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卫计委行政审批科职责”。
海城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工作职责
(公示板)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于2000年成立后,进入行海城市公共政服务中心办公,履行市卫生局行政审批职能,同时作为海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暂不受理,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受理后,窗口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将从申请之日算起25个工作日内发证,不合格的下达监督指导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改正,逾期不改正,视为放弃申请。
服务承诺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及网上公示所有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项目、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等内容方便服务对象查询。
(2)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应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规范和要求,严格落实好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等各项承诺制度。
(3)严禁窗口人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故超时办理等行为
海城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316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