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家助学贷款官网登录”。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中国银行西安西工大支行将于10月下旬开始在我校开展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具体安排布置如下:
一、高度重视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系统而繁杂的工作。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最大限度的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审核上报。
二、工作流程
1、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2、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3、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4、按照审核合格的学生数,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凭证、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审核汇总表》、学院证明和推荐信(电子版发各学院邮箱);
5、各学院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每人填写一张)、借款凭证(每申请一学年填写一份借款凭证);
6、学院审核学生填写的借款合同、审批表和借款凭证是否完整规范;
7、学院汇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审核汇总表》(填写电子版汇总贷款学生信息应按年级顺序,依次为2011级本科生、2010级本科生、2009级本科生、2011级研究生、2010级研究生),汇总表应有汇总金额合计(确保各学年发放金额合计应等于申请金额合计);将汇总后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glzx@nwpu.edu.cn;
8、学院将所有材料整理整齐,并依次按“借款凭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学生申请贷款书面申请书、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经济困难证明原件(传真纸件和复印件无效)、学生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1
父亲和母亲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学院推荐信和证明、借款合同”的顺序用回形针别好,按照电子版年级排列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三、申请贷款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原件一份(出具时间必须为2011年并有民政部门盖章);
2、申请贷款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一张(A4纸复印,身份证在上,学生证在下,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如在银行续放贷款过程中,身份证过期应重新提交银行本人最新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后续贷款无法发放);
3、申请人父亲、母亲(或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身份证必须正反面A4纸复印),父母无身份证或正在换发身份证的,须提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申请人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内容包括本人姓名、学院、年级、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贷款原因、申请几个学年贷款、申请贷款合同总金额、对经办银行的还款承诺等(对银行的还款承诺应多写,还款态度要诚恳;落款要有本人签名和申请日期),要求500字左右;
5、未成年人申请贷款必须出具由家长或其监护人书写的申请贷款同意书。
四、学院协助学生完成以下工作
学院审查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按要求指导学生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1、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右上角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黑白彩照不限);
2、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
3、银行客户信息采集表一份;
4、借款凭证(每申请一学年贷款要填写一份借款凭证);
5、学院推荐信、证明各一张(推荐信和证明学院应填写日期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填写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客户信息采集表注意事项
以下表格一经涂改,即视为无效表格。
1、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年级栏填写标准:20XX级;
贷款期限开始日期至截至日期暂不填写,但必须填写贷款期限:个月; 申请贷款金额栏全部用大写填写贷款金额
金额大小写填写标准: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1234567890)万仟佰拾元整
家庭信息(含父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联系电话)必须如实填写,父母去世或离异的应在名字后括号注明已身故或离异,凡父母亲在家务农,其职业统一填写为务农,家里有固定电话的应先填固定电话再填移动电话;
审批表家庭月均收入:统一用小写填写;
审批表填写完须由借款申请人签字并在签名旁加盖本人食指指印,申请时间按学院组织填写时间填写;
贷款介绍人/学校(盖章)栏、备注栏及以下部分均不填写。
2、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借款人(甲方):填写:借款人姓名;
贷款人(乙方):填写:中国银行西安西工大支行;
介绍人(丙方):填写: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填写申请几个学年贷款合计总金额;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必须填写共个月,申请起至日期暂不填写大一学生统一填写申请贷款年限为120月(在校4年加毕业后6年)大二学生统一填写申请贷款年限为108月(在校3年加毕业后6年)大三学生统一填写申请贷款年限为96月(在校2年加毕业后6年)研一学生统一填写申请贷款年限为108月(在校3年加毕业后6年)研二学生统一填写申请贷款年限为96月(在校2年加毕业后6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不填写;
第五条第三款:帐户户名为:西北工业大学账户号为:102010169938;
第五条第四款贷款发放计划:统一选择第二种发放方式。
(二)按学年发放(金额统一按小写填)
大一学生填写:1.2.3.4.项,分别对应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
大二学生填写:2.3.4.项,分别对应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
大三学生填写:3.4.项,分别对应第三学年、第四学年
研究生一年级填写:1.2.3.项,分别对应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 研究生二年级填写: 2.3.项,分别对应第二学年、第三学年;
第六条至第十七条暂不填写;
借款合同最后一页除乙方、丙方日期外均须填写:
借款学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及家庭情况(有父母一方已故或其他情况的必须填写姓名并在姓名后括号注明已身故或其他情况),本人签名并在签名旁加盖食指指印。
乙方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邮编:710072
联系人姓名:高宏联系电话:88485922传真号码:88485922
丙方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邮编:710072
联系人姓名:胡蕾联系电话:88494043、88430687 传真号码:884940433、借款凭证
借款凭证为一式五联,自带有复印功能,为保证第四、五联清晰,请在填写时将凭证对齐并用黑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加重书写笔迹。(借款凭证按申请学年一次填写齐全,即申请几个学年的贷款就填几份借款凭证,每份借款凭证只能填写一个学年的贷款金额)
(1)时间(年 月 日)贷款户帐号栏、结算户帐号栏均不填写;
(2)借款单位名称栏:填写顺序为: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借款金额:每学年贷款发放总金额(大写填写时应紧靠左端填写,大写前不能有空格,小写前一位加人民币符号);
(4)用途:学费;
(5)借款种类:国家助学贷款;
(6)贷款利率:暂不填写;
(7)约定偿还日期:暂不填写;
(8)左下角银行盖章上方中间空白处本人签名,并在第三联签名旁加盖食
指指印。
4、中国银行个人客户信息采集表
客户采集表每个学生只填写1张,申请人按要求应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家庭及学籍信息并签名。
六、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贷款采用一次申请,银行按学年分期发放。申请金额为每人每学年最高6000元(大一可最高申请四学年共计24000元、大二可最高申请三个学年共计18000元、大三可最高申请二个学年共计12000元、研一可最高申请三个学年共计18000元、研二可最高申请二个学年共计12000元)。
已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研究生在本科期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并且没有还清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能正常完成学业,不按规定使用贷款,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可以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各学院于11月5日前完成所有材料准备工作,并将所有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者,将视同放弃。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