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黄洁洵基础班·第三章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习题班黄洁洵讲义”。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本章是全书分值最高的一章,分值在 35 分左右,涉及考试的所有题型,在近两次考试 中,本章均考查了不定项选择题。考生必须掌握教材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 个人所得税四个税种的基本计算。本章是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最具特色的部分,考生 应当高度重视。第一节税法概述
一、我国税法的主要渊源 1.税收法律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2.税收授权立法 如《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3.税收行政法规 如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等。4.税收地方性法规 如《上海外高桥保税条例》。5.税收规章 如《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试行)》
二、税收实体法 1.纳税人(纳税主体)(1)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 人和其他组织。(2)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 的企业或单位,也称代扣代缴义务人。(3)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税款的法人和自然人。【解释】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定是一致的;增值税、营业税中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2.征税对象(纳税客体)征税对象解决的是对什么征税的问题。征税对象是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是不 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征税对象界定了税收调节的范围。我国把税收按照征税对象的 不同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3.税目 税目指征税的具体项目。4.税率(1)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 深度。(2)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如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如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三种类型。5.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 节。如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在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有的是一次课征(如营业税、所得税),有的是多次课征(如增值税)。6.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7.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8.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①税基式减免,是指
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来实现减免税的一种形式。②税基式减免的具体形式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具体形式。③起征点: 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 税。④免征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2)税率式减免(3)税额式减免
三、现行税法体系 1.流转税类 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税种。2.所得税类 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财产税类 主要有房产税、契税等。4.特定行为税类 主要有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等。5.资源税类 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第二节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解释】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3)进口货物
2、视同销售(1)代销: ①包括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的货物 【案例】 甲企业 100 乙商场 200 消费者销项=17 进项=17 销项=34 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 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2)总分机构之间的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视同销售,应当计算销项税额,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用于 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以及无偿赠送他人,均视同销售,应当计算销项税额。(4)外购货物 外购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以及无偿赠送他人的,应当视同销售,计算 销项税额。【解释】外购货物用于“投、分、送”,由于货物尚未退出流通领域,应当视同销售,计 算销项税额;外购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由于货物已经进行消费领 域,不需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外购该货物的单位属于负税人,为该货物支付的增值税款,不 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例题·多选题】以下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A.销售代销货物 B.进口货物 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D.将自产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答案】ABCD3、混合销售 【解释】混合销售是指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 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但纳税人并非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而是根据纳税人的主营 业务,或者一并征收增值税,或者一并征收营
营业税。(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视 同销售货物,一并征收增值税。(2)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一并征 收营业税。【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的销售征税范围的是()。A.销售家具并负责运输 B.电信单位从事电信业务,并同时销售移动电话 C.销售家用电器并负责安装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答案】AC4、兼营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而非一并征 收增值税)。【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征收增值税的混 合销售行为的有()。A、某商场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B、某建材商店销售地板,也从事装修业务C、某装修公司包工包料从事装修业务 D、某汽车修理厂修车后提供洗车服务 【答案】BCD
二、纳税人 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可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 般纳税人按照购入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增值 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 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下(≤50 万元)的。2.以上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如非生产型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下(≤80 万 元)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的小规模纳 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型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解释】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单位,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方能取得一般纳税 人的法定资格。
三、税率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13%)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粮食、食用
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3、征收率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 3%。【例题·单选题】下列货物销售中,应按 17%税率计征增值税的是()。A.食品 B.粮食 C.自来水 D.图书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