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_生命在于经验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01:05:1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命在于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作者:张海斌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这是美国法学家霍姆斯在《普通法》一书中提出的著名论断。在这部为人所熟知的著作中,霍姆斯开宗明义地指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众所周知的或者尚未被人们意识到的、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行所持有的偏见,在法官决定人们都应一体遵守的法律的时候,所起的作用要远远大于三段论所起的作用”。

按照霍姆斯的理解,如果仅仅从形式方面来看,法律发展的过程是逻辑的。因为法院作出的每一个新的判决,往往都是根据已有的先例,按照严格的逻辑规则推理获致的。从外观上看,法律推理的过程似乎仅仅是一个封闭的形式理性的过程。但是,不应忽视的是,每一个先例其实都是有其特定的历史语境。也就是说,隐藏在先例背后的那些习惯、信仰和需求,才是先例之所以具有合法性的真正基础。因此,严格遵从先例,既是对历史的忽视或藐视,也是对法官身处其间的社会现实熟视无睹,这种司法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其结果必然导致司法逻辑上的混乱和失败。霍姆斯进一步认为,从普通法的历史来看,当法官们在判决过程中遵从一项古老的先例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往往已经根据当时的社会现实,“旧瓶装新酒”,赋予了这些先例新的理由,或者说重新解释了先例的内在规则。无疑,恰恰是这些解释,使法律在经验中不断得以演迁并生机勃勃。当然,这种演迁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悄微的,是我们不能察觉到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霍姆斯指出,“法律不断演进而从来没有达到一致,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它永远从生活中汲取新的原则,并总是从历史中保留那些未被删除或未被汲取的东西。只有当法律停止不前时,它才会达到完全一致”。由此可见,霍姆斯的论断中的“经验”,乃是现实生活中的“活水”,它要求法官们根据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在遵循先例的原则下,赋予先例以新的生命,即推陈出新。在这个过程中,法官捕捉和理解现实生活动向的能力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基于同样的立场,霍姆斯在另一本名著《法律的道路》中,尖锐地批判了当时学术界比较盛行的一种观点:即“法律发展的惟一动力在于逻辑”。这种观点无疑是概念法学或者形式主义法学的基本论点。霍姆斯就此指出,任何事物的产生在广义上的确存在其前因后果,法律的发展自然也不例外,也是逻辑地发展着的。承认这一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持有这样一种信念,即认为我们既定的法律体系可以像数学公式那样从一般的原理中推论出来。虽然按照这种观点,严格的逻辑推理的确使法律或者判决具有了理性和科学的色彩,但是较之更甚的危害性在于,由于过于关注逻辑的严密性和完整性,往往容易导致法律严重脱离经验世界而日渐封闭,其活力日渐枯萎,最后蜕化的社会发展的桎梏。因此,霍姆斯反对逻辑,主张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本质上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法律发展观。正如评价者所正确指出的那样:“他(霍姆斯)反对严格的司法形式,因为这种司法形式通过严格地遵循先例和对语言形式的操纵,达到了扭曲真理的效果。因此,在实践上,各种试图适应现实生活变化的法律动机都被窒息了”。

下载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word格式文档
下载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