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办须知_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1:28:0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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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办须知

一.哪些学生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理工大学的正式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合格;

3.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含学费、住宿费)。

二.什么时间向哪里提出申请?

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贷款申请。

三.申请贷款时是否需要提交材料?

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不满18周岁未的同学必须提供法宝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借款的证明);

3.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

四.是否每一年都要提出申请?

不是,现采取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一次申请、银行一次发放的办法。

五.是否每个人申请都能获准?

不一定。提出申请后各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对有问题的申请及时纠正。经初审合格的申请要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向银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审核合格后,方可放款。

六.如何知道银行同意为自己贷款?

银行同意放款后制作批准借款学生名册送达学校。

七.如何支付贷款利息,利率如何确定?

在学期间,学生不用支付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支付。从学生毕业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当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则从被学校处理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提前还贷的,具体经办银行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如遇贷款利率调整,按利率政策管理规定作相应调整。

八.何时开始还贷?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学生毕业后6年。可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九.学生贷款后,在校期间如想中止贷款如何办理?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有中止借款需求意向时,应通过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方可停止其贷款的发放。

十.贷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并继续贷款怎么办?

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包括专接本、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可凭录取通知书通过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向具体经办银行提出展期申请,经具体经办银行审核同意后为其办理展期手续。对其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

十一.学生转学对贷款有什么规定?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还清贷款本息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十二.毕业后如何进行还款?

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会组织贷款学生与具体经办银行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贷款学生与具体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校方才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还款协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在1年内向具体经办银行提供贷款学生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贷款学生如就业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具体经办银行提供变动情况(包括变化后的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十三.如未按规定还款将如何处理?

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则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十四.以前曾提出过贷款申请,但银行至今尚未批准,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必须按照要求重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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