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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狱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监狱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领导监狱班子成员及全狱警察、职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全面了解和掌握监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将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监狱整体工作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确定本监狱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监狱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工作规划;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监狱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科学管理;
(四)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提高班子队伍素质,确保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负责组织制定监狱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不断完善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手段,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运行质量;
(七)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八)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九)主持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本监狱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二)组织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发生重大事故做到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十三)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
(十四)按照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划,逐项落实工作安排,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十五)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十六)抓好警察职工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十七)监狱长深入生产现场每月不少于4次。
二、政委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政委是监狱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是组织保障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
(二)协助监狱长全面履行各项监狱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三)深入监管、生产现场每月不少于12次。
三、分管政工的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三)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备各岗位人员;
(四)负责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教育宣传工作,每季度对警察职工集中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并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深入基层做好警察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治工作会议,对警察职工近期思想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分析,摸清思想动态,采取相应对策;
(六)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警察职工的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开展劳动纪律教育,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七)根据监狱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制订、实施人事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及检查督导、考核评比、兑现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
(八)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九)按照上述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四、分管安全生产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坚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直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监狱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坚持贯彻“三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四)对基层上报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报告;
(六)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七)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八)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安全基金的使用管理;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按照上述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五、分管生产经营的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生产经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经 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经营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项目设计、施工、改造、验收过程中,必须
坚持贯彻“三同时”的原则;并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条款;同时负责组织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有关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工伤事故时,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以身作则,按章办事,正确指挥生产。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遇有安全生产隐患,应本着“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先行整改隐患,然后进行生产。
(六)组织临时性或者突击性生产工作时,要根据任务的性质和情况,制订现场安全生产制度或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责成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事故。
(七)负责组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八)组织生产经营系统大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生产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九)负责设备大型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十)在定期召开的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中,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时解决存在问题;
(十一)组织生产经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二)按照上述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六、分管监管改造的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监管安全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罪犯劳动力资源调配,保证罪犯从业人员从事合适的岗位劳动,负责组织罪犯从业人员每年的健康查体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落实有关狱政设施设备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有关部门对狱政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罪犯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组织对罪犯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对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审批和兑现。
七、分管财务工作的副监狱长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二)执行财政部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情况;
(三)审查企业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五)按照上述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八、分管行政后勤工作的监狱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分管行政后勤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后勤保障方面对监狱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加强行政后勤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后勤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后勤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贯彻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改造、验收中“三同时”规定,落实相关的安全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时,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条款;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行政后勤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六)在召开所管辖部门的工作会议时,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七)负责行政后勤部门所属的锅炉、泵站、电气设施、生活用气、供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施等其他设施的安全管理;
八)组织后勤部门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九、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监察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监狱党委的决议精神,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在监狱安全生产工作中,全面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二)坚持防范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抓好党规、党风、党纪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对党员、警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党风廉政教育、职业纪律教育,确保党员队伍、警察队伍的纯洁;
(三)在监狱安全生产工作中,认真查处党员、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和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四)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十、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技术安全的直接领导责任人,其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是: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加强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先进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设备,组织研究 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三)在组织新厂房、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合理,安全上可靠;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灾害预防与处置计划的编制工作;
(六)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七)参加上报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八)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逐条落实。
十一、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监狱企业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二、监狱长助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分管监狱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分管监狱领导按照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三、科长(主任、大队长、院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监狱长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本单位按照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根据部门岗位设置,细化岗位职责,确定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
产岗位职责;
(三)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依照职责,监督、检查、指导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
(六)负责向监狱长或者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八)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副科长(副主任、副院长、副大队长)、教导员(副教导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在本部门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部门分管工 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本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部署、安排和开展工作;
(二)监督、检查分管职责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照职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四)负责向本单位科长(主任、院长、大队长)汇报分管工作中有关安全生产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科室工作人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按照本部门岗位的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日常工作中,具体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三)承办领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四)依照职权,向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汇报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五)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监区长安全生产职责
在监狱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本监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精神;
(三)负责本监区罪犯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四)建立本监区安全生产组织网络,配备责任心强、工作称职的安全员。
(五)负责本监区干警职工和罪犯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六)定期组织本监区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七)负责本单位生产物资采购,为操作人员购买并配备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发放标准。
(八)按照权限,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委会审批;
(九)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抢救人员和财物;
(十)确保本监区必要的安全生产经费和投入;
(十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二)按照本单位岗位职数,确定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其他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监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监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三)负责考核本监区警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做好罪犯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监区安全生产检查,具体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六)按照职权,参与本监区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监区领导交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监区分管管教工作的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监区长做好本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本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监区警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二)协助监区长做好刑罚执行工作;
(四)协助做好罪犯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五)在罪犯考核中兑现有关安全生产的奖罚;
(六)按照职权,参与本监区工伤事故的处理;
(七)监区领导交办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监区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参加制定修改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协助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其执行情况。
(四)协助做好本单位全体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车间操作者的车间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五)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有权停止其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事故隐患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二十、值勤警察安全生产职责
值勤警察指值班、带工、巡逻、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勤务的警察,是值勤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负责对罪犯劳动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二)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检查登记;
(三)负责处理当班发生的罪犯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
(四)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发生生产事故立即汇报,并正确处置,抢救伤员和财产;
(六)负责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二
十一、包组警察安全生产职责
包组警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监区(分监区)值勤,履行值勤警察职责;
(二)负责所包罪犯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三)负责承包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掌握和熟知所包罪犯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改造表现,并为其奖罚、分类提供基础材料;
(五)参与监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生产一线直接组织者,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操作者的学习、贯彻执行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操作者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二)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三)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并报告车间安全员;
(四)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五)负责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和正常运行;
(六)按时进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督促和教育操作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消防器材;
(八)负责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九)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二
十三、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记录,经常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新分入车间的操作者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三)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四)按时进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汇报。二
十四、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者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按照事故预案程序处理,护现场;
(四)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五)按照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
(六)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防事故演习活动;
(七)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由厂长任主任,设若干名副主任和委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规定、指示。4 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和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5 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6 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7 在权限范围内,组织、协调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二、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及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全 生产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对外形象宣传。
4负责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调研、网络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5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生产工作。7在应急救援中,提供必要的通讯保障。
三、政治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承担监狱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保障职能,负责监狱安全生产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2负责组织对新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3 组织做好干警的体检工作。
4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警察晋升、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5依据管理权限,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劳资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监狱企业职工人员配备。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组织做好职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职工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定期脱离岗位的规定。
4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
5认真执行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其劳动安全纪律的教育、检查与考核。
6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职工晋升、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7依据管理权限,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安全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确保安全和改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
4负责组织工艺技术的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问题。
5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九、机关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负责对办公宿舍区水、电、暖线路及建筑物的安全维护及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宿舍区、办公场所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参与竣工项目的安全鉴定验收。
3加强对房屋、水、电、暖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宿舍区夏季的防汛工作。
6负责三产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整改。
7负责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车辆保证。
十、教育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积极发挥教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教育设施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教育提供保障。负责制定操作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服刑人员的厂级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4运用育新报等工具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十一、生活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经常对食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对本单位操作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负责对炊事机械等设备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与检查。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日常操作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二、医院(卫生所)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积极抢救伤员。
2定期对操作者及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负责协调有关机构做好职业病诊断和防治工作,发现职业病患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对在生产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应及时诊断,并报告有关部门,做好记录。
4负责暑期生产现场的巡诊,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工作,防止集体中 暑事故的发生。
5负责制定并落实有关医疗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三、检验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化验、试验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2负责对检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与检查。
3严格落实《化学及有毒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使用,杜绝流失。
4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确保空压机、锅炉、氧气乙炔气瓶等设备设施上的压力仪表安全准确。5加强采购件及产品的质量检验,防止因其不合格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四、警卫大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服刑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对狱墙高压电网及所属狱政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维修,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用电安全制度。
3负责对罪犯生活区用电及消防设施的检查,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4一旦发生大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并参与应急救援。
十五、狱政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负责接见室会见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并严格检查邮件、邮包,严禁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厂内。
2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3负责对服刑人员安全生产专项奖惩意见的审批。
十六、侦查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组织新入监罪犯参加安全生产教育。2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十七、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室)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监察,监督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2参与监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过错责任的追究
十八、老干部科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组织单位老干部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九、审计科
1负责对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二十、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组织干警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干警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3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干警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4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十一、迁建办安全生产职责
1落实新建监狱有关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审核。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十二、监区(分监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在本单位区域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3负责劳动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负责对操作者的安全生产日常考核、奖惩。
5负责对本单位干警、职工、操作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7具体负责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
8按照有关规定,为操作者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9在班前班后讲评中,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10落实监狱其他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活动日制度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活动日”制度,每周确定一个安全活动日,监区领导要亲自组织。
2、监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3、安全活动日的主要内容和活动方式。
a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学习安全文件或制度;总结一周的安全情况,分析事故(或事故苗头);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等;
b活动方式:可班组进行,也可以监区集中进行,活动时间每次最低不少于一个小时,每次活动都要由主持人认真登记活动情况。
架设临时线路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用电,防止触电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架设临时动力线和照明线。
2、因生产、生活急需,而又来不及安装正规线路,需架设临时动力和照明线路时,使用单位需填写“临时线路安装使用审请单”,经主管部门批准安全科备案后方可架设。
3、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十五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长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4、所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现场管理。
5、临时线路用完后,要立即拆除或改正规线路,并通知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检查验收。
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国家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2.危险设备包括砂轮机、电焊机、剪(折)板机械、各类手持电动工具等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修理、改造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4.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保证安全附件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行。
5.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和台帐。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且设备铭牌应裸露,不得涂漆。
6.特种设备应当按国家规定定期检验,严禁超期使用。设备检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7.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应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操作者应持证操作,经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无证操作。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及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电工、起重、金属焊接切割、锅炉、厂内机动车驾驶等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培训,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
4.进行危险或者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他人监护下作业,作业区间必须将易爆物品清理干净,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急救方法。6.特种作业人员由监狱统一调配,未经许可,使用单位不许随 意调换。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离地面2米)以上。1.2禁火区内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1.3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1.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5其他认为危险程度较高需审批的作业。
2、审批手续
凡属危险作业的均由作业单位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一式两份,并负责对现场检查提出施工作业方案,交安全科审查存档后方可施工。危险性较大时,需报分管监狱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3、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将一般作业改为危险作业的,也应按此规定待审批后方可施工,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现场应有人采取临时安全措
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科。
4施工单位应将危险作业情况告知相关单位值班人员,作为值班人员的重点检查内容。
5、记录危险作业审批单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防患于未然,保障国家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我狱全体员工都有义务提高警惕,做好消防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我狱消防工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各有关单位分别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义务消防组织。
3、选用的义务消防队员必须责任心强且具备一定的消防技能。
4、义务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学习、宣传消防知识,进行消防训练。
5、消防器材由安全科供应并登记建立台帐。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放置保管消防器材,并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6、厂区、办公区、宿舍区一旦发生火情,任何人有义务立即进行扑救,同时设法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