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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3届本科生学年论文
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摘要
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的自我管理形式。现阶段,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已基本建立,但还存在着些许的问题。要在解决村“两”委班子矛盾、国家行政权与农村自治权之间的矛盾、村务不公开等方面做出制度上和观念上的调整,以培养村民的参与意识、公共精神,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关键词:村民自治;乡村民主;中国的民主政治;乡镇政府
河北大学2013届本科生学年论文
The Problems of The Villager Autonomy and Its Solution
ABSTRACT
Coupled with an important part of democracy of the gra-roots level,the villagers autonomy is a kind of important farmers '“democratic elections, democratic decision-making, democratic management and democratic supervision” form of self management.At present, the villager autonomy system in our country has basically established, but also exists some problems.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we have to take a close look at the contradictions of the village's two committees , the contradictions of state executive and village autonomy, village affairs public and its like.We have better make adjustment of system and idea, which will cultivate the public spirit of villager , maintain the whole society's stability, and promote China's democratization proce.Key words:The villagers autonomy;Village democracy;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Township government
河北大学2013届本科生学年论文
村民自治制度是当前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制度,它是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出现的乡村治理体制。它的出现弥补了由于人民公社制度解体而导致的农村管理真空,重建了基层权威。如果从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① 的颁布算起,村民自治作为国家法定制度已20多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演进,中国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已基本建立,并深深的影响着亿万农民的政治实践和日常行为。但从实际的运行状况来看,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村民自治的具体分析,试图说明村民自治的发展依赖于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的解决。当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
1.1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矛盾突出
通过观察我国的农村村民自治现实可以发现,农村中实际上存在着两个进行村级管理的组织,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根据我国的最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② 规定,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但又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③ 规定,村党支部受乡镇党委领导,村党支部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村组法》又规定,村委会由村民选举产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授权来源的不同,受乡镇领导的村党支部与受农民监督制约的村委会的矛盾愈发突出。尤其是村民自治还不太成熟的地方,村党支部的权力大大超过村委会的权力,村委会成为它的附属机构,村支书掌握着全村最重要的资源和最大的权力,比如管理集体企业,批租承包地等。农民对掌握着本村重要资源而又非经农民选举产生的党支部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督权利,村民自治的效力也就大打折扣。
1.2 国家行政权和村民自治权的冲突
村民的自治权力并没有完全避免来自国家权力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乡镇基层政权的对农村的干预。因为乡镇行政工作直接面向的是农村和农民,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乡镇政权手中掌握了更多关系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的资源,出于“官僚政治”的需要,他们自然不会放弃这种寻租的机会,于是在农村社会出现了村民自治权和国家行政权并存的局面。乡镇基层官员往往随意指派村党支书记,越过村党组织来控制农村,以及配套的村干部工资制等措施,肢解了村民自治的政治实践。这样就加剧了国家行政权与农民自治权的紧张关系,村民自治往往流于形式,成为空谈。
1.3 村务公开成为盲点,村干部腐败频发
村务公开是实现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村民自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http://,2006年8月8日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http:// ③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http://baike.baidu.com/view/3133529.htm
河北大学2013届本科生学年论文
村治理和变革的增量基础。结语
虽然现实的村民自治还存在诸多问题,但依然表现出其在国家治理中的巨大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存在,有效保证了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存进农民向公民的转变,是中国民主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突破点。站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来看,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底层的民主化尝试,展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进方式。它的完善和发展必须依赖于有利的外部制度和法律支持,实现村民探索与国家支持的合理互动。因而,我们必须从国家宏观发展的角度来大力推动,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