宪勇;(29)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施工队伍负责人王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人代表荣兰祥被处以20万元罚款;(31)山东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恒森被处以停止执业资格1年处罚;(32)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桂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33)青岛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经理徐建军被吊销资质证书;(34)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庆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35)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旭宾受到行政记过处分;(36)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海金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37)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杨其富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38)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言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处以5000元罚款;(39)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姜春雷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并被处以2000元罚款;(40)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员刘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41)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王之琢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42)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祝志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处以5000元罚款;(43)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施工部部长段成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44)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行政部长姜立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45)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张厚海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46)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劳务承包人颜丙龙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承揽工程处罚;(47)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项目安全员李培俊被吊销执业资格;(48)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热电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刘景武被处以3000元罚款;(49)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三十七处热电项目负责人宋振福被处以3000元罚款;(50)菏泽开发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守成被处以2000元罚款;(51)菏泽开发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贾新建被处以1000元罚款(52)菏泽开发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重工袁银良被处以1000元罚款(53)菏泽开发区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号工董传省被处以1000元罚款(54)聊安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岳庆广被撤销项目经理职务并吊销

资质证书;(55)枣庄百益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殷宪伟被吊销资质证书;(56)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都武亭被吊销资质证书;(57)菏泽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学义被处以1万元罚款;(58)福建省南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进国被处以2万元罚款;(59)福建省南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炳奎被处以3万元罚款。

四、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一)汶上县凤凰小区住宅楼工程塔臂倾覆事故。2004年2月1日,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济宁市汶上县凤凰小区4号住宅楼工程,在拆除QT20型塔机时,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致使塔臂倾覆,造成2人坠地死亡、1人重伤。汶上县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作出以下处罚:项目经理孔宪彬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撤销孔宪彬项目经理职务,由发证机关吊销资质并处以2万元罚款;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二分公司副经理李国平负重要管理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经理廉恩学、二分公司经理杜令义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汶上县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监理工程师杜滨监管不到位,全县通报批评;汶上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处以10万元罚款;汶上县城北建筑机械租赁站违法经营,予以取缔并处以2万元罚款。

(二)文登市米山镇西郊工业园车间工程塔机安装事故。3月24日,个体工程承包人孙红军承包施工的威海市文登米山镇西郊工业园车间工程,在塔机安装过程中,塔机平衡臂失衡下滑,造成2名安装工人坠地死亡。文登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下处罚意见(目前尚未批复结案):个体从业人员林乐君私自改造安装塔机,是事故主要责任人,处以4万元罚款;施工负责人孙红军无施工资质承包工程,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建设单位文登市金林车辆配件厂违法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施工资质的个人,对厂长张熙新处以7000元罚款。

(三)中材里能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3月30日,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包、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分包施工的中材里能有限公司熟料水泥生产线工程,在进行钢梁精确矫正和焊接加固作业时,平台失稳坠落,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嘉祥县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作出以下处罚: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现场安全员安卫民、工长王永,对违章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分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项目经理梁炳科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其资质;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副经理李集铎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总承包单位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处以25万元罚款;分包单位河北省第四建筑公司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处以5万元罚款并清出济宁市建筑市场;济宁市建设监理公司发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山东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学楼塔机倒塌事故。4月7日,个体施工承包人王涛承包的山东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号教学楼工程,在安装QTG20塔机时,安装人员违章作业,导致3人坠地死亡。济南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批复同意,作出如下处理:山东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施工负责人王端立、孟宪勇和施工队伍负责人王涛,擅自组织无资质队伍安装塔机,对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山东济南蓝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法人代表荣兰祥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以20万元罚款;山东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处以10万元罚款;山东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恒森未依法对工程实施安全监理,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山东省剑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李恒森停止监理执业资格1年的处罚;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不到位,给予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刘桂明行政警告处分。

(五)青岛市海西湾修造船基地工程塔机安装事故。4月14日,青岛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青岛市海西湾修造船基地7号楼工程,在安装塔机过程中,吊装钢丝绳突然脱钩,致使2人坠落死亡。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作出如下处理: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处以100万元罚款;青岛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塔机,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暂停其在黄岛区承揽新工程业务,年内取消其资质升级和评优资格;项目经理徐建军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议发证机关吊销的执业资格证书;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工程监理公司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暂停其在黄岛区承揽新工程业务。

(六)兖矿联工发热电站烟囱工程高处坠落事故。5月25日,作业人员运送砌筑胶泥时,违章作业,致使操作平台坠落,造成1人死亡。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以下处理: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王之琢、副总经理祝志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分别处以1万元和5000元罚款;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施工部部长段成伦对工地安

全生产管理不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行政部长姜立军、工会副主席张厚海私下参与事故处理,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劳务承包人颜丙龙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而且在事故发生后与劳务承包人沈清法等人合伙隐瞒事故,性质恶劣,责令其三年内不得承包工程;滕州市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对其给予2万元罚款。总承包单位兖矿集团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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