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工作站帮扶基金管理细则_贫困帮扶基金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2:12:4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工作站帮扶基金管理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贫困帮扶基金管理办法”。

**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工作站 帮扶基金管理细则 为保证帮扶工作站帮扶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根据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帮扶工作站在银行开设帮扶基金专用帐户,该帐户只用于工作站接受捐赠资金和工作站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该帐户,更不允许挪作它作。

2、帮扶工作站在接受捐赠款项时,无论捐赠金额的大小,一律由办事处财会人员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据盖**街道办事处财务专用章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并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填写银行送款单,及时送交银行,并记入相关科目及帐簿。捐赠的现金不得滞留在财务人员手中,更不允许坐收坐支。

3、帮扶资金只能用于县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虽享受低保但家庭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职工,任何人不得借用和挪作它作。

4、困难职工申请生活救助时,接待人员应按照《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标准视求助者的具体情况,向工作站负责人提出帮扶建议,并填写帮扶金额领取表。300元以下由街道工会主席审批,500元以下由主抓工会副职领导审批,500元以上报办事处主任审批。救助金领取单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付款时应请被帮扶者当面点清。

5、大型集中救助按街道帮扶领导小组与街道统一部署要求进行。

6、对困难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工会办公室提出培训预算方案,500元以下由工会主席审批,500-1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7、对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诉讼费用,100元以下由工会主席审批,100-3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300元以上报办事处主任审批。

8、超过300元以上的开支,原则上用转帐支票支付。如确实需用现金支付,必须经领导批准后,应提前与会计、出纳说明。领取支票或借用现金者,应在三天内清理。如有支票或现金未清理者,不得再次领取支票或借用现金。

-2-

9、帮扶基金发放应做到日清月结,当日工作结束后,出纳人员应将当天发放帮扶款的要应单据及剩余现金进行核对,做到单款相符。同时,出纳人员还要和特困帮扶部门的帮扶金的发放汇总表进行核对,确保资金发放准确。

10、会计人员对当日发生的帮扶金的发放款逐笔进行认真核对,根据发放款明细单据编制记帐凭证,并按相应会计科目登记帐簿。

11、每个月末,会计人员应对各项收支帐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财产物质等进行全面的核对结帐,经核对无误后编制会计报表。

基金每次支出及时进入电脑入网,定期在内部网络公布,会计报表每月向分管领导、办事处主任,半年向帮扶领导小组上报,同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审查。

-3-

下载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工作站帮扶基金管理细则word格式文档
下载街道工会困难职工工作站帮扶基金管理细则.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