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做好发票审核工作”。
关于做好迎接发票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公司、中通软公司、中数通公司、中英海底公司;实业资产管理中心并转所属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12﹞69号)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迎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布置会》的会议要求,结合中国通信服务的实际情况,现将做好迎接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票管理与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一)加强发票管理与检查,是落实国家有关部署的重要要求。发票是企业成本费用支出的重要凭证,虚假发票不仅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和国家税收的完整性,更会直接影响企业经济利益。2008年起,国务院成立以国家税务总局为牵头部门的专项协调小组,从“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两个方面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从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根本性措施上解决发票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日常检查和稽查工作中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中国通信服务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好本次税务发票稽查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税收管理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加强发票管理与检查工作是提升公司内部管理的客观需要。虚假发票是社会性的问题,企业受识别能力和鉴别手段所限,基本上是非主观故意接受了部分不合规发票,本身也是发票违法活动的受害者,如果不能妥善地处理好这些问题,不仅会造成税务、财务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在社会和资本市场方面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各单位必须正视我们面临的社会环境和监管要求,要多从主观上看问题、找差距、促改进,积极参与国家发票整治统一行动,主动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将历史问题整改和发票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相结合,强化规范经营,完善管理流程、明确操作规范、防范相应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发票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
发票工作涉及公司全部业务和各个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发票自查和迎接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的工作任务。总部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候锐副总经理
成员: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及海外事业拓展部的部门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各级企业发票自查、迎接发票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赵世峰经理兼任,具体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落实发票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各级公司要比照总部成立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从专业部门到财务部门设置多道防线,分解落实发票检查责任。并于8月20日前将人员名单(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报送总部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立即组织发票自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公司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调配内部资源,集中力量、抓紧时间、全面、深入地开展一次发票自查工作。发票自查工作要围绕公司发票领购、开具、取得、使用、缴销、入账等环节,通过对资金、货物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以发票及业务的真实性为重点,力争在一个月内完成。
(一)自查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三年发票。
(二)自查重点
1.外部取得的发票:重点核实外部取得发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以及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对开具金额较大、涉嫌虚假的发票要逐笔进行查验比对。
(1)重点检查的费用发票:对列支项目为办公用品、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劳务费、差旅费、分包费、材料费,以及重大设备采购类的发票,各单位应列为必查发票进行重点自查。
(2)发票金额:对所有单张面额5000元及以上的发票,或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金额进行自查。(3)发票合规性的检查:①假发票:即非税务机关监制、发售的发票;②过期及作废发票:即开票日期超出发票规定的使用期限;③真票假开:即发票本身是真实的,但其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如分包商违规向公司提供第三方发票(加盖分包商公章)、向公司开具的发票内容、金额与其他联次不符等;④其他:包括发票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4)发票内容的检查:自查过程中要对发票上记载的开票单位、开票时间、项目、票据金额、签章情况等与相关经济合同进行比对、审核,并借助税务系统和其他手段对发票的真伪进行检验。对于重点项目的发票要逐笔、逐张进行登记、查证、甄别。
2.对外开具的发票:应自查是否存在虚开、多开、提前或推后开具发票的情况,特别应以每年11至12月份开具的发票作为重点。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杜绝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三)不合规发票的处理
1.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规发票,各单位应立即开展发票替换工作,分解部门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发票替换工作。要向出票单位沟通说明国家发票检查的严格要求,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尽最大可能在税务机关进场稽查前替换不合规发票。
2.为避免发票跨期导致费用不得税前扣除的问题,替换发票时,各单位应尽量保留原始不合规发票,如出票公司坚持索要原始不合规发票的,各公司应保留其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并备注说明。对于因出票公司更名等原因,造成替换发票印章与原票不符的,应另附工商变更证明等资料。
3.对于因开票单位(供应商)注销、拒绝替换等原因,确实无法替换的不合规发票,各单位应说明每张发票无法替换的原因,做好登记和索引工作,并准备相关举证材料(合同协议、业务量计算单据、银行付款单据),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4.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规发票,各单位应登记造册,并整理、保留好相关自查资料和发票替换工作底稿,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四)发票鉴别方法
目前,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外,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自行安排印制,历史年度发票的鉴别手段和识别方法不统一,各单位进行发票鉴别,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国、地税机关。可参考使用以下方法:
1.登录当地国、地税税务网站,通过其提供的发票验证系统验证; 2.拨打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验证; 3.与真票对比判断;
4.利用热感应变化、划痕、放大镜观察、紫外灯照射、发票代码扫描仪器等;
5.请当地税务机关帮助验证。
四、迎接发票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税企沟通协调,做好发票检查的配合工作
各省公司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影响,高度重视,积极争取企业自查为主、税务检查为辅的检查方式,合理控制检查范围。对于前期已经接受过属地税务机关发票稽查的单位,应尽量利用前期检查结果,继续推进发票整改工作,减少重复检查;对于首次接受检查的单位,应做好检查时间、内容和范围的税企协调,避免检查扩大化,降低管理成本。
(二)上下联动、保持发票检查工作过程中的信息沟通 中国通信服务各省级公司应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向总部报送电子版自查工作周报,报告发票自查和配合检查进展情况,包括不合规票据数量、金额,税务机关拟处理意见,公司面临的困难等,涉及重大事项的应随时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公司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要,完善对外发票开具管理流程。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规范发票式样,加强系统支撑,统一发票开具规则,广泛使用机打发票,严格控制手工开票,坚决杜绝重复开票。实现既灵活、合规地满足客户的发票需求,又有效降低公司发票开具风险。
2.继续强化公司接收外部票据的管理,防范税务风险。一是要加强员工发票基础知识培训和诚信教育,提高全员防范、识别虚假发票的能力。二是要完善外部票据管理职责,搭建多道防线,齐抓共管。外部发票的直接接受方是外部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财务部门作为外部发票的专业管理部门,对外部发票管理负有复核和监管责任。三是要严格对外部合作方的管理。公司在在签订合同时,要严格审核合作方营业执照、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对多次提供不合规发票、金额较大的合作方,应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应解除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次发票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涉税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企业在抓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发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务必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深入做好发票管理与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和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联系人:何瑞英,010-59750223, hery@chinacc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