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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民主同盟是什么性质的政党?
答: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问:中国民主同盟的法律地位以及如何开展工作?
答:中国民主同盟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按照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开展工作。
问:中国民主同盟与中国共产党是什么关系?
答: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始终贯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问: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民盟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以大中城市为主,以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以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问: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民盟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发展为了工作和在工作中发展,把组织发展与搞好参政议政、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问:中国民主同盟的发展对象是什么?
答:凡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民盟。民盟不在工人、农民、在校学生中发展成员,不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宗教教职人员中发展成员,一般不在没有盟组织的县(县级市)发展成员;不以其他党派成员为发展对象。
问: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一般经过什么程序?
答:1.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和其他工作的知识分子,自愿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可以申请加入民盟。2.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民盟的基层组织递交入盟申请书及个人简历。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民盟的基层组织,则可向所在地民盟的地方组织提出申请。
3.对符合民盟发展条件的申请人,基层组织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增强申请人对民盟的认识。4.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要进行考察。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对民盟的性质、纲领和优良传统应当了解,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发展前一般应有6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期。
5.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由其所联系的基层组织通知填写入盟申请表,请两名盟员作为入盟介绍人,经基层组织考察、讨论通过,并在入盟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后,加盖基层组织公章,按程序呈报所属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委员会审核、批准。地市级委员会如同意该申请,则在申请表上加盖组织公章并注明批准日期,同时给申请人发入盟通知并通知所在基层盟组织和工作单位,该同志即正式成为民盟盟员。
6.新盟员的入盟时间自批准之日算起。民盟中央组织部
中国民主同盟简介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旋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张澜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等,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会议明确提出了“和平、统一、团结、民主”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民盟参加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治协商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 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的民盟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 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出民盟。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 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反右”扩大化,民盟受到严重挫折。
“*”期间,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 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 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至2012年,民盟先后举行了的第五至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做了不懈的努力。在这期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 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 益的探索。民盟以爱国的情怀、踏实的作风、扎实的知识,团结广大爱国的知识分子和爱国民主人士,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 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2012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民盟历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蒋树声。现任主席张宝文。
截至到2014年底,民盟共有成员25.8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3.7%,普教界占31.2%,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5.8%,科学技术界占9.0%,医卫界占8.6%。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12个。盟员中有1.7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1439人 担任政府及司法部门县处级以上职务,还有一些人担任最高人民检院特约检察员、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教育部 特约教育督导员、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特约监察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 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民盟广西区委简介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有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诞生于抗日烽火之中。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民盟历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现任主席蒋树声。
新时期新阶段,民盟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民盟广西地方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感召下成立的。民盟广西地方组织最早是成立于1942年9月的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桂林核心小组,以梁漱溟为首的桂林核心小组主要在两广从事抗日、民主的宣传活动。成员有:李伯球、张文、曾伟、罗子文、周鲸文、陈此生、张锡昌、胡仲持等。1944年秋,日寇从湖南入侵广西,在桂林的文教界人士被疏散到贺县的八步、昭平的黄姚等地。1945年春,梁漱溟等人也被疏散到了八步,继续进行盟务活动,并相继成立民盟黄姚支部、八步支部,陆续吸收了张锡昌、欧阳予倩、徐寅初、周匡人、千家驹、莫乃群等加入民盟,并发展成立了民盟东南总支部筹委会,负责推动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浙江等省的民盟工作。民盟东南总支部筹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梁漱溟,筹委有陈此生、张铁生、肖敏颂、张锡昌、欧阳予倩、徐寅初、周匡人、千家驹、莫乃群、李镇等。盟员分别在八步、昭平、黄姚等地进行了抗日、民主的宣传,出版了《民宪》杂志(广西版)和《广西日报》(昭平版),筹办黄姚中学,举办民主讲座和话剧等,大力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抗日战争胜利后,疏散到各地的文化人士相继回到桂林,盟务活动的工作重心也随之转移回到桂林,1945月11月,民盟广西省支部在桂林成立,徐寅初任主任委员,张锡昌任秘书长。1945年12月,民盟南方总支部成立,民盟东南总支部筹委会就由民盟南方总支部取代而宣告结束。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广西的民盟组织在艰苦环境中,秘密坚持斗争。1948年1月,在民盟一届三中全会上,民盟总部制定了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后,广西的民盟组织与地下党组织合作,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而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50年4月21日,经民盟南方总支部和民盟总部的批准,成立了民盟广西省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莫乃群任主任委员。1953年1月4日,在南宁召开了民盟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民盟广西省支部委员会。1955年6月14日至18日,召开民盟广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成立了民盟广西省委员会。1958年,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盟广西省委员会相应改为民盟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民盟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的历届主任委员为莫乃群、吴克清、梁超然。2012年5月26日至28日,民盟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南宁召开,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委员会,刘慕仁再次当选为主任委员,王德明、黄海光、夏飞、郑军里、邓长球任副主任委员。截至2012年5月,全区共有市级委员会11个,基层组织126个,盟员4800多人。
近年来,全区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围绕着搞好政治交接、提高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的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政治交接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民盟广西各级组织建设成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组织上巩固、机制上健全,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高素质参政党地方组织。全区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参与我区“经济统战、文化统战、和谐统战”活动,提高了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的能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谱写了新的篇章!
中国民主同盟南宁市委员会简介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在南宁市的活动始于1947年初,当时国立桂林师范学院迁至南宁,民盟广西省支部以该院的20多名盟员为主体,建立了民盟南宁地方组织。1951年初召开南宁市第一次盟员大会,成立民盟南宁市分部委员会;1956年改称为民盟南宁市委员会,至今已历第十二届。民盟南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设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工作委员会、社会服务联谊工作委员会;民盟南宁市委员会机关设驻会副主委、秘书长、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社会服务科,共有机关专职人员13人。下设江南、青秀、兴宁、西乡塘、邕宁等5个总支部、30个支部(小组)。截至2007年底,有盟员538人,其中,从事高等教育11人,占2%;普通教育343人,占63.8%;科文卫101人,占18.8%;其他83人,占15.4%。南宁市盟员中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人,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2人,自治区九届政协委员4人;有10名盟员当选为市人大代表;20名成员担任市政协委员,其中副主席1人。在各城区的人大和政协中有人大代表5人,其中副主任1人;政协委员33人,其中副主席3人,常委5人。受聘担任自治区、南宁市、城区及有关单位特邀监察员、执法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共9人。
民盟南宁市地方组织建立之初,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当时的反美、爱国学生运动。1949年解放前夕,民盟负责人刘润贤等按中共省委、市工委的布置,开展社会调查和收集情报工作,同时对旧警政人员进行策反工作,民盟盟员为迎接南宁解放做出了贡献。建国以来,民盟南宁市委员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带领广大盟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新世纪新阶段,民盟南宁市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盟员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民盟南宁市第十二届委员会自2006年8月换届选举产生以来,在民盟广西区委和中共南宁市委的领导下,在中共南宁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上届委员会卓有成效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坚持“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以自身建设和参政议政为重点”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继承和发扬民盟的优良传统;响应中共南宁市委的号召,在全市民盟基层组织中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开展“一总支一调研、一支部一提案、一人一议”活动,重点落实“党委出题、党派调研”任务,切实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按照民盟中央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切实拓展服务社会形式和深度。在市委统战部的倡导下,在全市盟员中开展“双岗创优争先”活动,号召盟员为建设南宁建功立业。倡导盟员开展“泛北部湾建设问题”研究,为泛北部湾建设献计献策。
民盟南宁市委员会,正带领所属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为我市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构建和谐南宁而努力奋斗。
主任委员:潘永钟
副主任委员:林海
谢桂荃
黄振飞
冯青能
常委:潘永钟、林海、谢桂荃、黄振飞、冯青能、李绍华、李聪、黄颖、郭向阳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少华、韦秋林、尤扬、尹烨、冯青能、孙娇阳、李聪、李绍华、谷宜阳、汪春瑶、陆弢、范恒君、林海、周标、莫俊宏、郭向阳、郭敬锋、黄颖、黄振飞、黄朝晖、梁宏、覃勇、曾莉萍、谢桂荃、黎毅、黎安宁、潘永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