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行政干部任免暂行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干部任免制度”。
中小学校行政干部任免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全县中小学校行政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暂行规定》有关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行政干部选拨、任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和依法办事的原则。第二章 职数配备 第三条 各中小学校行政干部职数,根据本校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配备,新增设处室由教体局报组织部和人劳社保局批准后设定处室职数。第四条 县属学校副科级以上校级领导职数由县委组织部进行配备 第五条 中小学校股级干部以及正副主任职数配备,按以下执行:县一小、县二小、县四小、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中专等处室,配备一正二副,每校配备二位副校长;**中学、**二中、**三中等处室,配备一正三副;乡镇中小学校级干部,配备一正两副;乡镇中小学(中心、学区)处室主任,配备一正一副;完小配备一处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