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皖发23号文件的报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报告”。
关于我局贯彻落实“皖发[2011]23号”文件涉及县级公安局局长任职事宜的情况报告
省厅政治部:
省委《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皖发[2011]23号)文件有关精神,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县级公安局局长可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我局高度重视,认为这对于进一步优化配强我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具有重要意义。市局政治部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汇报,进展顺利。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局政治部于10月中旬接到文件后,即将文件有关精神,向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程瀚同志和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分别作了汇报。
二、程瀚副市长、公安局长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将上述文件精神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同志作了汇报,市委积极落实文件精神,相关工作正在酝酿中。
三、市委于10月20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合发[2011]29号),在文件的第三条“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中,明确了“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县级公安局长可由同级政府副职兼任”。各县委、县政府及巢湖市委、市政府正在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此报告
合肥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