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0急诊科 基地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急诊科培训标准细则”。
急诊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急诊医学是一门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临床二级学科,是临床各学科的基础学科。急诊科是培训合格的急诊专科医师的核心科室。加强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急诊科以及相关科室建设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现急诊科医师培训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急诊科基本条件
(一)相对独立、布局合理的急诊区域
1.总要求为宽敞、通风、布局合理,就诊路线清晰通畅、方便。
2.急诊区域应设鲜明标志。急诊区有独立入口,大门宽敞,运送患者的车辆可直接到达。急诊科门口的道路交通通畅。急诊科内应设救护车专用停车点,并保持救护车道路通畅。
3.急诊大厅有足够面积,候诊区宽敞,轮椅和推车进出无障碍。4.小儿诊室与成人诊室分开。
5.单床抢救室面积不少于20m2,多床抢救室每单元(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2m2。6.辅助科室建筑面积能满足患者就诊的需要。7.输液室分设小儿输液区与成人输液区。
8.独立的挂号处、收费处、药房、检验科、影像科等。
9.以上建筑布局尽量安排在一楼同一层面,要求能减少交叉穿行往返。10.院内或科内具有诊治传染性疾病如SARS的独立区域。
11.急诊观察室、急诊ICU、急诊手术室等布局合理。其中急诊ICU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行封闭式设计,特别是消毒隔离设施(如层流等)完备,尽可能拥有有一间具备接收严重传染性疾病病人能力的带负压系统的隔离监护单元,独立的双回路供电系统,有中心供氧供气系统,中心负压吸引系统,医疗区与功能支持区分布合理等;急诊手术室完全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手术室规范。
(二)科室设置与人员配置 1.院外急救部分(1)救护车:至少2辆,车内须配置十二导联心电图机1台、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s)1台、除颤起搏器1台、急救呼吸机1台、生命体征监护仪(包括无创血压、心电、脉氧、呼吸等功能)1台;快速血糖仪、环甲膜穿刺置管套件、人工呼吸球囊、各种型号经口气管插管套件(含喉镜)、面罩、喉罩、气管食管双腔导管、氧气源、负压吸引装置、夹板、颈托、止血带、绷带、铲式担架、脊柱板、负压垫、常用急救药物等。
(2)人员配置:至少2名司机,出救护车时每车应配有医师、护士、担架工至少各1名。
2.接诊区
(1)分诊台:工作3年以上的护师3人。
(2)诊室:设成人诊室、小儿诊室若干(如果单纯成人急诊,则不作要求),各诊室医师编制≥4人。需有妇产科诊室及特殊病人如精神病诊室。诊室内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必须已获得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抢救室:不少于6个抢救单元。抢救单元(床)与医师之比不少于1:1;抢救单元(床)与护师(士)之比不少于1:3。
(4)输液室:根据输液床(椅)位,床位与护师(士)之比不少于4:1。(5)观察室:床位≥30张。床位与医师之比不少于4:1,床位与护师(士)之比不少于2:1。
(6)清创室:清创手术台不少于1张。(7)石膏室:能满足不同病人需要。
(8)急诊辅助科室:24小时不间断开诊。急诊药房应满足急救需要,并有足够的抢救药品储备。急诊检验科和急诊影像科(CT、B超、X摄片等)开展的项目能完全满足急诊所需,应有床旁快速检验POCT。
3.急诊ICU 监护床位数不低于年平均每日急诊病人数的5%,最少不得低于8个监护单元,其中有1-2个独立的隔离监护病室。独立监护病室每单元床所占面积不少于20m2,多床监护病室每单元床所占面积不少于16m2。床位与医师1:1,床位与护师(士)之比不少于1:3。
4.急诊手术室:手术台≥2张,能随时开展急救手术。
(三)医疗设备
1.急诊抢救室基本设备:见表1
表1 急诊抢救室设备配置一览
设备名称
监护仪
数 量 1台/床
基本功能
便携式,心电、脉氧、无创血压、体温、呼吸、数据打印等 简便易用、可移动、电动型、带可充电电池(可运行30分钟以上),呼吸机
1台/床
呼吸模式为CMV、SIMV、PEEP、CPAP、PSV、SIGH、可调性FiO2,监测功能为呼气潮气量、呼吸频率、气道压、吸气时间、吸呼比等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s)除颤器
自动心肺复苏仪 无创心脏起搏器 床边X线摄片机 洗胃机
12导联心电图机 可充电便携式吸引器 中心供氧接口或氧气筒 输液泵 微量注射泵 POCT检验仪 快速血糖自动测定仪 麻醉咽喉镜 无影灯 抢救车 冰帽
至少1台 至少1台 至少1台 至少1台 1台 ≥1台 1台 1台
2个/床或1个/床 1台/床 1台/床 1台以上 1件 2套 2台 1辆/2床 1个/床
快速输液≥1000ml/h,多功能组合 中心吸引接口或电动吸引器 至少1个或台
颈托、各种类型夹板、各型气管导管、氧气面罩等抢救器材能满足急救所需
2.急诊ICU基本设备:见表2。
表2 急诊ICU设备配置一览
设备名称
多功能监护床
数 量 基本配置
基本功能
尽可能可以称体重、可移动、整体升降、前倾后倾、长度可伸缩、可放置不同体位等 心电(示波6>个·帧)、呼吸、SpO2、呼气末CO2、无创血压、有创双压力监测、双体温监测、充电电池(供电≥30min)、24小时监测结果回顾等,并具备监测功能的可扩展性
无创血压、呼吸、脉氧、心电监测,充电电池(供电≥30min)等
其功能模式:CMV、SIMV、PSV、CPAPPEEP、新型通气模式≥2项,FiO2可调;监测:呼气潮气量、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气道压、Ti、分钟通气量、FiO2、iPEEP、肺顺应性、呼吸功等,其中至少1台带转运功能
多功能组合监护仪 1台/监护床
机动便携式监护仪 心排血量监测装置或监护仪配套的心排血量监测模块 人工呼吸球囊
至少1台 至少1套 1个/床
呼吸机 1台/床
除颤起搏器 有创临时起搏器 床边血液净化机 血气分析仪 纤维支气管镜 冰帽 降温毯
预防深静脉血栓气泵 快速血糖自动测定仪 中心供氧接口
中心吸引接口或吸引器 可充电便携式吸引器 输液泵 注射器泵 十二导联心电图机
1台 至少1台 1-2台CRRT 1台 1套 1-2个 至少1台 1个/2床 1个 2个/床 至少1-2台/床 1台 至少1台/床 至少2台/床 1台 中心供气(高压空气)接口 2个/床 设备名称
床边便携式B超机 床边X线摄片机 麻醉咽喉镜
1台 1台 2套
数 量
基本功能
X线防护设备齐全
漂浮导管、中心静脉导管、气管切开导管、气管导管、喉罩、经皮气管置管套件、血液净化配套耗材等齐全,并有储备。
各种抢救包(如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胸腔穿刺包、腰椎穿刺包、导尿包、脑室减压包等)和其他常用抢救器材齐全,并有储备。
3.急诊手术室基本设备:见表3。
表3 急诊手术室配置一览
设备名称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数 量
1台/手术台 1台/手术台
基本功能
带自动呼吸机、双吸入麻醉、FiO2监测
心电、脉氧、有创无创血压、呼气末CO2、双体温等 自动体外除颤 胸内、胸外除颤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s)1台 除颤机 电刀
中心吸引或电动吸引器 备用电动吸引器 中心供氧接口 便携式高压灭菌锅 抢救车 麻醉咽喉镜
可移动C型臂X摄片机
1台 1台/手术台 1-2个/手术台 1个 2个/手术台 1个 1辆/手术台 2套 1台
其他能满足手术要求的各种手术器械、抢救器材齐全等。
4.清创手术室基本设备:清创手术台、抢救车、吸引器等手术器械齐全。
(四)医疗工作量 1.急诊观察室
(1)年度床位使用率≥95%。(2)年度平均住院日≤3天。2.急诊ICU(1)年度ICU 床位使用率≥85%。(2)年度平均住院日≤12天。3.急诊手术室
(1)急诊手术例数≥500例/年。
(2)手术种类全面覆盖急诊创伤,包括清创,伤口处理等。(3)年度急诊总量≥100000人次,收治病种种类及数量见下表4。(4)每位受培训住院医师管理病床数4张。
表4 急诊病例年诊治例数(例)一览
急诊病例
创伤 严重多发伤 严重复合伤 创伤性休克 严重颅脑创伤 脊柱/脊髓创伤 严重胸部创伤 严重腹部创伤 额面部创伤 循环系统疾病 急性心肌梗死 心力衰竭 高血压急症 严重心律失常 急性心肌炎 心源性休克 主动脉夹层血肿 神经系统疾病 脑出血 脑梗死 癫痫持续状态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呼吸系统疾病 呼吸骤停 ARDS/呼吸衰竭
年诊治例数(≥例)
6000 200 100 50 50 50 50 50 50 6000 200 300 300 200 30 30 20 4000 150 200 20 50 5000 50 100 6 哮喘持续状态
COPD/肺源性心脏病/肺性脑病 肺血栓栓塞症 其他系统疾病 急性中毒
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其他休克(感染性休克、过敏性休克等)消化道大出血 肝性脑病 急腹症 急性胰腺炎
急性胆囊炎急性梗阻型化脓性胆管炎 肠梗阻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高渗性昏迷 肾衰竭
(五)医疗质量300 40 8000 100 50 60 50 30 200 50 100 80 50 50 200 1.急诊科应能够单独或协助开展的代表本专科医疗水平的急救项目≥10项,如急性心肌梗死的溶栓、急诊内镜上消化道止血、电除颤与电复律、经口快速气管内置管术、机械通气、胸腔闭式引流术、严重多发创伤病人的急诊手术、开放性腹部创伤的急救处理、开放性颅脑外伤的急救处理、严重脊柱外伤的急救处理、各种骨折病人的急救处理等。
2.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5%。3.急诊病历书写符合规范,甲级率95%。4.急诊ICU收治的危重病人应符合收治标准。
二、急诊科师资条件
(一)人员配备
1.专业指导医师与受培训住院医师人数的比例为1:1。2.指导医师组成:
由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各科室或病区主任或副主任。科室内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应占科室总医师数比例≥30%,所有医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
(二)指导医师条件
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品学兼优、已发表学术论文或综述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