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阻断督导方案通知[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母婴阻断督导方案”。
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豫卫艾防〔2011〕15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
2011年我省按照卫生部安排部署,启动实施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为全面掌握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母婴传播的措施,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省卫生厅定于9月20-28日组织开展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措施落实和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情况。
二、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组将听取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记录、照片、各种报表等);并到现场访问感染者和病人,与各类目标人群进行访谈,了解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导地区
全省18个省辖市。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1个县(区),省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所在县(区)为必查县(区),具体县(区)由督导组确定。
四、其他事项
各省辖市要在9月2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督导自查,并将督导自查报告报省卫生厅艾防办。省卫生厅督导组督导结束后,要将情况及时反馈当地卫生局,并将督导报告于督导结束后10日内上报省卫生厅艾防办。
联系人:李东方 杜三涛 电话:0371-65897966 传真:0371-65897908 E-mail: hnafb@hncdc.com.cn
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分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艾滋病 督导 通知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妇幼保健院 附件: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督导分组
第一组:督导郑州市、开封市、商丘市(含巩义市、兰考县、永城市)
组长:刘心想
成员:杜三涛 徐晓辉
第二组:督导洛阳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含汝州市)
组长:吴玉瑞
成员:陈 卫 崔为国
第三组:督导驻马店市、漯河市、许昌市(含新蔡县)
组长:王 哲
成员:马彦民 崔世红
第四组:督导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含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
组长:姚梅玲
成员:冯红旗 梁 妍
第五组:督导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含长垣县)
组长:孙定勇
成员:聂玉刚 赵悦舒
第六组: 督导安阳市、濮阳市、鹤壁市(含滑县)
组长:胡孟彩
成员:杨文杰 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