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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治信仰,共筑法治中国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凌征虎律师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下午好: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我们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没有律师,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就难以维系,以正当程序为保障的法律天平就难以校准;没有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是镜花水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就是南辕北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空中楼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有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执业为民、敢于担当的律师队伍。不可否认,中国律师是一支值得信赖的有着较高素质的队伍,近年来,律师不仅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在立法、参政议政等方面日益显现出其独特的优势。著名律师张思之老前辈曾经说过,律师应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律师不仅是法律人,还是政治人,是联系国家法律和现实社会的桥梁,是当事人个人诉求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对接点,是国家法律的宣谕者和实践者,建设法治中国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律师的有效参与。
但是,每天在灯红酒绿的利益场里摸爬滚打,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能清心寡欲,在金钱利诱以及权势甚至美色面前,个别律师会缴械投降。律师业每年都会存在一些对律师采取如:公开谴责、训诫、通报批评、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的纪律处分。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律师缺少法治信仰,没有对法治的信仰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研究美国的民主和法治与中国的差别。我认为,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美国从小孩子起就开始培养民主和法治意识,他们从小就知道讲规则,讲法治,任何人出了问题都要受到惩罚。美国一位总统的女儿曾因为弹钢琴扰民而被投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这种意识是从小培养出来的。中国法治信仰的建设我们法律人共同的努力。
首先坚守法治信仰,需要我们对法律怀有一颗尊崇之心。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很难想象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律师如何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之师如果随意践踏法律,可想而知他的业务素质会如何。在法制并不完善的今天,有些律师不是凭借自己的专业水平做事,而是和委托人一起勾兑法律,几乎每年都有律师触犯刑法而被驱逐出律师队伍的情况。因此,对法律没有尊崇之心,连自己都不守法纪的人,恐怕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好律师。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也正是法律权威的来源所在。只有坚守法治信仰,公众才会尊重法律、依靠法律、执行法律;只有坚守法治信仰,才能不被眼前的诱惑所蒙蔽;只有坚守法治信仰,我们才能走的更长更远,道路才会更宽更广。
其次,律师要自觉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同样,发达的律师业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民众对法治的崇尚,中国律师的命运在整体上取决于中国法治化进程。“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 对律师来说,每一次的法律服务,都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过程,都是一次践行法治的过程。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真正实现执业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切实做到既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以执业办案的具体实践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信心。
最后,我们每一名律师都应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治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
或许,在通往法治中国梦的道路上,律师的执业道路充满了荆棘,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法治精神所倡导和凝聚下的共同理念、共同目标、共同事业,将会在法治实践中散发独特而持久的魅力。我们律师通过坚守法治信仰,传播法治精神,并从中寻找到个人理想抱负与实现“法治中国梦”的最佳契合点,我们坚信:法治精神必将成为一种信仰扎根于每一个人民心中,法治中国的梦想必将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