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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高额不良贷款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得出建立完善的信贷制度是控制不良贷款增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关键词:不良贷款 信贷制度 风险管理 经营管理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分析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已久,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也就比较复杂,主要有历史上的原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和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来看,首要的是计划经济下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资金扶持转移造成的,而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从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机制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最为密切的银行信贷制度也很不健全。体现在:
一、一些银行贷款担保主体不合格。只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可以作保证人,但有些企业却以虚体担保、连环担保、自我担保或者虚拟担保的形式从银行获取贷款,当然这类贷款是高危贷款了。
二、个别担保物品不符合要求。我国《担保法》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具体要求有明确规定,只有法律规定可以抵押、质押的财产才是合法的,反之则是非法和无效的。
三、担保贷款管理不力。在我国现行的银行担保贷款业务,常常出现因借款合同文本不规范,记载要素不全,某些条款不符合借款合同和《担保法》的有关要求,而致使担保合同失效。
四、行政干预导致担保形式化。一方面,为了解决一些长期亏损的国有企业中职工的生活保障问题,不使企业破产倒闭,于是就出现了“面袋子”、“菜篮子”贷款,即为了发放职工工资,当地政府领导出面协助企业向银行贷款,这样的借款方,根本就不具有还款的能力;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追求自己的工作业绩,为了搞“面子工程”,帮企业拉贷款,在银行需要借款企业提供担保的时候,利用手中职权找来单位强迫提供担保。如此,银行贷款担保便成了一纸空文,贷款安全的保证便无从谈起。
二、控制不良贷款增长的主要手段和措施
1、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
2、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3、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 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4、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
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
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
5、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
三、结论
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对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采取对应措施后,相信能阻碍不良贷款的的增长,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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