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小城子镇总校 规范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了全面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赤峰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宁城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全镇小学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宁城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强学校管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小学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不规范做法,全面规范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充分认识当前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六条禁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赤峰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城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肃治理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重点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小学一年级招生管理的规定。(2)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招收“挂读生”和 “复读生”。
(3)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实行阳光分班。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2、严格规范教学行为
(4)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校历》,按课程计划要求开足开齐开好课程,不得挤占挪用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课时。
(5)严格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科学安排师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休息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时间。
(6)严格按要求控制作业量。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作业。
(7)严禁学校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行为。
(8)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搞有偿家教。
(9)严禁学校违规购买使用教辅材料行为。
3、严格规范评价行为
(10)严格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考试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小学阶段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年级不得组织考试,每学期只进行一次学科考试,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11)严禁学校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分班、排名、排座次。
4、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12)严格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杜绝违规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严格规范从教行为
(13)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14)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或要求家长办私事等。
(15)严禁以排座位、安排班干部等名义搞人情交易。(16)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17)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
三、实施步骤
2014年8月1日——2015年7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一)宣传发动,制定实施方案(2014年8月4日-9月10日)
1.组织总校和学校迅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把教育部六条禁令和自治区、赤峰市关于规范办学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教师,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对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引导教育内部管理干部、小学校长和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业绩观。
2.广泛开展舆论宣传,通过校讯通、板报、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宣传力度,引导他们支持并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举措,营造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社会舆论氛围。
3.总校和各小学要研究制定本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方案报总校教导处。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2014年9月11日-2014年10月15日)
1.组织各学校,对照教育部六条禁令和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等文件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2.制定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各小学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自治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治理重点,结合实际,迅速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争在短时期内取得初步成效。
3、各小学务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发报至程贵锋邮箱。
(三)专项督导检查,处理问题(2014年10月15日-2015年5月31日)
总校将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小组,对各校开展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专项督查小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师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随机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深入到各学校进行随机督导检查。对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督查小组要帮助学校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学校,督查小组要对其
督促其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存在的问题不进行纠正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31日)
1.对专项行动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宣传各校成功经验与做法。
2.积极推动规范办学行为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巩固成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总校和各校要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切实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的集中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大全镇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力度,总校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各小学要分别成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
2、落实具体措施,规范办学行
总校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违规办学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依法治校 各校要建立完善的招生、收费、考试、教师管理等工作制度,自觉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强化自我约束机制,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
附件:
小城子镇总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李 芳(总校校长)
副组长:于春雨(总校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张彩程(总校副校长)
焦秀清(总校副校长)
纪瑞峰(总校副校长、宁中小学校长)成 员:程贵锋(总校教导主任)
宁志文(总校民族辅导员)
黄国峰(总校办公室主任)
张庆玉(总校副教导主任)
石海富(总校副教导主任)
梁振清(总校总务主任)
李显荣(总校后勤主任)
魏学峰(总校会计)
张明军(总校出纳)
张庆瑜(总校关工委主任)
陈显林(台子小学校长)
刘海军(王营子小学校长)
侯素青(宁南教学点点长)
明 军(宁北教学点点长)
陈宝龙(柳树教学点点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彩程(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