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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街道深化“平安国兴”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17)
为适应我街道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平安国兴,根据《2014—2017年深化平安琼山建设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本街道的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法治基础、社会基础,为推进国兴街道的科学发展,相应区建设“四区一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要求。
二、奋斗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共同构建整治安全保卫体系、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体系、基层基础建设体系、依法治街道保障体系、生态文明保护体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整治环境、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管理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进一步巩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整治稳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国家办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确保实现辖区内敌、社情全掌握,全覆盖。
2.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的重(特)大刑事案(事)件,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的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性治安混乱或突出治安问题,力争公众安全感指数达到97%以上。
3.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显著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完善,突出社会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基层预防和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更加巩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印发的恶性案件,民转刑案件有所下降。
4.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加强社会治理,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城市社区体制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社区网格化、扁平化服务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组织活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服务管理责任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不发生重(特)安全生产事故;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到位、生态环境更加优质,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达到97%以上。
5.法治国兴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治街道工作不断深入,法治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依法治理、有序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
6.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的群众路线得到全面贯彻,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7%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努力推进国家安全保卫工程
1.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进一步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整治稳定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工作,检查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设情况,及时发现掌握辖区内发生的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加强人民防线“三级网络”建设,为地方政府提供预警性、内幕性情报信息,努力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真正做到先发制人、制敌与先。2.加强网上对敌斗争。强化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和网络技术优势,建立完善宣传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和网络运营商的协作配合机制,牢牢把握网上斗争的主动权,及时发现、严密侦控、有效防范、依法打击,严防敌对势力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在网上制造事端。
3.加强反恐能力建设。深化打击暴力恐怖团伙和极端组织专项斗争,严密防范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严厉打击分裂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全力打击恐怖组织破坏捣乱犯罪空间;完善反恐情报会商和风险评估常态化机制,牢牢掌握反恐斗争主动权;加强安全管理,突出危险品运输、公共交通工具、入境物品等安全监管,努力消除反恐工作的盲点和隐患;加强反恐专业力量建设和应急装备的投入,依托琼山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完善“四位一体”(应急指挥中心、实战调度中心、情报信息中心和治安防控中心)反恐体系。
4.加强反邪教专线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着重防范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聚集、进京、插播等破坏捣乱活动;加强反邪教教育基地建设,健全教育稳控机制,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提高“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功效;以推进反邪教工作示范点创建带动街道反邪教工作深入开展,2015年,全街道“无邪教社区”、“无邪教村(居)”创建率分别达到80%、90%。
(二)努力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工程
5.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承包、租赁和国家、省、市、区级和街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旅游景点、娱乐服务等领域的黑恶势力;严密防范和打击杀人、纵火、投毒、抢劫、强奸、绑架、爆炸和故意伤害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缉枪制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的涉枪社保犯罪;加强“两抢一盗”、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力度,2015年实现“两抢”日均发案数不超过1起;严厉惩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金融诈骗、逃税漏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各类经济犯罪,全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印制和销售整治性、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类等非法出版物违法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涉黄涉赌、景区周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区域警务合作。
6.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禁毒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健全禁毒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全民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加强打击、管理、教育、宣传四项重点工作,摧毁一批贩毒团伙、惩治一批犯罪分子、收戒一批吸毒人员、整治一批涉毒场所、教育挽救一批青少年;全面推进“无毒优秀社区”、“无毒优秀村(居)”创建活动,2017年,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学校、无毒单位、无毒家庭“五无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80%;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服务场所吸毒贩毒、吸食新型毒品问题的整治,加大打击零星贩毒力度,全面落实“零容忍”、“一次性死亡”制度;加强堵源截流,口岸前移,严密查缉,积极探索民营快递公司、物流行业毒品查缉机制;加强强制收戒和社区戒毒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区各类吸毒传染病人员的集中收治达到100%;突出毒情“重灾区”整治工作,加强检查和督导,落实挂牌督办,着力扭转5人以上吸毒人员和新增吸毒人员较多社区的被动局面;严格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数量,并将其作为衡量、考核禁毒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
7.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努力推动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方式创新,进一步建立完善集整治、管理、建设、服务于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实效。突出重点区域的排查整治,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共娱乐场所、重点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环境、旅游景区内部和周边、大中型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及周边、学校及校园周边、军营和军人社区周边、车站周边、和制售伪劣农资领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排查整治,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加大旅游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不发生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坑害游客案(事)件,游客满意度在90%以上。
8.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建设,将技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小区建设总体规划,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高危行业强制实施技术防范工程,2017年全街道初步实现“公共场所全覆盖、监控范围无死角、电子防控联成网、防控打击有实效”目标的治安防控科技化;加强和巩固联防体系,重点推进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建设,在基层努力推动村企联防、居企联防、治安保险、社区治安理事会和村(居)治安联防互助、街面店铺治安联防、物业小区建立治安楼栋长等社会化群防群治模式,在物业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积极发展保安服务业,推进治安防控、智能化、市场化、社会化;大力加强见义勇为事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形成维护平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程
9.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综合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预防和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问题;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毛肚调处、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加强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党政“一把手”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落实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五个一”责任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职能部门联合大接访等制度,加大重大矛盾挂牌督办力度,落实领导责任查究制;加强矛盾纠纷联调处机制建设,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定期排查和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排查制度,完善街道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分流调处“五个统一”工作机制,强化群体性上访事件“五个到位’处置机制。
10.着力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深入贯彻中央1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2014年底,街道大调解平台建设全部到位。力争到2017年,加强基层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街道、村(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站)“五个统一”联调处机制,力争使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11.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社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和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努力提高征地拆迁、医疗、劳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交通事故、旅游服务等行业和领域调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性;充分协调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协调和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形成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商业保险机构调解矛盾纠纷的缓冲作用,新闻媒体关注民生、疏导民意、舆论监督的桥梁作用,有效化解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矛盾纠纷。
(四)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12.创新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金额省委、省政府《贯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社会管理创新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快形成街道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13.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按照市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扁平化,逐步构建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管理规范化管理格局,力争到2014年底,实现全街道城市社区,2016年实现全街道每个社区有一支不少于5人的志愿者队伍。
14.创新“两新组织”服务管理模式。努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组织建设,以及“两新组织”内部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鼓励和支持“两新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其在村(居)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资关系、慈善事业等方面的作用;坚持鼓励发展和监管引导并重的方针,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依法加强对政治类、法律类、宗教类组织的监管;依法加强有境外复杂背景社会组织的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建立健全登记审批、日常监管、违法审查、信息披露、公共服务、行政处罚等综合管理机制。
15.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2014年底实现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子女积分入学、积分入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16.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水平。积极推进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建设,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强重点青少年教育帮教工作,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关爱”行动,以村(居)、学校为单位,协调司法、教育、团委、妇联、企业、社会志愿者等力量,以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缺爱、失学、失业、缺管”问题,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少年儿童提供关爱、帮扶、救助为着力点,构建重点青少年集中矫治、社区帮教、校园帮教和社会帮教“四大帮教体系”,健全和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预防犯罪工作帮教工作协作联动、帮教工作衔接、专家会诊指导、帮教工作信息交流及帮教工作检查督导“五大工作机制”,把未成年人犯法犯罪降低到最低水平。
17.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强化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管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幼儿园)”创建为抓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努力构建维护学校平安稳定工作长效机制。2017年底,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警务站(室),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聘任专职法制副校长,90%以上的学校和幼儿园达到“安全文明校园(幼儿园)”创建标准。
18.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探索落实采取政府安置、鼓励社会安置、政策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等一系列措施,解决好刑释人员安之难题,力争到2017年,全街道刑释人员的衔接管理率达到100%,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5%以内;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社区服务人员教育矫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易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等特殊人群管控、救治、救助工作、协助司法、医疗等部门,监护人和常住地双重配套管理,集教育、帮扶、矫治、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干预措施。
19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监测预警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救助处置机制,加强公民应对突发事件、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和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暴力恐怖袭击案件的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逐年稳中有降。力争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火灾事故,2015年,实现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加强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医托”、“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五)努力推进法治琼山建设工程
20.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街道、社区依法行政意识,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法制化;推进创新执法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以行政领导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对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针对国兴建设过程中的新类型敏感政策与法律问题,提前介入,研究制定与琼山社会建设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协调、督办和解决的力度。
21.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努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建立查询监督系统和便民服务平台,推进执法公开;完善执行联动制约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22.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街道创建活动和民主法治村(居)、行业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创建;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保护工程
23.坚持依法保护。严格执行《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和《海口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做到有法可依,依法保护。
24.坚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开发建设进程中的生态保护,对盲目决策、野蛮开发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5.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严厉打击违法排污、捕杀和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综治干部下基层,服务管理创平安”活动为载体,结合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街道、以及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景区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南海军事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巩固政权、维护稳定、确保平安、促进和谐”为主题,开展军地平安建设;不断拓展创建工作范围,强化行业和部门平安建设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创平安的局面,平安创建覆盖面达到95%,平安创建达标率逐年提高,2017年,全街道平安家庭、平安社区达标率90%以上,其他各类平安创建达标率85%以上。
26.加强政法综治维稳基层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统筹城乡示范镇政法综治微微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村(居)公共安全监管员、调解员、综治维稳信息员队伍。
27.加快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加强社区(村)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的建设,2015年,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群众求助、投诉、报警的联动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实现社会矛盾联调、治安问题联治、邪教活动联防、社会管理联抓、便民实事联办;进一步强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集成服务功能,为辖区群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便民服务。
28.加强政法综治维稳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队伍的拒腐防变教育,完善廉洁从政监督管理机制,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慵懒散奢贪”活动,提高广大干警落实中英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和区委二十三项规定的自觉性;加大队伍培养教育力度,制定落实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顶层设计,加强整体规划,把平安建设摆上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整治责任。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完善领导责任制,把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察督办、考核奖惩工作机制。
(二)坚持齐抓共管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平安建设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资源共享,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落实综治办成员单位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组织机关干部,整合各部门资源,深入基层第一线,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三)加强统筹规划
相应区的统筹规划及“四区一园”总体目标的建设,街道要根据任务需要,加强对平安建设综合示范典范的培育,及时总结推广;各职能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本系统平安建设的任务,每年培育1—2个示范点。
(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将平安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配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明确责任、分级分类负担的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保障体制,落实保障责任制,特别要加大对基层平安建设补贴补助力度。
(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系
各社区和相关单位每年要对平安建设总体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对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问题突出,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和社会公共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六)营造平安建设宣传氛围
各社区和相关单位要不断巩固平安建设宣传主阵地,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在完善宣传形式和增强宣传效果上下功夫,认真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集中宣传、网络宣传、巡回宣传、法制讲座、宣传板报、横幅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对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广泛宣传平安国兴的重大意义,平安国兴建设的先进经验,平安国兴建设的先进个人和典型案例,增强平安建设的影响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美丽家园。
琼山区国兴街道办事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