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职业健康与安全防护”。
汉阴县总工会 汉阴县人社局 汉阴县卫生局 汉阴县安监局
汉安监字[2011] 号
关于印发《汉阴县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防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县内各相关企业:
现将《汉阴县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汉阴县总工会 汉阴县人社局
汉阴县卫生局 汉阴县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汉阴县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防治方案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2010]104号)、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编办[2010]104号文件通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10]212号)和市总工会、人社局、卫生局、安监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安康市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防止工作方案》(安市安监管发[2011]11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做好全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促使我县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治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民生为本”理念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要求,以中央编办《通知》为指针,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防、治、保”(即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人社会保障)工作职责,完善机制,强化协作,夯实措施,确保我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3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7号令)为依据,按照“预防为主,严格准入,强化培训,抓点示范,加大执法,部门协作”的要求,落实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全方位加强职业危害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和谐发展。
三、工作方法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县委 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确立了“科学发展”、“民生为本”的理念,做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决策,这既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更为全面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带来了新的机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文明进程的加快,涉及民生的劳动者健康问题,愈来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湖南血铅超标等事件,在全国掀起了关注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高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提供了反面教材。当前,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县企业已由公有制为主体转型以非公有制为主,成千上万的农民工成为用工主体,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差,加之大多私营企业管理还不够规范,科技含量不高,劳动密集,健康防护措施粗放,给我县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因此,县总工会、人社、卫生、安监等部门,应站在关注民生、确保社会稳定、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的高度,正确把握工作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打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治的总体战。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职业健康意识。深入推进职业健康教育“六进”活动,编印企业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小知识手册,通过举办知识竞赛、讲座、文艺表演、编发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和防护知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氛围。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在省市网站、报纸媒体上反映工作动态,形成强大舆论攻势。集中县总工会、人社、卫生、安监、疾控等单位培训资源,适时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的重点培训和企业全体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和危害防护意识。
(三)严格“三同时”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的产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是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产生的有效手段,从今以后,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强制工伤保险参与、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危害规划专篇等都将作为要件,纳入安全许可预审前置内容,未办理职业危害预审或预审不符合条件的,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行政手续不予受理。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严格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3号令)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7号令)要求,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凡无相关措施、规划、要件的不予审批或延期审批。发展改革、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经贸、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做好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建设项目“带病”生产和运行。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县安监局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规模较大、劳动密集、职业危害因素典型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每年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两次以上,凡发现未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强制工伤保险等问题,就地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情况反馈当地乡镇政府,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采取措施,严厉追究相关责任。要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3号令)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职业危害主体责任,改进工艺,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劳动防护,切实做好职工上岗前身体健康体检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
(五)抓点示范,深入推进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各相关企业要迅速行动,结合本企业职业危害情况现状,立即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细化整治内容、时限及实施步骤。县总工会、人社、卫生、安监、疾控等单位联合,根据各企业职业危害治理情况,适时召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示范建设现场会议,并督促指导汉阴亿兴特种硅业、黄龙金矿、鹿鸣金矿、县化工厂、秦风花炮等5家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相对规范的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机制,树立全县职业健康防治典型示范企业,并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有益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治理措施落实。同时,要将企业职业健康防治工作纳入有关乡镇,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办督察范围,与安全生产工作季度督办督察和年度考核情况直接挂钩。要认真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3号令)关于企业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的规定要求,加快推进卫生检测机构对企业职业危害检测的落实,实现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新突破。
(六)强化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县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总工会副主席唐志慧同志担任,县人社局副局长庞远学、县卫生局副局长郭宝宏、县安监局纪检组长黄刚为、县总工会、人社、卫生、安监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职卫股,由县安监局向敏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相关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办检查和协调组织。建立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年在年初和年中定期召开会议,适时研究部署工作,交流相关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安全预审、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公布、会议会商、材料会签等多种形式,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沟通传递,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合、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总工会、人社、卫生、安监等部门应将联合执法作为职业危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四、检查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此项是否决项。
1、相关企业必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机构人员必须由工会代表或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2、配备专职或兼职业卫生专业管理人员;
3、职业危害工作纳入法定代表人的目标管理责任。
(二)规章制度及档案建设。
1、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实施;
3、建立以下职业危害规章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保障制度、职业危害教育培训制度、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制度、职业危害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接触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4、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档案;
5、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体检及监护档案。
(三)职业卫生管理。
1、相关企业应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变更申报;
2、职业危害作业点的管理。职业危害作业点应建立定点登记台帐,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对作业点进行监测并进行定期评价、及时更新;
3、职业卫生设备设施管理。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台帐,并配备齐全、定期维护检测以保证有效运行;
4、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维护检测;
5、现场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措施等;对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有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员工休息间,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更衣室、淋浴间、物品存放专用间等;
6、职业危害应急事故管理。建立职业危害事故档案,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
(四)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1、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3、运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科普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五)职业健康监护。
1、按规定组织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禁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症或受到职业性损害的劳动者作出妥善的安排和处理,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4、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和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资料;
5、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调离不适应的工作岗位;
6、安排职业病人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人,保证享受相应待遇;
7、所有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必须和职工缴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强制工伤保险,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厉追究相关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1年2月初—3月31日)由县安监局、县总工会、人社、卫生联合制定职业健康防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认真进行部署。县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方案,逐项落实,逐项规范。相关企业职业健康防治工作方案必须于3月底前报县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1年4月1日-7月20日)各相关企业于2011年4月1日起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和自查自纠治理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安排部署,并带头参加检查,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要做到“责任、人员、经费、措施”四落实。各企业于7月25日前必须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县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
(三)联合检查阶段(2011年7月20日-8月20日)由县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总工会、人社局、卫生局等主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职业危害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县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本县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8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市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职业健康 防治 工作方案 通知 抄 送:市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发改局、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经贸局、县疾控中心。
本局领导,各股室。档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