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精品采摘园评定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山东省管理办法”。
山东省精品采摘园评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采摘园旅游服务,提高采摘园旅游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游客旅游休闲需求,推动省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农业资源建设的以采摘为主,以观光、休闲、教育为辅的乡村旅游园区。旅游者在这里享受采摘、收获的乐趣,欣赏田园风光、放松身心和了解相关的农业知识。
二、评定工作程序
评定采取自愿原则,由采摘园向所在县(市、区)旅游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旅游局组织初评,初评合格的报市旅游局组织终审验收,报省旅游局备案。省旅游局每年分期分批公布验收名单。
评定工作分书面审查和现场审评两部分: 一是书面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1、采摘园申请报告;
2、采摘园基本情况;
3、初评部门评审报告;
4、标准评分结果。二是现场审评。由验收部门选派人员组成,按材料查验、现场检查、抽样调查和反馈意见等步骤进行。
报省旅游局备案包括以下内容:
1、采摘园基本情况;
2、县级旅游部门对采摘园的初评报告、市级旅游部门验收报告;
3、市级旅游部门采摘游工作年度报告。
三、评定工作批复
通过评审的精品采摘园,由市旅游局给予评定合格批复,授予相应的标牌和证书,并予以公示。
标牌样式由省旅游局统一制定。
精品采摘园标志应置于采摘园明显位置。
采摘园分值满分为300分,基本要求满分180分,加分项目满分120分。基本要求得分达到120分,加分项目得分达到60分,可以通过评审。
四、复核
精品采摘园复核是评定工作的重要部分。每三年对通过评审并授牌的精品采摘园进行一次复核。复核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安排抽查并组织实施。
对复核达不到本标准的精品采摘园,按以下办法处理:
1、明确其不足之处,限期整改;
2、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精品采摘园称号,注销其标牌和证书;
3、被取消精品采摘园称号的,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和重新评定;
4、已取得精品采摘园称号的,如发生重大事故,市旅游局取消其精品采摘园称号。
五、评定工作的领导
山东省精品采摘园评定由省旅游局归口管理,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各市、县(市、区)可依据实际设立具体领导和工作机构。
各市旅游局应当健全精品采摘园旅游服务质量咨询和投诉制度,将有关咨询和投诉纳入统一管理,接受游客的监督和投诉。
本办法由山东省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