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_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1:10:4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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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铜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生源地贷款的性质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放贷款,由学生所在学校对学生贷款资格进行认定,由学生在入高校前户籍所在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办理结算的商业性贷款。

※ 生源地贷款的对象

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含新生和在校生)。

※ 生源地贷款的条件

生源地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⑵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⑷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⑸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⑹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⑺其他特殊情况。

※ 生源地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30—60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有固定居所的自然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 生源地贷款必须具备的材料

高校新生:凡在所在高中办理过预申请的高校新生,携带下列材料办理贷款手续: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1份),新生报到须知,所在高中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高中公章),家庭户口薄(扉页要有铜山区公安局盖章)以及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人的户口薄主页、身份证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复印1份,身份证复印2份)。

高校在校生:凡江苏省内高校在校生必须在所在高校办理预申请手续,同时取得所在高校出具的《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以前年度已经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直接持《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到区资助中心办理。首次申请的,必须持《贷款申请表》到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镇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或原高中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加盖公章,再到区资助中心办理其它手续。以上两类人员办理时需携带下列材料: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1份),所在高校出具的《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家庭户口薄(扉页要有铜山区公安局盖章,如本人户口已迁出,可用身份证代替)以及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人户口薄主页、身份证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复印1份,身份证复印2份)。

凡江苏省外高校在校生,必须凭所在高校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到区资助中心审查确定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区资助中心出具《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借款人必须持《贷款申请表》到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镇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或原高中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并加盖公章,再交回区资助中心办理其它贷款手续,其它材料要求参照江苏省内高校在校生。

无所在高校出具的《贷款申请表》或“困难认定证明”的高校在校生,一律不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研究生新生、专转本新生、高三复读生、当年7月1日之后因家庭突发事故致贫的新生,以及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所在学校预申请上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又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贷款的,要携带下列材料: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镇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

或原高中贫困认定证明,上列所述高校新生所带全部材料,在9月1--20日到区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办理程序同上述所列江苏省外高校在校生。

高校在校生中如有当年7月1日之后因家庭突发事故致贫的,可凭本人原户籍所在地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镇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或原高中贫困证明到区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办理程序和材料要求同上述所列江苏省外高校在校生。

※ 生源地贷款的用途、额度、利息和期限

生源地贷款仅限用于学生在高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贷款最多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承担,毕业以后(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生源地贷款的期限,按贷款时至毕业的年限加10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4年。

特别提醒: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12月1日-15日,学生或家长要到区资助中心领取当年9月1日—12月20日产生的利息单,并及时还息。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视为违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使用支付宝的借款人,可在支付首日前五日收到还本付息的邮件或短信提示,如手机号码发生改变,一定及时告知区资助中心,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手机信息。

※生源地贷款的放款时间、方式

在核实所有信息,完善所有贷款手续后,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于11月下旬通过支付宝平台,将所贷款项汇划至借款人支付宝账户,并由所在高校及时转划到高校账户。划款结束后,借款人可收到有关邮件或短信提示。

※ 生源地贷款的受理时间、程序

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务必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贷款必须的材料,于2011年7月20日--9月20日到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高校在校生于8月10日前办理,高校新生于9月20日前办理),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将合同和证明带到高校,报到后立即将受理证明交付高校有关部门,由高校录入回执信息。借款人一定要将加盖高校公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一式两份)于20日内由专人捎回或以挂号信形式寄回区资助中心。区资助中心在30日内收不到加盖高校公章的回执单(一式两份)的,即视为借款学生撤销贷款申请。

徐州本地高校的学生,建议于9月1日以后再来办理贷款手续,以避开办理高峰期。※生源地贷款的支付宝使用:

1、自2010年起,办理生源地贷款一律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

2、支付宝账户在办理助学贷款现场由系统自动产生,并将账户打印在合同上。此时账户并未开通,请于3-5天后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www.daodoc.com),登录方式为“2.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为8位数个人出生日期。在系统中可查看每一份贷款合同的本息情况等,如有个人信息需要更新,可自行修改。

5、要诚实守信履行合同约定。保证提供的《 贷款借款合同》信息真实完整;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合同规定及时还本付息,建立良好的个人银行信用记录;如因遗忘、大意或恶意造成贷款逾期和违约,国家开发银行除以130%的利率计算逾期本息外,其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会严重影响本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如本人的婚姻、房贷、工资领取、信用消费,甚至水、电费的委托缴款等),不良信用的污点可能会伴随终生。

其它未尽和变动事宜请及时查询“铜山教育信息网”(www.daodoc.com)学生资助栏有关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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