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1_远程瞭望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1:10:5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瞭望 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远程瞭望”。

助学须“金”亦须“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1年-2020年)》公布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义务教育的热议,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奖助学制度却鲜有言及。

据权威统计,近年来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投入的金额为20.5亿元,今年,这一数字已增至260亿元。

教育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和未来,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公平的规则制定者和责任承担者,加大奖助学金投入,是政府责任归位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中国财力大幅提高,国家办教育的能力也有所增强。在此背景下,加大奖助学金投入,是中国教育界的福音,有助于教育公平的阳光普照。回头看,我们在这方面走过弯路。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财政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经费过少,助学金淡出人们的视野,一些考上院校的贫困家庭孩子因此不能完成学业。

这不是秋后算账。只是,如何让教育投入和经济增长协调发展,应是有关部门深思的一个问题。毕竟,民族的前途系于教育,教育公平更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社会稳定器的角色。国运不昌时如此,国家富强时更应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欺上瞒下的行为,成为教育公平的绊脚石。比如,个别学校违反有关规定,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抵扣助学金。此类行为的操作方法,大多是将助学金的一部分截留,每月在学生饭卡里打入定量金额,学生凭其可到学校食堂等地方消费。然而,学校打入饭卡里的金额往往超过学生真实所需。这种方式把助学金和学校食堂的生意捆绑起来,难以充分发挥助学金的功能。

还有一些学校存在将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的现象。在这些学校,学生能否获得助学金,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和辅导员的“关系”。为了能得到这笔犹如“天上掉馅饼”的钱,个别学生挖空心思,或拍马溜须,或送礼孝敬,辅导员于是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助学金当成人情“反哺”出去。

教育公平涉及所有人,是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在政府扩大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时,如果连助学金的发放都不能做到公平,如何奢谈构建社会公平?从奖助学制度的完善到经费保障,再到经费的发放使用,整个流程都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为确保困难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扶助,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严甄别,阳光操作,严禁将奖助学金私相授受。

投资环境争议的玄机

日前,外商在华投资环境问题再成热点。一方面,所有的在华外资企业几乎无一例外地表示“中国的投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另一方面,抱怨“外资企业在中国受到越来越多不公平待遇”的声音又时常出现;更加耐人寻味的是,这看似矛盾的两种观点,其来源却又大体相同——外资企业或其利益的代表。

对于前一种观点,无需多言,因为几乎已是世人皆知的常识;那后一种观点又缘何出现呢?

首先要明确一点,中国投资环境争议的焦点,不在于是否对外资有所限制,而在于限制的多少。在任何国家,外国投资的进入和发展都要符合一定条件。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评价中国对外资的限制程度。实际上,中国对外资的限制绝不是世界上最多的,只能算是中等偏下一点。

换句话说,比中国限制严格的国家和地区大有人在。那为何一些人盯着中国不放,并抛出“中国限制最多”的言论呢?而且,明明是投资环境发生了明显改善,却为何又偏偏在这个时候发出“受到越来越多不公正待遇”的抱怨呢?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对中国市场的觊觎。市场是企业的生命源泉,市场越大,企业的发展就会越好。尤其是在危机背景下,当全球市场萎靡之时,在中国的发展很可能决定着不少外资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加重要的是,像中国这么大的市场,世界上没有几个。因此,对这些企业而言,必须想方设法扩大在中国的市场,这其中也自然包括希望中国减少对外资的“限制”,以利于其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其次,不少外资企业并没有做好迎接国内企业挑战的准备。改革开放初期,外资企业无论是资金、技术,还是管理能力,国内企业都望尘莫及。因此,在内外资企业同场竞技的时候,不出意外的话,胜利者往往都是外资企业。如今,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二者的差距迅速缩小,部分领域甚至平起平坐。

不难想象,今天的内外资企业同场竞技,鹿死谁手很难说。因此,与其说是外资企业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倒不如说外资企业的竞争优势已不再明显。这也告诫外资企业,要想在今天的中国谋求更大发展,必须拿出更具竞争力的投资来。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心理因素。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外资企业在许多方面都比国内企业享受更多的优惠待遇。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从制度上保证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是必然的选择。然而,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原本享受的优惠少了或没了,自然让他们觉得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治爆防爆重拳所向

有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非法制贩、持有和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涉爆涉枪案件7010起,捣毁非法制贩窝点220个、团伙50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8070人。这一组数据在彰显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前涉爆犯罪依然多发。

7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发生爆炸,造成多人死伤。目前,此案还在侦破之中。7月31日凌晨,山西刘沟煤矿爆炸,7人死亡、104人受伤。山西省将此次爆炸事件初步定性为“不法分子非法藏匿炸药”的刑事案件,公安部门已经刑拘了6名嫌疑人,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正在调查。

虽然当前爆炸物品管控形势基本平稳,但是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基础还很不牢固。个别地方发生的爆炸事件,再度敲响爆炸物品管控的警钟。

要扭转部分地区涉爆案件频出、事故高发的被动局面,首要之处,在于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对非法制贩、非法持有私藏、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涉爆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一些地区涉爆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其查处打击力度不够。

对此,相关部门已经有所行动。7月28日至29日,公安部全国涉爆涉枪重点地区现场会在昆明召开,对涉爆涉枪重点地区打击整治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此前,公安部已经部署从3月1日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切实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管理,严防涉爆涉枪涉刀等案件、事故发生。同时发布了《关于收缴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通告》,将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爆炸物、枪支弹药等危险品的集中清查收缴行动;《群众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给予2万元重奖。

需要注意的是,开展治爆防爆工作不是短期的事情,也不是一个或几个执法部门的事情,它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起来,狠抓不懈,持续地做好查处打击工作。而在重拳打击之外,要减轻、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还应多方入手。

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心中有法,明白不只是买卖爆炸物品并做违法事情才是犯罪,就连非法持有爆炸物品也已经触犯了刑法,进一步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犯罪。

加大对爆炸物品管理的力度,尤其是对案件多发地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可采取定期重新登记的方法,做到对爆炸物品的严格管理。同时,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效能,突出乡(镇)、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治保积极分子的作用,摸清底数、提前教育、防微杜渐。□

闲置土地曝光后要有下文

日前,一则“国土部出炉1457宗闲置土地‘黑名单’”的新闻引人关注。不过,很快便出现了“辟谣”的声音。

“土地闲置”的现象已不是新闻。而此则消息之所以会引发热议,最主要的原因是这样规模的闲置土地如果是真的,将会对当前正处于博弈当中的房地产走向产生影响;也是对国家调控房地产决心的考验,给仍在遭受高房价煎熬的百姓多了一份期待。

当然,期待不能仅仅局限于短期内的房价调整,更要着眼于现象产生背后的原因,否则只会陷入“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当中。在“闲置”问题上,开发商当然难辞其咎。由于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且囤地成本极低,加上相比较房价的变化,地价的异动往往不直接刺激“百姓的神经”,因此开发商们对于这样一种可以“坐地升值”的行为趋之若鹜。于是,他们一边抱怨供地紧张造成价格上扬,最终推高房价;一边却又造就了一个又一个“地王”,大量囤积土地。

然而,如此的“两面三刀”,也不能仅仅归罪于他们。对于以牟利为目标的企业而言,如果“囤地”比盖楼赚钱,那又何必去劳心费神地盖楼呢?看来,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得从更要害处下手。

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国土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对于此等现象的发生自然负有责任。然而他们也有难言之隐,因为虽然肩负着监管重任,但对土地清查只起监督、督促作用,具体工作的落实还要依靠各级各地的政府主管部门。

于是皮球又被踢给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利益链条上,获益最大的恰恰正是不少地方的政府,甚至连开发商也只能位居其次。在“土地财政”的驱动下,地价的飙升是以往政绩考核下地方政府都乐见甚至盼望的,而囤地恰恰能助推地价上涨。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地方政府不会动开发商的“奶酪”。

例证便是,虽然国家早有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多少地方动了真格呢?

实际上,严查闲置用地早已不是一次两次,但每次都显得“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或者是“隔靴搔痒,走走过场”。

必须承认,此轮房地产调控决心之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希望这一次,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能够真正“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不要又放开发商一马,辜负百姓的信任。□

耕地“两本账”乃决策隐患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西部一个省份调研中发现,该地区耕地面积竟然有两本账:一本是农业部门掌握的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俗称计税面积,约2000万亩;另一本是国土部门测绘数据,实际耕地面积约3400万亩。两者相差高达1400万亩。

令人吃惊的是,有关人士透露,这种耕地面积“两本账”现象并非该省独有,而是在全国不同程度普遍存在。原因有二:其一,当年土地承包之初,因丈量方式简陋和土地肥瘦折算亩数而导致计税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其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为了少缴农业税,故意瞒报、少报的土地面积。也因此,对于“计税面积”和“实际面积”两本账的情况,农村基层普遍熟知,而国家高层行政管理部门却不清楚。

农业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对农户个人而言,侵害了其财产权,特别是在征地补偿、土地出租、种粮补贴时难免吃亏,易引发矛盾;对国家而言,“糊涂”的耕地面积,不利于建立切实的耕地保护政策和粮食安全政策。

然而,由于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解决难度非常大。除了人力物力投入巨大之外,重新准确丈量可能在基层政府遇到较大阻力。据了解,现在一些农村地区正在利用土地整理工作获取资金。如在西部地区,平均1亩地可获得1.8万元的整理费用。而这些地区所整理出来的土地,很大一部分就是计税账面后面的土地。如果把这些土地全部重新亮出来,地方政府将失去重大财源。

土地问题是中国重大的问题,是判断城市化速度是否得当、粮食安全是否有保障的重要依据。这一战略性基础数据不清,将会大大影响甚至误导国家对当前“三农”问题的判断和决策。

一方面,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土地的需求不可避免,尤其是一些大城市郊区、平原地区,更需要土地资源对发展的支撑。对这些地区的土地利用政策如何制定?放量多大合适?如果不重实际控制过紧,会影响发展;盲目放松控制指标,又担心滥占耕地。这些都需要建立在一个准确的统计数据基础之上;另一方面,耕地多少与粮食安全直接相关,这是一个涉及稳定、全世界关心的重大问题。说不清楚,就可能误导国家有关粮食政策,影响国家粮食安全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土地抵押贷款、土地入股等创新方式出现后,土地亩数的多少决定着农民权益的多少,如果搞不清这个家底,难免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一定的冲击。

因此,统一实际耕地面积口径,已是时不我待的重大社会经济工作。

排查地质隐患刻不容缓

甘肃舟曲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近日结束,共排查出18处隐患点。在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抢险和救援工作还在进行的背景下,此次排查地质隐患有着特别的意义。

从贵州关岭山体滑坡到舟曲特大泥石流,频发的地质灾害给我国防灾减灾工作亮出了红灯。目前不少地方仍存在大量地质灾害隐患,并有可能在极端天气作用下演变为新的灾难。因此,在全国开展地质灾害高发区居民点的隐患排查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舟曲老县城和汉川地震中的北川老县城都位于地质灾害高发区,存在选址不尽合理的问题。舟曲的岩石层多为板岩、砂岩,松散破碎。灾害发生前的一段时间持续干旱,山体风化严重,岩石裂缝增大。灾前连日暴雨侵袭,水很快就渗入岩石,并在动力作用下卷起碎石、沙土,形成泥石流。

舟曲等老城的选址有历史因素,现在应该亡羊补牢,对各地地质灾害高发区的居民点开展全面排查,不能让类似灾难再次降临。对那些明显违反自然规律、存在灾难风险的居住点,政府必须痛下决心处置,以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特大泥石流灾害的形成并不只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埋下的“祸根”。例如辟山修路、造库蓄水、植被砍伐等不尽科学的开发行为,会造成环境平衡的破坏,导致山体土石松动,增加灾难发生的隐患。资料显示,舟曲泥石流发生后,当地排洪措施不够、缺乏溢洪环境加剧了灾害的破坏力,尤其是建筑物阻挡了泄洪的河流通道,泥石流被阻挡在凹陷处,流速变缓,沙石沉积,很快就形成了堰塞湖。

从国内外经验看,如何尽可能规避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小灾难的破坏和损失,关键在于三个“E”——Engineering(工程技术)、Education(防范教育)和Enforcement(政府的强制执行力)。我国的地质工程技术水平和日本、台湾地区没有多大差距。哪里山体不稳定、哪里岩石上层疏松、哪里容易发生地震,等等,我们都可以进行监测。关键在于评估出来以后,是否有风险应对和补救措施。比如开山筑路,如果发现山体滑坡几率比较高,就应该及时地横向打入挡土墙、铆钉等加固山体,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总之,防灾减灾要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监测与预警,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突发造成的损失。对于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知识的普及,防患于未然。但凡实施重大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坚决避免不科学的建造,把生命和财产建立在地质灾害的危险体上。□

严防粮价上涨预期被利用

经历了数月的酝酿以后,粮价上涨已由预期变成现实。当前,玉米1009合约、豆粕1008合约价格,分别达到了历史高位和年内高点。

粮价上涨何以如何凶猛?在有关部门的解释中,板子大多打在了天气上。今年以来,极端天气频袭中国。先是东北冻灾,后又遇西南干旱、旱涝并举、汛情四起。如上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粮食的收成。但是,把所有罪责归结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似有推卸责任、找“替罪羊”之嫌。

业内人士均清楚,此番粮价上涨和“游资”炒作有关。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主要经济体均推出了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大量流动性注入市场。经种种名目的伪装,这些资本变相进入新兴市场国家。即便在粮价已高涨如斯的当下,一些国际投机资本仍虎视眈眈。与之相应的是,国内一些资本也进入了农产品市场。在工业产能过剩、资本市场萎靡、房地产市场短期欲振乏力的现实下,农产品市场进入了投机资本的视野。

其内在逻辑依据就是通胀预期。一般而言,投机资本进入农产品市场时,往往是通胀预期较强的时候。其操作手法很简单,发现涨价预期,马上抢购粮食,从而推高粮价,反过来推动涨价预期的进一步实现。

7月份的经济数据似乎正合上述投机资本的心思。当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3%,涨幅比6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这一数字,不仅突破了3%这一极具象征意义的关口,还创下了21个月以来的新高。

这种预期若被反复炒作,后果将不堪设想。如何严防粮价上涨预期被投机资本利用,有关部门最近对此已动作频繁。比如,发改委在7月底就提出,要适当引入一定数量骨干企业作为现行宏观调控体系的补充,防止企业的趋利行为与政府调控目标产生矛盾,弱化政府调控的效果。这带有“敲边鼓”意味。

这还远远不够。原因在于,企业总希望低买高卖,而政府则希望市场的相对平稳。我们经常听到的是,一些骨干企业非但没有稳定粮价、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反而在市场上兴风作浪。

防止粮价上涨预期被利用,包含两层含义。一为防止预期被利用,二为控制粮价上涨预期。由前者出发,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尽量弱化投机资本的炒作风险。由后者出发,一方面要严格控制货币投放流向,进行审慎监管;另一方面,增加农产品供应,短期可考虑动用储备粮。长期来看,应把粮食生产切切实实地搞上去。□

切断网络黄毒利益链

国家有关部委去年底以来联合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破获了一大批网络色情案件。但至今仍有淫秽色情信息在网上涌现,一些中小型色情网站屡打不绝。

当前,网络淫秽色情传播的三个新趋势值得关注。其一,境内淫秽色情网站向境外转移以逃避监管和打击。随着专项打击的不断深入,境内淫秽色情网站和手机WAP网站纷纷向境外转移,将服务器设在境外,增加了打击和封堵的难度。其二,网络色情涉案人员低龄化、高学历化趋势明显。其三,网络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广告联盟为色情网站“输血送电”的情况仍然存在。

色情网站有生存空间,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不能“断根”。而这个“根”,就是网站的开办、运营等过程存在各种各种的“利益链条”,包括基础运营商和接入服务商的接入服务、网络支付平台提供的资金结算、网络广告商提供的广告推广等主要环节。

从近期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中可以发现,接入服务商将境外服务器、虚拟空间等违法出租给境内网站开办者,替色情网站“开源”;网络支付平台为淫秽网站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替色情网站“输血”;网络广告联盟提供广告链接等服务,替色情网站“送电”。这些环节又因其活动的隐蔽性、低投入高收益等特点,极易逃避监管打击,藏污纳垢,并容易衍生洗钱、赌博、黑客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危及我国金融安全、经济秩序、网络安全。

“利益链条”难以根除,亦暴露出当前互联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这制约了对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威慑力度,尤其是针对运营商、服务商等服务单位责任义务的行政法规缺位、乏力。

比如,尽管当前从司法解释层面对电信运营商、接入服务商、信息服务商触犯刑法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与此对应的行政法规却尚未进行相应修订,对够不上刑事处罚的服务商仍缺少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

再如,由于相关部门对互联网站审批、监管不到位,管理尚未形成合力,也使得色情网站“利益链”得以生存延伸。而少数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安全管理工作薄弱,主机托管和虚拟空间出租层层转包,也导致一些未备案的教育、医疗保健网站“藏污纳垢”,滋生网络色情活动。

因此,要彻底净化网络色情生存的土壤,当需依法切断网络黄毒利益链。一方面宜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涵盖打击网络色情违法犯罪整个链条,进一步覆盖法律盲区,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亟待联动,加强沟通协调,适应互联网快捷化发展,以形成管理合力和打击网络色情的长效机制。□

打准安全事故的“七寸”

据8月18日媒体报道,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称,黑龙江伊春烟花爆炸事故初步认定为企业非法生产。

又是非法生产!为什么非法生产总是层出不穷?还有多少企业仍在非法生产?还会有多少矿难、爆炸等悲剧在酝酿?而谁该对这一切负责呢?

该受指责的毫无疑问应属地方安监部门。从伊春爆炸事故看,虽然早在两个月前安监部门就发现了这家名为“华利实业”的鞭炮厂存在问题,并采取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措施。但是,扣完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的跟踪监督缺位,致使那个把安全生产法规束之高阁的企业,为了利益,继续把安监处罚同样束之高阁。

然而,让安监部门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部责任是不公道的,把所有愤怒的口水都向它喷去,恐怕太抬举它了。一方面,有限的安监执法人员根本不可能覆盖所有企业。另一方面,安监人员虽有执法权,却缺少城管或警察那样的强势。记得一位在地方做过安监工作的朋友曾向笔者抱怨,安监很难做,你查处得太认真领导会不高兴。安监部门在基层的处境跟环保部门有一比,你必须看领导脸色行事。

其实,这话才点到了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真正症结所在。尽管并非所有的地方领导都这样,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不少地方的一些领导心中,GDP比安全生产重要得多。有的甚至把严格安监执法看作是对投资环境的负面影响。有为了顺利上项目甚至不惜给安监执法部门施加压力的,还有为违法违规者说情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查处的。这使安全执法很难到位。而一旦出了事故,这些地方领导通常又会想方设法掩盖事实,隐瞒真相,推脱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改变这样的领导,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就扭转不了,不出事故只是侥幸。

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安全生产新政,重特大事故后果严重,最高将追究省部级领导的责任,表明中央在治理安全生产事故“打蛇打七寸”的英明和决心。但笔者以为,要想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光有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追责还不够,还必须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强扭”到科学发展观上。具体办法是,在加大反腐力度,坚决打击违法、非法生产后面的“黑保护伞”的同时,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不是事故否决,而是凡安全工作不力就否决;坚决不以GDP作为考核干部的唯一标准,不将GDP作为主要政绩导向。

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能很难。但一个文明的国家,只有拒绝染血的GDP,才能让劳动体面,让生命有尊严。因此,再难也值得做、应该做。□

制止违建要少放马后炮

前期投资400亿元,预计于今年10月1日开园的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还未完工,部分建筑即遭拆除。事件一经披露便受到广泛关注。依据有关报道,被拆除的原因是这些建筑在未获国家文物局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属于违建。

违建拆除向来受到较多关注。而西安市如此浩大、耗时费力的工程中部分建筑被拆除,更是引发了人们的质疑。这么明显的工程在其开工之前就不可能藏着掖着,其需要层层审批,还要通过很多的关口,应当说开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为何却在工程动工甚至将近建成,才被定性为违建,进而被勒令拆除?

退一步说,建设主体单位也可能存在“边开工边报批”,或是“先斩后奏”等先上车再补票的情况,结果票没补上自然就成了违建。这就存在如下疑问:工程刚开工时,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知晓?掌握相关情况后有没有依法前往制止?在施工方未听劝阻后可曾采取过强制措施?如若在自己范围内不能解决,是否对上级部门汇报过?

如此规模的建筑因“违建”被拆毁,人力、物力、财力损失之大,让人为“糟蹋”之举感到痛心。

细观近几年的违章建筑,大致有以下几个共同点。一是在明令禁止的行洪区建起了成片的建筑,本应坚决制止的行为却“坐大”了;二是在一些文化遗产保护区,别墅林立,占用坡地、林地,与文化保护区抢地盘;三是侵占公共空间,未经批准,私自侵占海滩、岛屿等建别墅或花园式住所。

依法拆除违建,本不用说三道四。但看人下菜碟式的选择性拆除,却值得商榷。如对待违章建筑的发现和拆除,有的执法部门往往区别对待,有选择性地执行。比如针对“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等项目,往往雷厉风行,但当面对一些强势单位或个人就大磨洋工。

对于违建,在信息时代,在建设规划透明度日益提升的当下,想要瞒天过海,让世人难以发现几乎没有可能。相关的监管部门首先应当廉洁自守,做到秉公执法。同时应当主动出击,相关情况一经发现,就应立即制止,不能等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才缓缓出手。更不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非要等到引起众怒,承受着巨大的民意压力才开刀。

制止违建,理当做足事前防范,少放甚至不放马后炮。毕竟,违建的拆除,既对社会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也带来巨量的垃圾而污染环境。□

深圳还需向香港学什么

深圳特区即将年满30周岁。三十而立,作为中国最早成立的两个特区之一,深圳这30年,确实给中国立起了一面改革开放的旗帜,立起了一座在世界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历史上的丰碑。

深圳确实立起来了,确实给中国的改革开放杀出了一条血路。立起来后的深圳如何再往前走?谁是深圳的标杆?深圳向谁学习?这是目前困扰深圳人的一个问题。

深圳有的干部认为,向香港已经学习不了多少东西,深圳应该向新加坡学习了。这种说法乍听起来似乎合理,但稍加思考,即可看出其中的自满与浮躁。

不错,从表面上看,深圳一些发展指标跟香港相比差距已经不大。但香港真的就没有多少东西值得深圳学习了吗?

非也。香港值得深圳学习的地方所在多多。譬如,香港精干、高效、廉洁的公务员制度,不值得深圳学吗?以港交所为标志的香港完善、严谨、规范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圳能望其项背吗?包括金融服务业在内的香港现代服务业,不足深圳师法吗?香港科学的城市规划与管理体制,深圳学到了吗?香港严明的法治和成熟的公民社会,不足深圳效法吗?香港特区政府在社会建设、公共服务方面的权益保障,深圳学到手了吗?香港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深圳建立起来了吗?香港富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学教育体制,深圳复制了吗?

执何伐柯,其则不远。有一个就住在身边的“老师”,这是深圳的大幸。以一种应有的谦卑,以一个学生的姿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把香港的长处学到手,是深圳与香港的相互融合的必修课。在这方面,深圳完全可以,并且迫切需要先行一步,为建设学习型国家、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再“杀出一条血路”。这是深圳继续先行一步应有的姿态与胸襟。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深圳只能向香港学习。深圳当然也应该向新加坡学习,境内外一切比深圳发展得好,甚至只是某一方面比深圳好的城市和地区,都应是深圳学习的榜样。“三人行,必有我师”。“见贤,吾思齐之”。在学习中发展,在借鉴中提高,深圳的前30年是如此走过来的,后30年仍应该坚持这样走下去

党的十七大再度重申,中国的发展,要善于学习和借鉴人类文明一切先进成果。这是对所有国人的谆谆教诲。一个善于学习的民族,才是有希望和未来的民族,才是不可战胜的民族。学无长幼,达者为尊。无论是先行一步的沿海发达地区,还是至今仍欠发达地区,只要善于学习,就一定能“日日新,又日新”。

中日经济排名对换的深意

8月16日,日本内阁府发表了第二季度GDP增长统计速报。而在数字公布的前几天,几乎全球媒体都将报道重点聚焦到了中国和日本谁是“第二”问题上。

根据日本的统计,按美元计算,二季度日本的GDP约为1.2883万亿美元,中国的GDP则达1.339万亿美元。虽然这一计算仅仅是依据原数字的简单换算,未作季节调整,很难进行比较,但数字本身告诉世人,中国经济规模已经超过了日本。与此同时,日本的经济学家们使用剔除季节变动因素的更科学的方法,对两国的全年GDP进行了展望性的比较。结论是,日本为5.2473万亿美元,中国为5.6673万亿美元,中国还是超过了日本。

事实上,去年6月,日本经产省发表的《通商白皮书》就曾预测,2009年中国经济超过日本,排名“世界第二”的可能性很大,已经引起中日两国学者的热议。而若按可进行物价水平比较的“购买力平价”来衡量,2005年中国GDP总量已经超过日本。按这一方法计算,2009年日本GDP占世界GDP总量的比例为6%,而中国高达13%。显然,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位次已经超过了日本。

不过,各国学者和媒体仍有所不甘,还要进行一番人均GDP的比较。结论是,即使是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日本的人均GDP仍高达3.3万美元,而中国的人均GDP只有6600美元,仅相当于日本的1/5;而若按市场的美元计算,中国的人均GDP仅相当于日本的1/10,百姓的富裕感相差悬殊。

关于中日经济地位转换,相对理性的日本经济学者更愿意强调,中国经济超过日本,有利于日本借中国经济增长获取更好的出口条件,更好地享受中国经济增长的好处。而金融危机后,日本经济事实上是依赖中国市场才赢得了复苏的机遇。美国金融危机后,中国创造的需求,堪称日本难得的特需。

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进入新世纪,日本经济已经进入了“成熟期”,其主要表现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劳动人口绝对量减少,经济体制疲劳,技术创新钝化,潜在增长率低滑,社会总需求长期低于社会总供给,通货紧缩常态化。如此,战后一度备受礼赞的“日本模式”开始表现“僵化、腐朽”的一面。而自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改革,大胆开放,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勇闯全球化大潮,中国民间底层如岩浆涌动,充满活力,中国经济车轮滚滚。其所支撑的“中国模式”正表现着“积极的进步的”一面。

经济增长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日经济的位势转换,反映了全球化时代的必然进程。

警惕外资渔利损害房市调控

据媒体报道,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巨头黑石集团(Blackstone)同香港大型地产商鹰君集团达成协议,黑石集团同意向香港鹰君提供资金支持,以合作开发鹰君2009年在大连取得的土地,建造豪华酒店和高档公寓。

经不完全统计,包括摩根斯坦利、高盛、麦格理、瑞银、美林、华平投资、软银亚洲、凯雷投资、凯德置地等众多国际投资公司均以不同形式进入国内房地产业。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关键时刻,外资借机“输血”资金困难地产商,抄底中国房市,给中国房地产政策和决策者带来了新挑战。

据观察,海外“热钱”到中国除了汇率上的渔利以外,更多的是在实体经济取得稳定的利益而不是参与经营。如果不是通过股市渠道套现,所有不参与经营的投资,更多的是打着各种合法旗号进行高额利息的隐形放贷活动来赚取高额利益。

目前的房地产调控,使得房地产的民间融资利率不断攀升,年息已超过100%,给各种高利贷资金莫大的诱惑。尤其是房地产企业本身有房有地,更给放贷者带来资产“保障”。当前缘于外资的高利贷性质投资,较为常见的包括两种变通方式:其一,假购房,也就是低价购买房屋但是合同中有可以高价退房或者开发商回购的条款;其二,股权质押或投资承包回购。在市场上就表现为外资买房或者投资开发企业。

其结果就是,外资假购房,使得宏观调控所希望的让老百姓买到便宜房的设想落空;外资股权质押或者回购中国房企,则使得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优质资产有被外资控制的可能。

或许有人会问,目前形势下,中国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不愿低价卖房而宁愿忍受“高利贷”盘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调控政策的主要手段就是收紧开发商资金逼其低价售房。但在过去几年的反复炒作下,目前“击鼓传花、最后一棒”的开发成本已经非常之高,大幅降价是“速死”,借高利贷“饮鸩止渴”是“慢性死”,“死撑”下去成为开发商的普遍性心态。

因此,在不断加压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背景下,开发商降价寥寥无几,逼得股东内讧或卷款而逃的现象比比皆是。由此产生的高利贷渔利机会,反倒诱使外资“热钱”大举卷入其中。可见,房地产调控政策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还需要“招安”的政策。一方面要继续保持对投资和投机性资金的控制力度;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税费政策在促进消费性住房建设成本下降的前提下,引导更多房地产企业进入消费性住房市场。

农地流转不是诱农取地

针对当前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而农村建设用地大量闲置的矛盾,许多地方政府积极运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文章”。但原本理应“双赢”的政策,由于横亘其间的利益扭曲而变味:无论是“宅基地换房”还是“土地换社保”,一些地方政府专注于谋地的多,着眼于农民利益的少。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增加农民福祉的名义下,却行着竭尽全力以较小代价换取最大用地回报之实。

比如,不少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眼前的土地“指标”,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方法设计上,针对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而形成的流转条件差异,肆意按照自己的利益取向设定补偿形式和标准。而本该是主体的农民最终只能担当方案接受者的角色。

在目前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利益驱动日趋强大背景下,要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至少需要三点关键的前提条件:

其一,目标是什么要明确。流转的目的是为“三农”发展,还是仅仅为“用地指标”,结果自然迥异。一些地方并没有树立为农民谋发展之心,自然不能有“取之于农(地),用之于农(民)”之策,地方政府费尽心机拆旧建新、让农民上楼、“整理倒腾”土地,眼睛紧紧盯着的是城镇发展匮乏的建设用地“指标”,打的算盘是通过“经营土地”,发展房地产,要的是GDP。

其二,产权的界定要清晰。土地流转会打破原有的土地户界、村界,因此权属必须清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置于工作的前端。试想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在缺少法律保护的状况下,何谈农民的利益保障?

其三,农民自愿的原则。无论是拆迁、上楼还是换社保、引进产业,必须坚持农民完全知情下的自愿原则。有的地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农民先期许诺,威逼加利诱让农民签了字,最后承诺不能兑现,农民却投诉无门。

在此之外,由于我国土地尚缺乏市场定价要素,农民缺乏充分定价权,征地主要由地方政府定价,所以,土地的流转条件受地方政府的财力乃至认识水平的影响非常大。如果再加上集体甚至开发商的利益博弈,往往造成农民解决了住房,或者简单地“以宅基地换来了房”,“以土地换回了社保”,但却缺失了更重要的财产权和发展权的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要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农民的保障机制,国家层面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和法规势在必行。

生态移民不是一搬就灵

森林过度砍伐、山体千疮百孔,仅仅2平方公里的县城竟然挤下近5万居民并且还在增加„„说到底,都是一种人与人争地、人与自然争利的不和谐画面。许多看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现场的地质专家都担心,在类似地形地貌很多的西部,下一个舟曲会在哪里?

到过舟曲的许多人都疑问,既然山大沟深、环境恶劣,何不将村民整体搬迁,生态移民到山清水秀、草长莺飞之地?对于小部分人脱困脱贫,移民固然可以迅速起效;但笔者认为,移民只能是权宜之计,找到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那把钥匙才是解决问题之本。

其一,往哪里移是一个大难题。西部地形复杂,本来留给我们生存的空间就不大,建设新的定居点又可能对本来就脆弱的环境造成影响。有人建议移民新疆或者其他地广人稀的地方,但生活习惯、民族传统等又会带来新问题。

其二,就像甘南州一位官员向笔者所说,舟曲当地老百姓人均年收入才1000元,吃饭取暖怎么能不砍树劈柴?盖房子、修路就地开山取材也是迫于成本考虑。不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搬到新地方还是一样要向大自然索取。

其三,很多西部山区险要之地,人类已经生活了上千年,只要尊重生态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丰衣足食的日子不是没有,怎么科技和经济进步了反而不行到要移民的地步?

一位舟曲村民曾对笔者说,那里泥石流历史上很多,但正是泥石流冲击扇形成的土地相对更加肥沃养活了祖祖辈辈。倒是近几年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房子越来越密,还都盖在泄洪区域,成为放大灾害的“人祸”,而许多外来村民恰恰是从周边环境更恶劣的地方“移民”过来的。

今年正值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周年,近期召开的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推进西部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在西部建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也成为下一个十年新的战略目标。

生态补偿机制必须通盘考虑环境、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绝不能给钱了事。如何实施,成为摆在各级决策者面前新的选择。各级政府在考虑灾后重建规划或是生态移民的过程中,多听听灾民之声,多想想长远之计,切不可草草出台一移就“管”、一搬就“灵”的短视政策。

急促完善跨国救援机制

虽然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反应迅速,但遗憾的是,菲律宾人质事件最终还是以悲剧收场。至今最终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血的事实还是警示我们,对于如何更好地保护身处海外的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还有相关机制需要建立和完善,而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当地的力量。

一旦遇到类似事件,或是因为语言、观念、风俗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不同,可能给问题的解决造成障碍;或是由于并非本国公民,当地有关部门可能不够重视;更加糟糕的是,一旦这类对中国公民权益进行侵害的行为被所在国政府所默许,甚至纵容,后果将更加严重。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印尼、越南、柬埔寨都曾发生过有组织地驱逐和迫害华人华侨的事件。

应当说,相比以前,近年来中国对于类似事件的应对能力已大大加强。从海地地震到吉尔吉斯斯坦骚乱危机,中国政府都及时作出了反应,有效地保护了在当地的中国公民的生命安全。而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因公因私出国旅游、经商、求学、考察、探亲的中国公民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广,将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样化。

在此情况下,如果仅仅针对个案加以解决必然捉襟见肘,所以,除了加强预警环节以外,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跨国救援机制显得十分迫切。

必须承认,在现实操作中,跨国救援会面临诸多不便。依据相关国际法规定,本国国民在国外受到侵害,应首先适用“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包括司法的救济、人身安全方面的救济等。因此如果缺乏深层次的合作机制,一国实施的跨国救援机制往往显得鞭长莫及。

不少国家,尤其是西方大国在跨国救援方面都有着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应对措施,一些成功的案例也显现出其在保护本国公民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同时应当看到,其中的一些做法也引起了非议,甚至出现了不尊重所在国主权、过度依靠武力,只重视本国公民权益而忽视所在国公民权益等情况。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在建立相关机制的过程中,显然不能完全套用西方国家的做法,需要考虑到国家主权、国际法和国家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从目前情况看,各国有关跨国救援的双边协议并不多,而我国在这一问题上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因此,遇到这种突发事件,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繁琐的手续,又可能耽误黄金救援期。所以,当务之急是一方面在国内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我国领事保护工作力度,更积极地动用相关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对我国公民进行保护。

工会改革还需“后文”

北京市总工会近日表示,全市招聘的1013名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中,有十余人担任了街道辖区内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专职主席。而且今后北京市基层工会主席有望实现工资由上级工会负担,“经济命脉”与企业脱离。

在去冬今春以来一系列劳资矛盾事件的背景下,北京的这一工会改革引发了社会不小关注。此举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基层工会主席“端老板饭碗不敢谈判”的维权瓶颈,体现着中国工会面临新的时代要求和挑战,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改革方向。

其实,无论是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还是职业化工会主席,都并非北京的首创之举。2002年的黄石模式、2007年的沈阳模式,都是个中代表。

目前,全国有10个工会干部职业化试点城市,1.4万名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仅今年一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就投入了近2000万元,用于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各级工会承担的地方试点。按照全总的计划,到2011年,将逐步实现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任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上级工会分级负担的政策。

然而在地方实践中,围绕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主席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工会主席的代表性问题。

《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而外派“嵌入式”的工会工作者和工会主席,如果缺乏自下而上的直选过程,容易出现“对上负责”、“眼睛朝上”的情况。一旦工会主席与会员之间缺乏沟通,不能及时了解会员的困难和诉求,掌握其思想动态,就很难有效地为工人代言、维权,难以获得会员的信任和认同;何谈树立工会组织的威信?

从国内外的工会活动实践来看,专职化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主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环节——由基层工会会员选出、经上级工会培训、辞去企业行政职务以实现专职化、工资收入由上级工会支付、合法权益由工会组织保护。

可见,工会主席身份职业化迈出了工会改革的第一步,但还远远不是工会干部制度改革的全部内容。要让基层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各级政府和工会还要继续努力。

据悉,北京市总工会未来还将酝酿基层工会主席直选等方式,加强基层工会自主履职能力。这表明,改革还有“后文”。期待北京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工会改革持续迈向纵深。

将收入分配改革目标量化

国民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最大关注点,应该是分配制度的改革。优化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已成为当前和未来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重要环节。“十二五”期间,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并将目标量化纳入“十二五”规划,可以说是国民的共同期待。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就是要实行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近年来,我国GDP一直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但居民收入水平和劳动报酬增长速度偏慢,出现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两个比重偏低的情况。把收入分配改革量化纳入“十二五”规划,实行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重点改革完善收入所得税政策。从专家层面的共识看,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制度性调整与安排。

一是调整政府与企业收入分配。一方面,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利润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上缴制度,以及垄断行业资源占用税等制度,其中尤其应明确经营利润上缴比例,由5%提高到20%以上,将各项上缴收入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其他转移支付;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力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减免税费力度,逐步提高这类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缩小低工资行业与高工资行业工资水平差距。

二是调整企业与劳动者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资本所得与劳动报酬增长宏观、微观比较制度,提出资本与劳动报酬分配的合理比例关系,为提高劳动报酬比重提供量化依据和有利条件,防止资本所得侵蚀劳动报酬。

三是在再分配领域继续健全并实施积极的收入分配政策和制度,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首先,须继续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支出中逐步明确增加用于民生建设的比例及随财政收入增长相应提高的幅度,使之制度化。其次,要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民生建设财政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逐步实现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对等,促进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再者,要改进完善并分类实施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有,要调整消费税,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物业税等税种,强化对高收入行业、群体的税收调节。

这其中的一个关键点,就是要将收入分配改革进行目标量化,这样方案可以更容易制订,更容易落实。比如,城乡收入差距比、行业收入差距比、基尼系数等衡量收入分配状况的主要指标,在未来5年或10年应该控制到什么水平,需要有阶段性目标。而财政收入、企业利润、居民收入三者分别怎么调整,亦应制定数量指标。

2010年《瞭望时评》第37期

灾后重建同时应思考提高防治水平

今年8月以来,甘肃舟曲、云南贡山等地频发泥石流灾害。经奋力抢救、妥善安置,已使灾害损失降至最低。在安排灾后重建的同时,还应思考如何提高预警、防治方面的水平。防患于未然,比临时抱佛脚更重要。

上世纪90年代,笔者在参与编撰《中国水文志》时,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泥石流防治史发现,我们早已拥有一个较为系统的泥石流预警、防治基础。1951年,铁道部在甘肃修建陇海铁路时,就专门成立了研究组应对泥石流和塌方问题。1964年,铁道科学研究院西南研究所组建了泥石流研究组。从1981年起,该所主持普查了一千余条泥石流沟,建立了技术档案数据库,并用地质地貌指标,通过模糊分析,确定了各沟泥石流的严重程度、危害性大小。这其实就是长期预警。此外,中科院系统对甘肃、云南等地质灾害多发地的泥石流灾害的调查研究也早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

这些年来,有关泥石流的调查研究成果日渐更新,治理经验也日益丰富。但泥石流灾害仍频频发生,造成巨大损失,对我们的预警体系敲响了警钟。

笔者建议,当前急切之举,最好是由有关研究机构尽快编写出一本详尽并切实可行的“关于泥石流的预警、避险和防治手册”,经各方补充后,大量印发各地学习使用,电视台也制成相应科教专题片播出。滑坡问题也可一并对待,因为它与泥石流性质相近,同样时有发生。

在防治技术方面,几十年来也有诸多理论与实践经验。当前需要的是在探究灾害成因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比选。

泥石流和滑坡之所以在雨季特别是大暴雨时发生,是因为其时有大量雨水潜入或下渗至土体中,使其中部分成为稀泥状,土粒之间的凝聚力和摩擦力大为降低。水量增加到一定程度,凝聚力和摩擦力急剧下降至不能抗拒下坠的重力时,滑动便不可避免地发生。

因此,阻止雨水的潜入和渗透就成为防治的主要措施。笔者建议,在泥石流的源头土体(滑坡体也一样)上,铲除杂草、灌木后,用水利工程中已试验成功耐风化又廉价的防水涂料,如水泥土、石灰土,以及糯米浆石灰三合土等,加水后涂抹成约3厘米厚的涂层,干后就成为防水的硬壳,只在因地震受损时加以修补,就能耐用几十年。

某些现行方法,如在滑坡体上挖坑种树,只能加大雨水下渗,是不可取的。而在沟的下端筑拦碴坝阻止泥石流下泄,应计算泥石流的巨大冲击力进行设计。这些都可用人工喷雨进行检验对比。□(作者为中国水科院水资源研究所原所长)

农产品价格宜有抓有放

近期,农产品市场又现大幅上涨行情。9月1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货高开震荡,并小幅收高,当天上午收盘,较前一日已上涨6元/吨。

如果说“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和“辣死你”等蔬菜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还主要停留在“民生”层面,那么,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代表的主要粮食价格上涨则直接影响到了“国计”。

去年以来,中国农产品涨势凶狠。为了平抑价格,有关部门政策频出。仅近期而言,就有专门针对农产品市场调控的农产品“国六条”。然而,从效果来看,似乎并不如预期般显著。时至今日,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机理已很清楚。投机资本借供求失衡的现实,通过囤积居奇进一步放大失衡,并巧妙地利用“通胀预期”。

笔者认为,要化解投机资本对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影响,首先,政府应抓住农产品定价权。作为“民生中的民生”,政府理应把其列为“重点中的重点”。当前,中国大型骨干国有粮食企业,仅靠中粮集团一家之力,目前来看,其作用发挥并不尽如人意。政府应加大培育大型骨干龙头粮企,甚至可考虑参股粮企。在此基础上,政府只需牢牢控制几家龙头企业,便可通过龙头企业在市场中的作用,对农产品价格一锤定音。投机资本即便想囤积居奇,也很难掀起大浪。

与此同时,对产业链重新研究设计,减少流通环节。当前,我国农产品价格的形成,一般要经过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从产出至终端销售,农产品价格层级上涨。在此过程中,中间商获利甚至超过农民数倍。过多的流通环节还造成了大量的损失。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4亿吨生鲜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其中,果蔬流通腐损率为20%~30%,仅此一项,每年损失就超过1000亿元,令人痛心。

在一些地方,把农产品过境收费当成“自肥”的摇钱树,使农产品仅在物流储运环节上,又无形中增加了不少的成本。

在农产品市场准入上,卫生、城管、质检等部门多龙治水,虽然出发点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客观上却留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这些成本,最终必然体现在城市农产品价格上。而有关部门宜从严执法,对市场上的联合涨价、操纵市场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总之,对农产品价格,政府应以行政和市场手段相结合,该加强的加强,该放手的放手,才能确保农产品市场稳定。□

勿让世博之行异化为敲章之行

说起上海世博会,许多人愁眉紧锁:那么多的人,那么长的队,别去凑这个热闹吧。这些,多是媒体留给人们的印象。特别是那些所谓的热门馆,动辄排队三四个小时。此等事件,一旦媒体也来凑热闹,队就只能越排越长了。

近日,笔者怀着忐忑之心到世博园内走了一番,惊奇地发现,汇聚这届世博会精华内容的馆区——五大主题馆、城市最佳实践区,不用排太长的队,有的甚至根本不用排队。与那些热门馆形成反差的是,这些馆区中的许多堪称冷清,特别是集中了人类最新发展理念与科技成果的城市最佳实践区,似乎只能吸引“敲章族”的脚步。

以上观察,可能有失全面,却是笔者的真实感受。世博会的“敲章族”堪称一景,每进一处场馆,都会听到工作人员大声通知何处可以敲章,接着一群人呼啸而去,再一次排起队来。对他们来说,场馆展示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世博护照”上能被盖上多少个章。

可以肯定的是,以这样的方式盖上最多的章,只能代表最为低质的世博之行。世博会推出“世博护照”本是为让参观者留下珍贵的纪念,竟让许多人将世博之行异化为敲章之行。所以,笔者对一些场馆不设敲章处深表敬意,这至少避免了“误导”,还表明了一种态度:请怀着一颗真诚之心而来吧。

世博会是文明交流的盛会,上海世博会是第一届以城市为主题的世博会。2007年,人类的一半人口进入了城市,这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上海世博会的参观者,如果到不用排太长队的“城市足迹馆”看看,就会真切感受到六七千年前,人类第一批城市矗立在两河流域时的情景。彼时,人类的生产力获得飞越,人类中的一群已能不再依靠种植食物谋生。那么,今天呢?

在上海世博会举办的2010年,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极端天气轮番上演,呈常态化之势。人类发展的欲望,空前改变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大气层状况。“如果你能改变你的城市,你最希望能改变什么?”8岁的艾米丽回答:“我希望我的城市里,大家都骑自行车。”这位纽约女孩对未来城市的忧思,被展示在上海世博会“城市地球馆”里。她的心声,多少人知?

笔者曾应邀参与上海世博会的部分策划活动,考察了许多热门场馆。平心而论,本届世博会的伟大之处,并不在那些靠光影技术吸引眼球、被炒得热火朝天的场馆身上。相信后人能够见证,黄浦江畔,真正能被载入史册的世博场馆,却是那些不是那么热闹甚至是有些冷清的去处,正是它们代表了人类在这一历史性时刻,面对城市与未来的集体智慧与情感。□

唯优质公交能治“车患”

近日有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机动车以5.75万辆/月的速度增长,半年增加34.5万辆,超过了石家庄市机动车总量。目前北京市机动车总量已达436.4万辆。

这条新闻,对生活工作在北京的人来说,就不仅仅是条新闻,而是上下班路上因拥堵而逐日见长的耗时,是小区里绿地因停车位而不断地被牺牲,是楼下的道路因两旁都成了停车场而日渐变窄……

现在,用“车满为患”来形容北京真是一点也不为过了。有时真替我们这座城市担心。人口加剧膨胀着,机动车数量惊人地增长着,北京会不会最终因不能承受之拥挤而瘫痪?

这可能是杞人忧天。但是,前几天网上请求退休的大爷大妈不要上下班高峰时挤公交以减轻公交拥挤的一个帖子,引爆“老北京”与“北漂”激烈的口水战表明,北京不能再这样拥堵下去了,否则,离和谐城市将越来越远。

怎样才能根治拥堵呢?这实在是个太老旧的问题。此次机动车数据出来后,有专家提出,面对机动车猛增,建议北京应该对家庭买第二辆车采取限购措施。不少网民对这一建议强烈反对。可笔者以为,要控制机动车数量续增,限购不失为能最快见效的办法。但是,限制家庭购第二辆车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公交能确保上班族无忧。不然,在诺大的北京城,夫妻二人都上班,那就必须有一个“杯具”。

现在的问题恰恰在于,尽管北京为缓解交通拥堵做了很多实事,如不断修路、修地铁,增加公交线路,还推行低票价鼓励人们“绿色出行”,但上下班高峰时的拥堵,换乘车的不便,等车时间过长,服务态度和质量较差,小区的“最后一公里”只有“黑车”,等等,仍令不少人把乘公共交通(包括地铁)视为畏途。

政府满腔热情地将公共交通放在了优先发展的位置,却未被更多的人当作出行方式的优先选择,不能不说很遗憾。但这个遗憾正是对政府的最好提醒:对于作为城市重要设施的公共交通,投巨资把“硬件”优先发展起来固然非常重要;而要使它真正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还须在线路的科学设计以方便换乘、增加车次密度以减少乘客等待和拥挤、加强公交企业管理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等“软件”上,加大投入,优质发展。唯有这样,才能将习惯于私家车里舒适的人,吸引到至少不太受罪的公共交通上来,才能让如笔者这种不会开车但又恐惧公交的人,放弃出租车而重上公交;唯有这样,被人们调侃为“一个大停车场”的北京,才有望车流减少路面更宽,城市更灵动,社会更和谐。□

假学历逼问知识分子底线

近日,唐骏学历“造假门”事件在经过民众热议之后,又有新进展。据权威信息,教育部正着手核查学历造假,并将予以澄清,以给社会一个交待。相信事情真相会水落石出。但这一事件给社会道德所造成的创伤,却不知何日可以弥合?

关于知识分子,无论中西,皆指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和历史担当的文化人。西方语境在谈及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感时,认为知识分子阶层常自觉有一种罪恶感,并倾向于把一些政治、社会问题看作道德问题。于中国而言,古代的“士”即为具有典型意义的知识分子,荀子有“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之谓,这就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政治和社会功能的体现。

以上观之,知识分子应为公共政策的批判者,社会终极价值的守护者。宋代张载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既有学术造诣上的要求,又有公共责任的厚望,这自古至今被视为中国知识分子的追求。

言及学历,笔者想起两个没有真正拿过学历的人。一为陈寅恪。此公早年放洋十六载,学习足迹遍至东洋、欧美诸国名校。然而,他只为学问,不为学历,并终获吴宓和梁启超推崇,并被前者称为其时“全中国最博学的人”,成为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之一。

二为钱锺书在《围城》中写到的方鸿渐,为了给岳父大人一个交待,花钱买了一个所谓“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但是,“方先生”厚颜有限,回国后尚知不拿该“博士”学位吹牛,在买学历一族中算是比较可爱的了。

和此二位相比,如今一些以“知识分子”自诩的社会“精英”,为了“成功”二字,不惜破坏诚信这一道德底线,凭假学历欺世盗名,行蝇营狗苟之事。连终为人耻的方鸿渐尚且不如,更遑论维护社会公义。

成功确有极大诱惑,于精英群体和普通民众皆然。但是,如果为了成功可以牺牲一切,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搬演于现实社会,我们所极力呼吁的社会进步又如何体现?退而言之,放眼宇内,无学历而成大事者大有人在,正所谓“诗有别才非关学”。没有学历,成功不会减色。学历造假,成功也难脱欺世盗名之嫌。“君子慎独”。而今为区区成功,连坦诚认错的谦卑尚不可得。如此成功,非独中国不需要,时代亦不需要,更会遭到历史的鄙夷。

公共文化服务不是奢侈品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纷纷“下海”,“商养文化”现象突出。另一个极端却是,过度商业化也在消解着文化的公共性,公共文化生活作为公众的基本权益遭到削减。

在此过程中,公众有着切身感受。比如文化宫一度被誉为“公众精神家园”,现在有些地方却已沦为了经济的附庸,或干着一些没文化的事儿,或已将地盘出租“以商养文”。地盘没了,“文”自然不复存在。与文化宫一样陷入窘境的还有图书馆。有些不但藏书陈旧、设备简陋,更有甚者,连容身之地都成了问题——原先不少图书馆都在黄金地段,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只要被开发商看中,就必须“出走”让路。

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的农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暂居城市的农民工也如此,面对城市的高档文化消费,他们不但无暇顾及,而且囊中羞涩。有些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别说看现场演出,即使勉强看上电视,信号也很差。于是,玩麻将、赌博成为他们中很多人仅有的爱好。

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南方某企业2.3平方公里的园区内,聚集着43万年轻员工,周边仅有的“文化设施”,就是数十家私营收费网吧、录像厅,不少网吧电脑上存着暴力游戏,录像厅充斥着色情录像,而附近却没一个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像样的文化馆、图书馆或电影院。

再以北京为例,很多郊区县电影院观众稀稀拉拉,其实并非缺少观众,而是纯粹商业化下的高票价让人望而却步。北京如此,更何况广大的乡镇。

与一般消费品不同,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公共品性质。为公众提供具有公益性质的文化活动载体,保障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既是政府职能,更是政府责任。

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在公共文化上的投入逐年上升,但仍然明显不足。而一些地方政府为形象工程,动辄就把数千万公共资金,用来建造作为“城市地标性建筑”、“文化装饰品”的单体文化设施,而极少在构建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下功夫。结果是,公共文化服务成为少数人的权益,而对多数人来说却成了“奢侈品”。

每个纳税人都有权利享受公共财政,各级政府应少建造单体庞然大物,而应在普通公众身边,多建一些星罗棋布的、让他们消费得起的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

具体而言,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落点”,还应在最广大的城市社区、乡镇及农村等社会基本单元。对弱势群体,尤其外来打工者,政府更有必要通过专门立项、专款投资等方式,保障他们的文化生活权益。□

下载瞭望 1word格式文档
下载瞭望 1.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远程瞭望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