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东镇镇容村貌综合整治的通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乡镇村容整治方案”。
关于加强城东镇镇容村貌综合整治的通告
城东府通[2012]1号
为贯彻落实市、县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农村垃圾整治成果,改善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城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天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大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点是八项:整治环境脏乱差、整治违章占道、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户外广告和牌匾、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整治不文明行为。我们热切期望广大居民以“城东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主人翁姿态,自觉遵守环境整治方面的法规,做到“十要十不要”:
(一)要参与清扫保洁,不要乱扔乱倒。要保持国道、高速公路沿线及门前清洁,无垃圾、无污水、无建筑渣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壳;建筑工地要设置规范的安全标识,要防止运输车辆沿途撒漏和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二)要维护环境卫生,不要乱贴乱画。主动及时清理各类“牛皮癣”等非法小广告。
(三)要自觉服从管理,不要乱摆乱占。不占道经营,不占道堆放物品,不占道设置摊位、广告牌,不擅自沿街悬挂横幅及标语牌。要自觉拆除门前违规灯箱广告牌,及时维修残旧破损的广告牌及亮化设施。
(四)要遵守交通秩序,不要乱停乱放。
(五)要遵守圩镇管理,不要乱搭乱建。不擅自搭建影响镇容村貌的棚、铁皮屋、简易房等建筑物;已经搭建的,要及时主动自行拆除。
(六)要爱护花草树木,不要乱拉乱挂。不踩踏草坪,保持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完好,不在树上楔钉、晾晒衣物,不在绿化带内种菜。
(七)要守法生产经营,不要危害安全。不非法经营烟花炮竹、危险化学品,不偷税漏税,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八)要注意语言文明,不要污言秽语。营造文明氛围,做文明公民。
(九)要推动圩镇发展,不要破坏环境。
(十)要共创美好家园,不要损害形象。
广大居民朋友们,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整洁、靓丽、有序的宜居乡村环境就离我们不远。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手同心,从点滴做起,理解、支持、积极参与“环境集中整治大行动”活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好家园!
为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将对违反“门前三包”等行为,进行严管重治。请圩镇范围内的住户、业主于5月14日前自行规范整改、拆除。逾期不整改、拆除的,将由镇政府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对在整治过程中阻挠、妨碍公务执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敬请广大居民朋友们予以理解和配合。如有发现他人违反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欢迎向镇政府投诉(电话:2651201)。
特此公告
梅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