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界通知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界通知书”。
指 界 通 知 书
市农业局单位(或个人)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变更地籍调查工作,特定于2007年7月15日8时到民主街56号(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变更地籍调查。请你单位(或个人)届时携带有关权属材料证明,派代表到现场共同指界。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盖章)2007年7月13 日附:
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土地证;
3.土地批文、批复及附图;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个人应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
1、户主身份证;
2、户口本;
3、土地证;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合法产权证明;
5、有关土地权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