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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票据业务的现状与发展
2010年01月21日00:00 金融会计 [欧阳卫民] 访问次数:1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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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作为企事业单位最常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充分利用和有效发挥其结算功能和融资功能,能极大节约财务成本、强化财务控制、满足短期融资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支付体系日益完善,非现金支付工具对现金的替代效应日益显现,票据业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经济背景下,票据业务的发展又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认识和了解票据业务的发展状况是正确使用票据、充分发挥票据功能的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票据业务的现状和特征
随着电子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和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广泛应用,我国非现金交易规模增速远大于现金,已进入非现金支付时代。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方式主要包括票据、银行卡和贷记转账三类,其中,票据主要用于单位。近年来,我国票据业务发展体现出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一)票据业务量金额稳步增长,但在非现金支付工具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 2006年至2008年,全国使用票据办理支付业务的总笔数分别为11.9亿笔、9.8亿笔、8.8亿笔,占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笔数的比例分别为9.2%、6.33%、4.81%;票据结算总金额分别为224.6万亿元、236.5万亿元、251万亿元,占非现金支付工具结算量的比例分别为47.9%、39.88%、39.71%。票据签发业务量具有笔数占比小、金额占比大的特点。这是因为,相对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而言,票据是一种大额支付工具,是单位而非个人常用的支付工具。从其绝对发展趋势看,票据业务笔数呈下降趋势,金额呈缓慢增长趋势;从其相对发展趋势看,其笔数和金额均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是由于近些年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商业银行行内汇兑系统、银行卡跨行交换系统的建成运行以及网银业务的迅速发展,使得电子资金转账速度明显加快、效率明显提高,支付工具总体朝着电子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对纸质票据的支付功能产生了很强的替代效应。
(二)票据已成为企业主要的结算工具和重要的融资工具
作为结算工具,票据具有携带方便,可转让流通的优点,而且交易过程中的口头承诺、挂账方式和合同约定等的票据化,使债权债务得以明确表现,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都有据可依。近年来,票据被规范地运用于中小企业交易中的延期支付和信用支付,从票据单笔结算金额能得出这一结论。2006年到2008年,票据单笔结算金额分别为18.9万元、24.1万元和28.5万元。从具体票种看,以2008年度数据为例,支票单笔结算金额为27.19万元,银行本票单笔结算金额为104.5万元,银行汇票单笔结算金额为53万元,商业汇票单笔结算金额为88.61万元。这种单笔交易规模是与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相契合的,同时票据单笔结算金额不断增大的走势也显现出近年来企业单笔交易规模的扩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经济发展及交易活跃的向好趋势。
作为融资工具,票据能够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在我国一直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发达的直接融资市场,企业多通过发行债券或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纯融资性商业本票(Commercial Paper)来融通资金。而在我国,囿于不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欠发达的直接融资市场,企业融资渠道仍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从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更倾向于大客户、大金额的贷款业务,传统的信贷体系主要是为大客户的长期大额信贷业务设计的,不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短期、小额、次数多的贷款要求。与贷款相比,申请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费用低廉,2009年第二季度票据融资的加权平均利率为1.95%,而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70%(数据来源:《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申请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的手续也比申请银行贷款简便,而且有利于提高企业信用记录,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形象。在我国,小企业票据融资占比明显高于贷款占比,票据融资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渠道。(三)票据使用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
资金交易频率和规模是衡量社会经济活跃程度和活跃规模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比较我国不同地区的资金交易规模,长期以来东部地区的票据、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业务发展始终保持较快水平,其交易规模大于中西部地区。具体到票据使用的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北京、山东六个经济发达省市。以2009年上半年的数据为例,六省市的票据业务合计分别占全国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40%和60%以上。但在国家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随着国家各项支持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实施效果的逐步显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经济发展逐渐加快,资金交易规模增幅普遍超过东部。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以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票据业务增速明显快于经济发达地区。
(四)票据发展存在较为明显的结构性差异
从结构上看,各票种具有不同的发展特点:支票和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的发展已趋于成熟,呈平稳发展或下行的趋势,而商业汇票呈上升的发展态势。就交易笔数而言,银行汇票和支票的签发笔数呈下降趋势,银行本票保持平稳态势,而商业汇票呈上升发展趋势。就交易金额而言,银行汇票的签发金额呈下降趋势,银行本票和支票呈平稳或缓慢增长态势,商业汇票呈快速发展的趋势。
(五)票据业务呈现电子化和业务多样化趋势 票据电子化处理是指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实现票据的某些环节或全流程的电子化处理,代表了票据业务的发展方向。近两年,人民银行先后推广运行了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开通了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和小额支付系统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实现了部分票据的电子化处理,并于2009年10月28日上线运行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与此同时,不少商业银行在发展行内电子票据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尝试,并推出了一系列票据创新产品。
二、各类票据具体的应用和发展情况
(一)支票
支票仍然是我国票据主要品种,是单位最常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2008年度,全国使用支票办理支付业务8.6亿笔,结算金额233.84万亿元,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97.5%和93%。支票主要被用于单位的日常经济往来,因此支票的单笔结算金额较其他票种相对较低。
支票处理实现部分电子化,从而实现了全国通用。2007年,人民银行推广运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CIS),实现了影像传输和实物截留,突破支票流通的地域限制,实现了全国通用。
支票信用环境有所改善。为规范支票出票人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人民银行2005年发布了《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细化了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制度,大大改善了支票的信用环境,促进了支票的受理和流通。
开展支票授信业务。支票授信实质上是银行将授信业务与支付结算业务相结合的一种创新业务。目前该业务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试点,受到企业的广泛欢迎。浦发银行的支票授信业务,一般的透支限额为5万元、透支次数上限为每年4次;对政府推荐的“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中的企业,透支限额则扩大至50万元,透支次数上限为每年12次。支票授信业务对于增强中小企业的支付能力、促进支票的使用和流通、减少空头支票行政处罚都有很好的效果。可适时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具有信誉度高的优势,但仅限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2008年度,全国使用银行本票办理业务574.3万笔,结算金额为6万亿元,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0.65%和2.4%。
银行本票处理实现部分电子化,更为安全、高效。2008年5月,人民银行开通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实现了银行本票业务的电子化处理。与原有手工处理方式相比,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在业务安全性、资金使用效率和权益保障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目前已有27个省级地区开通该业务,业务运行稳定良好。
(三)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具有信誉度高,且能跨票据交换区域使用的优势。2008年度,全国使用银行汇票办理支付业务的笔数为846.79万笔,结算金额4.49万亿元,分别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0.96%和1.79%。
以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为主。根据使用范围,银行汇票分为全国银行汇票、省辖银行汇票和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其中以三省一市汇票为主。以2009年第二季度数据为例,三省一市汇票业务签发笔数和结算金额分别占全部银行汇票的75%和78%。
三省一市汇票处理实现部分电子化,更为安全、高效。三省一市汇票业务自1987年开办以来,为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四个省市的经济发展和银行结算服务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为优化业务处理模式,人民银行于2008年12月开通了小额支付系统三省一市汇票业务,与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业务类似,该业务较原有处理模式,同样具有安全性、效率性更高,权益更有保障等优势。同时,三省一市汇票还扩大了原有签发机构范围,签发主体由原来的工、农、中、建、交五大行放大到各类银行机构,由此畅通了中小金融机构汇路,推动了银行间的公平有序竞争,受到中小银行的欢迎。
(四)商业汇票
与其他票据不同,它是一种远期付款工具,兼具支付和融资功能。
它不仅是社会经济主体常使用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增长点,更是货币市场重要的交易品种,企业的融资工具,是传导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载体。
商业汇票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体。2008年度,全国使用商业汇票办理支付业务775.3l万笔,结算金额6.87万亿元,分别占全部票据业务笔数和金额的0.88%和2.73%。在商业汇票业务中,90%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极少。商业承兑汇票推广不开,主要是因为商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认识了解不足以及商业银行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带来的问题是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过多地依赖于银行信用,票据风险过分集中于商业银行,票据市场交易品种过于单一,也不利于企业信用的提高和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的建设。针对商业汇票结构失衡的问题,人民银行于2006年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按照政府推动和市场激励相结合、重点发展和全面推进相结合、促进发展和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具体措施。另外,人民银行正在建设支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夯实票据业务发展的根基,为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
票据市场快速发展,实现了规模的迅速扩张。从纵向发展看,2001年一2008年商业汇票年累计承兑量由1.2万亿元增加到7.1万亿元,年均增长29%;贴现量由1.4万亿元增加到13.5万亿元,年均增长41%。
从横向比较看,2008年,票据贴现量13.5万亿元,相当于2008年股票市场交易量(26.71万亿元)的50.2%,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量(16万亿元)的89%。2009年上半年,票据融资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也出现大幅增长。2009年第一季度人民币新增贷款达4.58万亿元,其中票据融资1.48万亿元,占32.3%;第二季度,人民币新增贷款为2.79万亿元,其中票据融资0.22万亿元,占8%。如此大的业务增长量和占比,一方面是基于正常的需求和增长动力,满足了经济活动的需要。因为比之于贷款,票据融资具有门槛低、手续简便、获批时间短的优势,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选择签发和贴现商业汇票作为短期资金周转的首选途径,而银行也因票据融资业务的低风险将其作为调整信贷结构、做大信贷规模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欺诈、套利以及违规获取银行资金在票据融资异常增长中的作用,如某些企业提供虚假交易资料申请商业汇票的签发和贴现来套取银行资金或获取利差收入,而银行也存在放松审查以实现“存贷双增”、做大信贷指标的现象。
商业汇票业务隐含的信用风险有放大趋势。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行业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周转能力受到很大影响,票据到期无钱支付的可能性增大,商业汇票的信用风险增大。2009年第一季度,银行承兑汇票的逾期垫款达到108.58亿元,环比增加16.2%,第二季度垫款为112.84亿元,环比增加3.9%,呈现明显的增长态势。
三、建设电子商业票据系统,促进商业汇票业务和票据市场的发展
在我国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我国目前使用的商业汇票市场处于纸介质阶段,票据市场的基础设施落后,没有统一的票据流转和交易的电子化处理平台。这导致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商业汇票交易成本高、效率低。由于纸质票据处理环节较多,处理手续繁琐,效率低,在传递过程中还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二是不利于票据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受制于商业汇票的纸质载体、手工交易方式,票据交易范围有限,交易信息不畅、不集中、不透明,缺乏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统一控制票据风险的手段,因此很难形成有效的区域性和全国性票据市场,不利于整个金融市场的连通和发展。三是假票诈骗案件频繁发生。商业汇票和其它纸质有价证券一样,在其真伪辨识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容易发生伪造、变造和克隆案件。
为了解决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现有的弊端,便利企业支付和融资行为,支持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创新,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人民银行于2008年作出建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决策,为推出电子商业汇票提供基础保障,以满足各类经济交易对安全高效的电子票据支付结算与融资服务需求,并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票据市场交易方式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风险较大等问题,使我国票据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定位于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转发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等相关的业务处理服务功能,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功能及商业汇票公开报价功能的业务处理平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运行后,对商业银行、人民银行乃至整个社会经济金融市场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促进商业票据的流通和使用。由于电子商业汇票跨行、跨地区流通的便利,以及消除了纸质商业汇票记载事项不全、不合规、丢失、被盗、伪造、变造、克隆等操作性风险,使商业汇票的信用度大大提高,流通使用安全、便捷,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融资等行为也将更为活跃,使用量预计将大幅增长。第二,增强人民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通过设置人民银行对商业汇票的灵活买入和卖出功能,并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实时调整再贴现利率,将增加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弹性和力度,提高人民银行调控货币市场的能力和便利性,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第三,使商业票据成为企业支付和融资的理想工具,商业汇票市场成为企业、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重要平台,甚至可能发展成为公众投资品。
第四,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对所有电子商业汇票集中登记托管,能够实现对商业汇票支付、融资行为的全面、及时、准确统计,能够通过对票据实际融资利率以及票据市场报价的统计监测,及时了解票据市场利率的走向,为利率市场化改革、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五,丰富电子银行的服务品种和服务能力。目前商业银行的网银系统一般只有功能较为单一的账户管理和资金汇划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立后,商业银行网银系统的功能将从单一的贷记指令处理向票据类信用支付工具领域拓展,并有可能衍生出更多的新型电子增值服务,这为电子银行服务创新提供了基础和平台。目前,在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顺利运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也已正式发布,第一批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有20家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电子商业汇票的推出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是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又一里程碑,是支付体系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必将对银行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必将对改善我国融资结构,增强企业融资的主动性和能力,促进利率市场化,培植竞争性金融市场,形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等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我国商业票据发展及存在的问题研究
发 布 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1-28 浏览次数:498 [大] [中] [小]
一、我国商业票据市场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我国商业票据业务作为货币市场上一项重要的融资手段和信用工具其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近几年,在中央银行大力发展商业票据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下,尤其是中央银行再贴现利率大幅度下调,与再贷款利率的差距明显扩大的条件下,商业票据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00年末,全国商业票据市场承兑、贴现、再贴现三项业务余额达6468亿元,是1999年的2.2倍,1995年的4.8倍。从业务发生量看,2000年票据市场三项业务累计发生额为16559亿元,比1999年增长90%,是1995年的3.5倍。商业票据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资金资源的有效配置,拓宽了商业银行的服务领域,提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
2.商业票据种类增加
长期以来,受企业信用状况的制约,我国商业票据品种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承兑汇票的数量很少,商业票据业务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2000年下半年,在人民银行再贴现等政策手段引导下,各地在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积极拓展商业票据品种,发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从无到有,逐步发展,改变了企业过去完全依靠银行进行融资的局面,出现了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并举的可喜局面。
3.商业票据经营机构大量增加
由于再贷款和再贴现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利差,各商业银行充分认识到发展票据市场业务所能带来的好处,纷纷开展票据市场业务。截至2000年末,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均开办了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部分农村信用社经人民银行批准,也开办了票据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票据业务的经营机构大量增加。票据业务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盈利中占主要地位。
4.初步建立起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商业票据市场
随着我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各商业银行纷纷扩大其中心城市分支行的票据承兑、贴现授权,一些商业银行还建立了专营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部门或分支机构。2000年11月份,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筹建了全国首家专业性的票据营业部,大大促进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的发展,使各中心城市票据业务发生量不仅在全国占比高、增长平稳,而且操作规范,票据背书转让比例和融资功能大大高于其他地区。据统计,截至2000年8月末,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武汉、重庆、郑州、天津、沈阳和大连十个中心城市的票据签发。贴现和再贴现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达32%、49%和51%。
5.票据市场业务经营机制逐步健全,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为进一步防范票据风险,改善票据融资环境,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强商业票据业务的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在办理票据业务中,将控制风险放在首位,根据中央银行的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了对票据承兑和贴现的管理;在银行内部设立票据中心,通过票据中心集约经营方式集中了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防范了票据风险,提高了效率,健全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组织机构;制定并实施了异地承兑银行无理拒付和承兑企业逾期转贷款的通报制度,实行了商业汇票一体化管理;制定了各具特色的业务考核制度,开拓了业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6.再贴现工具逐步成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再贴现是各国中央银行主要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商业票据市场业务的发展,使中央银行能通过再贴现工具有效地传导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调控货币供应量。2000年以来,再贴现工具日益成为我国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具体表现在:一是为加快我国票据市场的建设,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暂行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再贴现管理的通知》。逐步降低了再贴现率,将再贴现月利率由原先的3.3%下调至目前的1.8%。,同时放松了商业银行票据贴现利率浮动的限制,以刺激商业银行拓展票据市场业务。此外,人民银行还运用再贴现政策手段进行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开办合格企业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转贴现业务,促进企业承兑票据的发展。二是运用再贴现工具有效地调控货币供应量。2000年,人民银行灵活运用再贴现、再贷款和公开市场操作三大工具调控货币供应量,其中利用再贴现工具增加基础货币投放758亿元,占当年发生量的30.4%,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有效地调控了货币供应量。三是初步形成了以再贴现利率为基础,以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决定的贴现利率。从2000年全年贴现利率的走势来看,5月份以前,由于贴现业务刚开始大规模启动,贴现利率大约在月息4‰~4.5‰之间。5月份至11月份,随着各行大力开展票据市场业务,票据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贴现利率大幅降低,一些地区一度降至月息2.6‰左右,后上浮至月息3‰-3.3‰之间。2000年未,由于商业银行资金趋紧,贴现利率又上浮至3.5 ‰-4‰之间。从总体上看,我国2000年的贴现率是由票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的利率。
二、我国商业票据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业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货币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但是,商业票据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1.市场规模仍然偏小
尽管近年来商业票据市场业务的开展逐渐受到中央银行及各商业银行的重视,企业办理票据结算和融资业务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但从目前情况看,票据市场的规模仍比较小,交易品种较单一。2000年末,未承兑的商业票据余额与贴现余额之和为5212亿元,仅占同期贷款余额的5.2%,再贴现余额占基础货币的比重也仅为3.6%,商业票据的规模仍然偏小。
2.交易品种单一,交易主体少
从商业票据交易品种上看,目前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于风险较大,在票据市场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在票据市场中不容易被接受,企业仍主要是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这种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格局,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不利于引导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从商业票据交易主体上看,我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该市场的程度十分有限,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
3.企业、商业银行对票据市场业务的认识存在偏差
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还没有真正地把商业汇票作为融资工具,更多地是将其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映,该市十家商业承兑汇票试点企业,2000年累计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仅占其年末银行贷款余额的3%,生产资金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从银行看,目前贴现率与再贴现率利差较大,许多商业银行并没有真正地把商业票据业务作为其资产经营、流动性管理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而是利用贴现和再贴现利率的利差,把票据市场业务作为从中央银行获取短期经营利润的一种手段。这种经营观念一度造成了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贴现率不断下降,有时甚至低于其筹资成本。商业银行过度依赖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形成了通过中央银行再贴现投放基础货币的倒逼机制。
4.缺乏全国统一、完善的商业票据市场
首先,我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分割状态,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的票据市场,缺乏一个全国统一、完善的市场。其次,票据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由于各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出发点是盈利,出于竞争的需要,各行在出现流动性、资产结构等方面问题时,往往是将已贴现的票据转贴现到异地,或是再贴现。此外,由于目前中央银行的再贴现采用的是大区行分配指标的管理方法,造成一些地区分配到的再贴现规模较小,而相应的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量却较大,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状况。在再贴现指标较紧的情况下,各地人民银行一般优先办理本地的票据贴现,而对外地转贴现票据进行了限制办理,人为地制约了票据流通,阻碍了全国性统一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
5.商业票据的真实性查询困难
票据的真实性问题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真假汇票问题二是票据背后是否有真实的商品交易问题。目前由于各行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各金融机构之间没有跨系统的票据信息查询网络,同时也缺乏对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是否具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信息查询系统,使银行具体操作人员难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特别是社会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克隆”汇票的出现,更加大了对票据真伪辨别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经营票据市场业务的风险。
三、进一步拓展我国商业票据发展的思考
商业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业银行和企业资金融通和头寸调剂的重要市场,同时也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手段,票据市场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整个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1.积极扩大交易品种和投资主体,进一步拓展市场规模
丰富多样的交易品种和交易主体是商业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一是在继续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的基础上,中央银行应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大力推广和鼓励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使一些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企业通过发展商业承兑票据进行融资,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在防范商业票据风险的前提下,减少企业利用银行信用融资的比重,对资信良好企业签发的商业票据进行支持。此外,还可逐步尝试使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等票据市场业务,积极探索发展企业利用票据融资的路子。二是适当放宽对市场参与者的限制,将所有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大中小型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纳入到这一市场中,扩大市场的交易主体,逐步实现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化和多元化。
2.改变企业与商业银行对票据市场业务的认识
票据业务不仅是一种支付结算工具,更是一种融资工具。因此,中央银行一是要加大对票据业务的宣传和政策引导,把企业和商业银行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信用观念中解放出来,使其充分认识到商业信用票据化对生产经营所起的积极作用。二是要增加对企业签发票据融资的数量,改变企业融资严重依靠银行贷款的情况。三是要适当提高再贴现利率,缩小目前贴现率与再贴现率之间的利差,改变一些商业银行把票据市场业务作为从中央银行获取短期经营利润手段的错误经营观念,使票据市场业务真正地成为商业银行进行资产经营、流动性管理和改善金融服务的手段,遏制商业银行之间形成的恶性竞争,减少商业银行对央行再贴现发放的过度依赖。
3.建立专营商业票据业务的机构,实现票据业务的规模化经营
随着票据市场业务交易品种和交易主体的不断增加,票据市场的交易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的扩大,对票据业务专业化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但由于票据业务参与主体所处的地域、行业差异较大,在信息搜寻。信用评估、违约监督等活动中,如没有专门的票据经营机构提供上述服务,市场的运行成本会相对较高,其机会成本也难以估量。商业票据业务专营机构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经营,可以实现票据业务各环节的有机结合,形成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以及再贴现间良好的互动关系,从而减少市场运行成本。从国外情况看,票据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也是大势所趋。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全国性票据市场
目前,我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分割状态,市场发展缺乏较好的规划和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息不通,交易成本过大,市场风险骤增。针对这些问题,中央银行应积极利用目前中心城市票据业务发展迅速和制度建设规范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和完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的建立,适度增加再贴现规模,并在适当时候取消再贴现的规模分配方法,由市场供求决定再贴现数量;增加商业票据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性统一的商业票据市场,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利用再贴现工具调控货币供应量、引导信贷导向这一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在建立、完善区域性和全国性票据市场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监督机制,加快全国性票据信息网络的建设步伐,将市场参与者的资信、资产负债情况、签发的票据票样、贴现或转贴现的利率等信息输入到网络中,以方便各市场参与者查询票据信息,更好地促进票据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
5.加强票据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票据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克隆”票据分子的不法行为,依法有效地保护持票人的票据权利,从法律上给市场参与者构建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使市场的参与者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以促进我国商业票据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