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五一”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2012年五一期间道路交
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2012年“五一”小长假将至。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节日期间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部署安排。要细化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基层人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落实,“五一”节前要亲自带队督促检查;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在“五一”期间要落实好权限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公安交警要强化源头治理,整治道路通行秩序,加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做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重点组织整治货车超载、客运超员和公路危险路段,严格道路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员的准入条件,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农业部门要做好对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发证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督查学校开展“五一”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的车辆接送师生。
三、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客运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把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五一”节前,由县交通局牵头,联合县安监局、交警大队、运政管理所,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五一”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严防漏管失控,对“五一”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将严肃追究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连带责任。4月30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派出所、司法、农机等部门人员开展路检路查,严格依法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和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乡镇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有计划、分重点的在各乡镇人群聚集的公共广场、街道、农村、集市等场所,利用群众赶集、节日聚会时机,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张贴挂图、展出展板、悬挂横幅、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五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五一”交通安全宣传高潮。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宣传、广电部门要充分依靠电台、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开办“五一”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发布道路交通信息,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大规模、全方位、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声势,扩大社会宣传面,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五、强化隐患排查,确保道路畅通。“五一”前,由交通部门牵头,会同交警、建设、公路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及时掌握公路危险路段和施工路段情况,对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的,道路养护部门要及时整治,一时无法整治的,要督促道路养护责任部门设置临时应急防护设施,采取设置临时防护设施、人员值守、调整工期、提前公告、安排绕行路线或分时单向通行等措施,确保”五一”期间道路通行安全。
六、加强督促检查,做好信息上报。针对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派出工作督导组进行检查督促,对动作迟缓、工作乏力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未落实本通知要求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交警大队)报告,并于2012年5月2日上午11时前将“五一”交通安全工作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