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办法”。
关于做好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济组通字[2008]2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市管各企业组织、人力资源部门,有关驻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济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济办发„1999‟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类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08]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在我市部署开展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济南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激励更多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
选拔工作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以对济南市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遵循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范围。本次选拔工作的选拔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本市范围,主要是市属事业单位、济南地区各类企业单位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市属机关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二是驻济单位范围,主要是中央、省驻济事业单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等高层次人才。
(二)选拔条件。本市范围的人员,依照《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见附件1)进行申报。凡在2005-2007
年间取得的业绩、成果(重复受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符合《选拔条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驻济事业单位的人员,愿意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意三年管理期内履行以下义务:每年义务开展一次以上的专业讲座,结合济南市的发展为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一篇以上具有实际内容的建言献策报告,采取适当方式结对培养专业人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2)长期关注支持济南市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济南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3)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4)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专家。
三、申报、推荐时间安排及程序
此次济南拔尖人才选拔,主要采取个人申报与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申报时间截至8月10日,单位(部门)推荐时间截至9月10日。申报推荐工作通过“济南高层次人才网”()的“优秀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本市范围的人员和驻济单位的人员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市范围人员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报。①申报人认真学习本通知和济办发„1999‟14号、„2008‟5号文件精神,明确济南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明确拔尖人才相关管理内容、待遇及义务;②登录“济南高层次人才网”(),进入 “优秀人才申报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上传至相应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同时打印《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③ 申报人将《呈报表》及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提供由财税部门认可的反映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8月10日后,申报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个人注册,不能再申报。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的印章后,将申报人的《呈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相应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
3、部门推荐。此部门指呈报部门,即“县(市)区、市直主管部门、市管企业”。①各呈报部门将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的申报人选情况考察汇总后,研究提出拟上报人选的初步意见;②8月25日前,携带拟上报人选的相关资料到济南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办公室进行初步沟通,并领取“优秀人才申报系统”的单位用户名及密码;③各呈报部门党委(党组)研究(人选较多的部门可先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上报人选。④9月10日前,各呈报单位通过 “济南优秀人才申报系统”填写上报推荐人选审批意见,并打印整理相关报表及资料。9月10日后,单位用户名将失效,不能登陆系统。
4、上报材料要求。9月15日前,各呈报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①《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B5纸横向打印);
②《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每人2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③《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每人3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④《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每人20份,A3纸横向打印);
⑤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按管理权限提供廉政证明,提交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其单位符合相应选拔条款的证明材料。
(二)驻济单位范围人员的申报程序及要求
1、确定需求人选意向。需求意向由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和规模以上企业提出。①上述单位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重点及本单位实际,按照真正急需、真正能用、真正管用的原则,在可供选择人选范围(非范围内人选应作说明)提出人选意向。②8月
5日前,与拟推荐人选进行沟通,本着双向选择、责权利相统一,高标准、重实效的要求,协商确定合作内容,登录“济南高层次人才网”下载填写《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济人选需求意向表》;③8月10前与选拔工作办公室沟通。
2、个人申报。8月10日前,申报人登录“优秀人才申报系统”填写《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属市属单位提出意向的人选,加盖意向提出部门的公章后,向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属本人自荐的人选,应提供本人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部门(单位)推荐。9月10日前,各呈报部门(驻济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通过“优秀人才申报系统”填写推荐人选审批意见后,报济南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办公室。
4、上报材料要求。9月15日前,各单位报以下材料:
①《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2份,B5纸横向打印);
②《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每人2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③《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每人3份,B5纸正反面打印);
④《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每人20份,A3纸横向打印);
⑤《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济人选需求意向表》(一式两份);
⑥主要荣誉、成果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近三年参与济南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及今后三年服务济南的主要工作打算等。
5、考察。9月底前,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意向单位共同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四、有关要求
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济南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开展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极大推动了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既涉及市内单位,也涉及驻济高校、科研院所,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既要把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又要认真研究确定驻济单位的高层次人选意向,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部署安排、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选拔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要严格程序标准。本次选拔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推荐方式,各类上报表格都在网上自动生成,各阶段超过截止期限,系统将自动屏蔽,因此,各级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选拔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济南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办公室(市委党校综合楼306室)联系,联系人:王濯缨,联系电话:0531— 82629550。
附件:
1、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
2、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样表)
3、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样表)
4、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审批表(样表)
5、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审人选情况一览表(样表)
6、第九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济人选需求意向表(样表)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