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重大项目存在问题”。
重大项目投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项城市交通运输局 张少春
重大项目投资在拉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改善城镇基础设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项目在管理和建设中还存在一定问题,许多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当前重大项目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建设单位总认为前期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审批程序更是一种关卡,以“通过制”为准则,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时缺乏科学严谨的态度,造成项目决策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流于形式。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往往对地质状况、地理环境、周边配套情况分析不够详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无非是据此套上一个形式,提供一个本子而己,因此比较粗糙,更没有进行多方案比较。这种情况造成有些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几乎不能成为编制初步设计的可靠依据,这就给项目后续实施工作埋下了隐患。
(三)、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质量普遍不高。有些项目勘察粗糙、不仔细,勘察成果不能准确地指导施工图设计,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地修改施工设计图。有些市政项目道路、桥梁工程初步设计时,与之配套的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未予同步考虑或者就一句话带过。“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文件的名称,切不可误认为“概算”只是大概计算的结果。
(四)、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一是部分建设单位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有的尽管实行了工程监理,但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却并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二是少数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没有真正履行他们的职责,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施工单位报什么,他们就签什么。三是有的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
(五)、约束机制不健全。投资责任约束制度不完善。由于目前还没有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有些单位和部门实施项目建设不进行科学论证,一些投资决策者按照自己的价值取向,盲目进行大量投资,导致投资规模失控、投资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发生。同时,参与重大项目的咨询、评估、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部门和单位,也没有纳入政府投资责任约束制度中,对这些部门和单位应履行的义务、应达到的工作标准、出问题应负的责任、如何追究责任、追究谁的责任、追究的形式、处理的标准等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责任约束制度缺失不仅不利于促进重大项目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而且不利于项目管理效能的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政府投资资金投入和产出的效益,更影响着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管理的效率。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有很多方面,不光在于监管力量投入的不足,更在于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二、加强重大项目监管的对策建议
项目监管实践证明,项目监管在督促建设项目纠正问题、改进管理的同时,还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在警示各有关方面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有效杜绝各类违规问题的发生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积极、稳妥和有效地开展重大项目监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思考对政府投资有效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来解决我们在监管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项目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监管力量,完善制衡机制。
项目监管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责任重大,要求监管队伍必须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精干高效、依法办事、规范运作。要进一步研究理顺体制,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逐步建立起适合监管工作特点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特派员选派制度。在我市重大项目监管工作探索初期,可设立监管领导机构,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管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重大项目监管办公室,牵头负责项目监管工作。
(二)、不断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制衡机制。一要对投资中介机构的选择、使用、监督、管理及责任划分作出明确规定,建立投资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责任约束机制和惩戒机制。二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总承包以及特许经营等模式,实行建设、管理、使用分离,明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和代建人各方职责。三要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制,明确政府投资各个环节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责任,理顺投资主管部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关系,完善重大项目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实现对政府投资运行的全过程监管。同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三)、加强部门联动,健全信息机制。
要强化与其他部门的联合稽察工作,包括局内处室的联合监管;政府部门间的联合监管,例如邀请纪委共同参与项目监管。要实现有效地部门联动,就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处理好与局内处室的关系,确定年度监管、联合监管项目名单和监管整改意见,并事先与专业处室沟通,项目监管时,要争取各相关处室的支持、配合,做到良性互动;二是要处理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与相关监管部门加强沟通、通力合作,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开展项目监管信息共享等;三是要处理好与上下级监管机构的关系,促进系统建设。
(四)、明确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
让项目单位明确目标责任,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他们感觉到项目监管的意义不是在于找茬和制造麻烦,而是在于服务,项目监管的目的是规范项目和帮助推进项目建设,通过指导、培训、监督、整改等手段有效预防问题发生。做到在监管中指导,在监管中服务,在指导和服务中完善。着力体现“三个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项目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应建立长效的监管工作考评激励机制。要充分调动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项目单位自我监管的作用;要充分调动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找准切入口介入项目管理;要对重大项目监管工作进行考评激励,对规范守法的项目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给予批评处罚。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加大查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查案促预防。要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资源优势,充分履行好各自职能,形成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营造强大的反腐声势,发挥查案的震慑力。
总之,我市的重大项目监管工作虽然已经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但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完善,对重大项目的监管,是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的重要保障。因此,不断完善重大项目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工作中需要着力将各方面力量都调动起来联动起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监管氛围,从而取得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与人员素质不断发展的成效,来达到促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最终达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