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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城管执法“四难” 提升旅游县城魅力
兴文县城管办 李 斌 罗光洁
社会大众对城市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城管便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需要,不同的做法,以不同的形式产生并发展为一个正式的政府部门,但各地城管直接面对的管理对象基本上都是相对收入较差的群体,执法中直接涉及他们的生存利益,执法与抗法甚至以生命反抗的事件一直持续到今。到目前为止城管执法也没有一部统一的法规来规定执法的标准和程序,完全按领导的意志和工作需要开展工作。由于其它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如:工商、交警、公安等,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能职责,所以,其它部门不愿干,不好干的事其本上都成了城管的事。面对近年来和谐、民生、稳定的大环境,再加上市场等基础设施规划滞后以及当前的金融危机,城管执法工作完全处在尴尬的环境中。结合兴文实际,从城管执法“四难”着手,开展了城管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专题调研,并提出解决办法,以进一步指导工作,提升我县休闲旅游县城形象。
一、当前我县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城管行政执法,在实践中时常遭受来自主观、客观、内部、外界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干扰,在执法过程中带来一定的消极被动和难以作为,已成为全国各地城管执法的共同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也凸现出来,无论从数量或者强度,都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在网上搜索一下“城管打人”或者“暴力抗法”等关键词,就能找到上万条关于这方面的报道,似乎预示着中国陷入了“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怪圈。再是和谐执法也要面对抗法的压力,因为这里面涉及的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利益问题,也是民生和稳定问题,对于此,我县城管执法工作也不例外,就当前而言,突出体现有“四难”。
(一)市场功能不健全,占道经营难根治。目前为止,我县还没有一个功能完善的农贸市场。因无地经营,除主街(环城东路、香山路)及部分稍大一点的街道严禁摆摊设点外,多数菜农和流动商贩迫于生计,自发在东门口、后街头、二号小区、胜利街、西门上、石海商城通道等地,占道经营形成了市场。由于这个群体的特殊性,这些地方经多次集中大整治,都无法监管保持,且暴力抗法不断,对政府形象和执法威信影响很大。据我办城监大队于2008年4月10日至11日安排8个组同时对全城各路段的菜农和流动商贩相关情况作统计调查,除擦鞋和夜市外,共有1200余家(不含早上4至8点,集中在石海商城和三叉路卖菜的200余进城菜农,以及逢场天进城卖农副产品的农民)。这个群体的大体构成是:县城无业又无一技之长的居民(含下岗、拆迁户)364家;县内村民603家;县外游商36家;占道经营菜类、干鲜等座摊305家;占道经营烧腊、鲜肉等能推动的摊位174家,挑起卖的548家(多为菜贩)。这些人中还有部分是60岁以上的老人,由于生活困难靠卖点菜或小商品维持生计。如要根本解决这些路段的占道问题,按照目前占道商贩的数量,至少需要一个7000平方米的综合市场。我们在无法管理而只有暂且默许其占道的小街小巷也不过1000平方米左右。所以平时大部分商贩和菜农每天早上4点左右就开始抢占摊位,部分挤不进去无处经营的商贩就推起、走起或占用公园、小区、人行道,采用游击战术与管理人员周旋,在执法中稍不注意,就会因民生问题带来不稳定因素,大大增加了管理难度并影响执法效果。
(二)城管法规不统一,行政执法难规范。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从而使各地区和每个人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大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好,居民素质也比较高,大的城市管理理念也深入人心,但在中、小等发展城市,许多普通市民的城管管理观念意识还没有跟上,更不要提大城市管理理念了。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完善,因此国家也缺乏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典,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就我县而言,对一些违章的处罚主要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打擦边球。处理起来连执法部门都没有底气,怎能把握好执法的标准和尺度呢?
(三)执法环境不优化,执法威信难提高。一些群众和商贩由于各自的利益,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如我办城监大队对长期占道而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发生买卖纠纷的东门口、中山街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当我们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时,往往就经常有一大帮的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或对城管人员的仇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指责执法人员欺负老百姓,欺负外地人,在社会中造成对执法人员和城管部门的不良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四)金融危机在加剧,城管执法难下手。从去年金融危机暴发以来,由于企业倒闭或减员,部分在外务工人员因失业回乡,做起了临时买卖。据前期不完全统计,仅马栏湾等县城周边农民入行做水果、菜生意的就有300余家;还有的把外面带回的衣服、皮鞋沿街甩卖;有的做起了小吃、夜宵等生意,这给本就拥挤的街道更增加了管理难度,受全国经济环境影响,如强制取缔其经营,这些人因生活问题无法解决,由于其多数人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不强,在强制执法中除可能对执法人员产生过激行为外,还可能因生活问题而上访或干起偷、抢等行道,影响社会安定。
二、城管执法的实践探索及成效
(一)以舆论宣传为载体,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并参与城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以“两城同创”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介对市民的一些不良行为进行暴光,把“做文明市民标准和城市市容管理处罚法规”和《兴文县城市管理办法》印发全县中小学校的学生,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社区及有些单位还举办“讲卫生,爱市容”等专栏;同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带头定期参加卫生大扫除,带头形成讲“讲卫生,爱市容”意识,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市民素质,不断树立城市管理靠大家的理念,正面引导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让他们正确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难处,正确认识执法的目的是为了优化大家的生活和居住环境,执法是为大家服务。不断消除群众对城管的误解,减少对城管执法的对抗思想。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和谐执法理念的推行,我县城管执法逐步得到多数群众认可和支持,在2008年底“创满意”单位测评中,城管办终于取得了同组前五名的满意票。
(二)以和谐执法为根本,加强宣传教育说服工作。去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城监大队在执法中始终树立并推行和谐执法,以人为本理念。在工作中讲究先礼后兵。凡需执法的对象,安排执法的队员必须先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上门做好宣传、教育、说服工作,如无效果,再通过其它朋友帮忙做工作,实在不行,发限期整改通知后再进行强制执法。这样做,虽然花费很多精力,但减少了执法的强烈对抗情绪,求得群众和商贩的理解,执法队员在群众中的形象明显提高。一年来,不但圆满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而且没发生一例不良影响的暴力抗法事件。
(三)以抓作风效能建设,促执法队伍能力形象全面提升。事之成败,贵在于人。面对城管工作执法难、难执法的现实,我办从狠抓城监大队自身建设着手,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办事效能。一是修改完善办内管理考核制度,奠定奖惩的制度基础。二是通过竟争优化,直选城监大队下属两个中队的中队长。三是全员培训,并通过严格考试,让队员掌握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四是加强督查,为兑现奖惩提供依据。通过一年的努力,城管办班子对照年初制定的制度,按城监大队平时的考勤考核汇总情况严格兑现了奖惩,城监大队逐步形成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纪律的团队精神,为集中执法、各项迎检等工作提供了力量保证。
(四)以疏堵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积极向决策层建言献策。以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体的人性化管理,在执法中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为疏导在东门口,西门上等路段拥挤占道的商贩,我办结合管理实际,在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基础上先后向县政府形成了《关于划定临时过渡市场的情况报告》和《关于急需加速建设农贸市场的情况报告》,积极向领导们提供决策信息,并得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已开始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与抗法也可能随着城市功能的科学规划和完善而得到缓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