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党员、党务先进工作者考核及评优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秀党员评优材料”。
关于党员评优的通知
各位党员:
为对党员进行更好的管理和激励,根据《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考核及评优》,各支部每个学期末须对全体党员进行党员学分制的考核评定,根据党员在每学期的修分情况以及综合表现,符合党员评优资格的党员进行自我推荐,通过支部评选和群众评议的方式,最终选出 “优秀党员”和“党务先进工作者”并在学院会议上对其进行嘉奖。具体要求请看《优秀党员、党务先进工作者考核及评优》。
特此通知!
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2012年12月7日
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优秀党员、党务先进工作者考核及评优
一、评定奖项
优秀党员、党务先进工作者
二、考评对象
优秀党员:根据党员学分制修满5分及以上的正式党员
党务先进工作者:根据党员学分制修满5分及以上的具有实际党务工作的党员(含预备)以及党总支组织部部委
三、考评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12月 15日前全部完成考评工作。
四、优秀党员、党务先进工作者评选
(一)优秀党员评选参考标准
组织观念:
1、有较强的组织归属感,积极参与支部的日常活动。
2、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作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
3、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意识,很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
学习情况 :
1、积极参加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和认证考试。
2、获得院级、校级及省级学术科技竞赛奖励。
3、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认证考试。
4、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者优先考虑)
5、获得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认证证书。
工作情况:
1、大四学生党员积极参加研究生考试或积极就业。
2、担任学生干部备受好评,成绩卓越;
日常行为表现:
1、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2、能以实际行动为同学服务,关心同学、团结同学、帮助学习后进、经济条件差的同学;加强自身学习。
3、积极带动鼓励同学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为校风、学风建设做出贡献,为班级营造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
以下情况不予考虑评选
1、经常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上课不认真听讲、打瞌睡、聊天等情况。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直接评定为考核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3、参与传播封建迷信、非法组织和宗教活动者,直接评定为考核不合格,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期末综合测评成绩位于专业排名后30%者。
5、某方面行为严重有损党员形象的,经支委讨论,报党总支批准,评定为考核不合格。
(二)党务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更具体见附件1《党务工作者考评标准》)
1、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党组织的安排,主动参加各项组织活动,表现较为突出。
2、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思想及成长情况,及时发现优秀同学,并向组织推荐。
3、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4、很好地完成学院党总支交代的各项工作。
5、没有挂科行为
五、评定程序
1、以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对照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互评。
2、评选流程
优秀党员:
符合标准的党员上交优秀党员考核表
各支部副书记牵头,以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对照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通过投票的形式选出符合要求的人选,根据投票结果选出支部总人数中20%的人选。将候选名单交由评优小组(由各支部正、副书记以及组织部负责人构成)选出最后名单,对应获得“优秀党员”称号。
党务先进工作者:
(1)支部评选
符合标准的党务工作者上交党务先进工作者考核表
各支部副书记牵头,全体党员对照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通过投票的形式选出符合要求的人选,根据投票结果每个支部选出4名人选。
将候选名单交由评优小组(由各支部正、副书记以及组织部负责人构成)选出最后名单,入围的同志(包括组织部候选人)获得的评分优秀率达到50%的候选人可获得“党务先进工作者”称号。
(2)党总支组织部评选
各支部副书记和部门负责人牵头,对照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选出4名人选 将候选名单交由评优小组(由各支部正、副书记以及组织部负责人构成)选出最后名单,入围的同志(包括各支部候选人)获得的评分优秀率达到50%的候选人可获得“党务先进工作者”称号。
3、学院党总支书记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将考核结果统一公示、存档,作为党员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1、本办法是在《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考核及评优》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是《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考核及评优》的补充。
2、支部推优名单不一定是最后获奖名单,各支部选出支部的名单后,交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3、“优秀党员”和“党务先进工作者”不冲突,两者均可申请。
4、各支部推选“优秀党员”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的20%,“党务先进工作者”各支部推选4名。
5、获得“优秀党员”称号和“党务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者,可在综测上获得一定程度的加分奖励。
6、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
广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
2012年12月7日
附件1
党务工作者考评标准
本《党务工作者考评办法》主要为各支部负责人、委员、部门负责人等党务工作对象起草的一项考核制度,为此相关党务工作对象在能完成《党章》中规定的作为一名党员的各项要求之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各支部负责人、委员、部门负责人能很好地完成党总支、学院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没有明显的工作拖拉行为。
2、组织内部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不推托,不拖延,不出现大失误,主动承担工作中出现的错误,给组织作出一定程度的贡献。
3、与兄弟支部、部门工作交流时能积极配合,不推托,不拖延,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4、能很好地团结组织内部成员,主动解决组织内部的出现不和谐现象,积极向上级反馈相关信息。
5、每学期有较为完整的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
6、带头参与党组织的生活和活动,认真记录。
7、带头参与学校、学院等开展的党为主题的活动,不以党务工作缠身为由拒绝参与活动。
8、在组织(部门)内部能给其他成员以积极的影响。
本考评制度专门针对党务工作者评选,与《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及评优制度》配合使用,以补不足。另,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总支所有。
化学化工学院
学生党总支组织部
201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