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_团建活动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1:58:0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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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了推进基层班团组织建设,由校学生会直接给每个基层班级活动经费的文件。这也是我所在这届学生会的亮点工作之一。

华中师范大学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

行)

(2009年5月14日学生委员会第14次全体会议通过)

加强基层班团组织建设是提高团学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夯实团学组织根基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促进我校团学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程。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班团组织的建设和活动的开展,激发基层班团活力,提高基层班团“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校团委、校学生会特设立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为规范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班团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华师团字[2009]2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由校团委设立,校学生会负责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基层班级或者团支部开展思想教育、学术、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班级建设等有益活动。

第二条 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批、决算审批由校学生会负责,专项经费的报销、发放由校团委负责。

第三条 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的管理按照“突出重点、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进行有区分性和倾向性的支持,积极鼓励基层班团组织开展学生满意率和参与度高的活动。第四条 校学生会建立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数据库,对各班级专项经费的发放情况及活动情况进行管理。

第五条 校学生会全委会委员和各部门副部长组成华大学生会基层班团工作咨询委员会,负责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批,并对班团活动进行指导。

第六条 各院系基层班团组织可根据活动情况,自主决定申请专项经费的数额,每个基层班级全年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元。但如有优秀的活动创意,可适当增加活动资助经费。

第七条 基层班团活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活动:

(一)立足思想引领,加强团支部成员思想教育的各项主题教育。

(二)以加强班级学风建设为核心的各项学习、学术活动。

(三)加强班级成员专业技能训练(如师范技能)的各类活动。

(四)提高班级成员就业创业能力的各类活动。

(五)各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六)其他华大学生会基层班团工作咨询委员会认为较好的活动。第八条 基层班团可自主组织,也可联合组织活动。校内班团之间联合组织的活动,可根据班团的实际需要和申请,由校学生会进行经费分配上的灵活处理。如班团组织联合组织,经费申请由牵头的班团负责人承担。

第九条 基层班团的活动方案要切实可行,策划内容具体完备,能够有效满足班团成员的需要。第十条 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批程序是:

1、班团申报。班团组织认真撰写活动策划,认真做好活动的预算,并填好《华中师范大学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预决算表》预算部分。相关负责人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表格交院系团委或者学生会审批,加盖印章。如出现联合组织的情况,只需一个牵头负责的班团负责人到所在院系团委学生会审批即可。

预计支出项目要详细。申请表要求一式两份,一份由班团组织负责人持有,一份由校学生会财务部备案。

2、咨询委员会审批。校学生会将在每周一、周五中午召开基层班团活动预算审批会议。班团组织活动负责人根据安排对活动进行说明,由咨询委员会的同学进行评估和商议,当场给定资金支持额度,说明理由,并指导相关班团组织完善策划。

第十一条 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的决赛审批程序是:

1、活动总结。在完成活动后,班团组织需撰写活动总结材料。活动总结材料字数不限,要求有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活动效果三项内容,同时附上2张有代表性的照片或者在新闻媒体上的报道。班团活动总结材料要求加盖院系团委或者学生会的印章。同时填好《华中师范大学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预决算表》决算部分。

2、票据。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有效票据为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有SW水印)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内部结算凭证”(红色),其他票据不予认可。票据内容应与所报项目有关。票据应当完整,文字清晰,关键数字不得有涂改。

3、校学生会财务部审批。财务部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预决算表》、加盖院系印章的活动总结、票据进行审核和批准活动经费。

4、申领经费。班团组织负责人持《华中师范大学基层班团活动专项经费预决算表》和有效票据到校团委办公室申领经费。

第十二条 基层班团组织的活动经费使用方面要严格按照策划内容执行。各院系学生会要选派学生干部观摩班团活动。

第十三条 班团组织活动的决算资金不得多于预算资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获得主席团批准。

第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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