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费者协会财务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财务人员轮岗管理办法”。
**县消费者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消费者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管理工作,并接受州工商局领导和省消协财务的指导。
第三条县消协负责本级的财务预算和财务控制工作。基层分会、工作站为报帐制单位。
第四条县消协必须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五条会费收取的范围和标准执行⑴政府资助,⑵社会捐赠;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合法收入;⑷其他合法收入的规定,各基层分会收入必须全额上缴指定银行帐户,做到日清月结。
第六条县消协分会必须建立票据管理责任制,健全票据管理办法。
第七条会费使用按照“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经费开支主要范围:会员证工本费、发展会员资料费、处理投诉、组织市场监管检查、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消费教育和社会调查、添置基层分会办公设施等业务活动。
第八条经费开支报销的一般程序:各单位报销
由经办人填写好经费支出报帐单,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签署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专项开支应提交书面报告,做好经费预算报告、经集体研究后,按照经费开支报销的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会费,其中: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会费收入的20%,固定资产购置费不得超过30%,宣传及资料费不得超过10%,其它支出不得超过40%。
第十条各消协分会按实际会员会费收入上缴县消协,县消协与其所属分会的留成比例为50%。第十一条各消协分会按月报送会计报表(收入、支出明细表)和票据使用月报表。
第十二条各消协分会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二00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由县消协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