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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专业标准》知识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局直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构建教师专业标准体系,根据教育部、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津南区教育局定于11月底开展《教师专业标准》知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照我区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的在职教师(含2012年新参加工作且尚未定级的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作为此次参加区级测试人选,剩余人员由各单位组织测试。
二、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测试形式
闭卷笔试。教育局按中学、小学、幼儿园三个学段分别命题。
四、测试内容
《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做好备考工作,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2.测试成绩纳入本人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末绩效考核,对测试不合格或应参加而未参加测试的教师由学校在绩效考核中酌情减分。
3.各单位培训干部认真核对需测试人员,并于11月6日前将《2012年津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测试教师报名表》加盖公章报送到人事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nnanpeixun@126.com邮箱。
附件:《2012年津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测试教师报名表》
教育局人事科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