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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能代表代表的代表议案,神马冷笑话都是浮云
深圳市代表马化腾一改去年开两会不提建议、议案的作风,联合23名代表提交了本次会的一号议案--关于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大谈委屈:大战一个月没有“劝架方”。
【被代表】: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会提案。看来3Q大战还未结束,马化腾将力挽狂澜,在两会为企鹅赢回颜面。
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表示“„躲猫猫‟多少有些炒作”。
【被代表】:对不起,乐青车祸又炒作了。
北京市政协委员任志强指出,房地产是北京发展的重要支柱,住房价格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任志强同时认为,过度扩张保障性住房建设,占用巨大的土地资源,使得房地产投资量缩小。
【被代表】:买不起房???人品问题。
“医改如果成功了,是全国人民的悲剧!我敢这么说,就甘愿受千夫所指,不怕被人骂!”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尧王制药总经理宗立成刚刚抵达北京就爆出惊人之语。
【被代表】:多虑了,现在全国人民都生活在人间喜剧。
公文互抄惹出的笑话
前段时间,在“中国消防在线”网站上,河南开封市消防支队与河南漯河市消防支队的宣传稿件如出一辙,被网友戏称为“开封指导漯河”。近日,河北邯郸再出类似闹剧,当地报纸刊登的一篇标题为《打造邯郸“首善之区”》的文章,与山东青岛市山南区之前在报纸发表的领导讲话稿,如出一辙。(7月7日法制日报)
“开封指导漯河”,尚属省内兄弟城市间的互相“借鉴学习”,而河北的邯郸市,却是“抄”出了本省,抄到了山东青岛,上演了一出现代版、官方版的“邯郸学步”。
虽然事后两地的相关政府部门都出面解释,声称抄袭稿件的皆不是正式工作人员,开封市的抄袭者是外聘文职人员,而邯郸市的抄袭者是实习生。事后,这两人都被辞退了,算是给公众一个交代。但这种处理方式,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是在找替罪羊。因为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于是外聘人员抄袭还是实习生抄袭,而是为什么这种抄袭的稿件,能够通过层层审核,光明正大地发表在报纸和政府的官方网站上?
不管是外聘人员还是实习生,他们抄袭的稿件,发表的时候都不是署自己的名字,而是署领导的名字。那么,作为署名的领导,你难道不应该承担把关不严,领导不力的责任吗?这到底是对外聘人员和实习生的充分信任,还是一种管理上的混乱和工作态度上的敷衍塞责?
当然了,这样分析,仍旧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实质就是一个地方的宣传稿,领导讲话稿,为什么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仍旧能够通用,能够通过层层审核蒙混过关,甚至在媒体上广泛传播?比如青岛和邯郸,相隔几百公里,地理条件、城市规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内外环境等等都毫不相同,政府宣传当地政绩的文件为何能够互相克隆,不差分毫?
这只能说明,这些政府官文,都是些放之四海而皆准,放到哪里都讲得通的官话、套话、空话,因为也只有官话、套话和空话才能什么地方讲,什么时候讲都不会不合时宜,不会水土不服。而那些针对本地客观实际,反映本地真实情况的官文,是没法抄袭,更是没法“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所以,与其把矛头对准官文抄袭,批判“开封指导漯河”,不如多关注一下时下官文的套话连篇、空洞无物、脱离实际。
由“史上最牛公文”想起陈毅元帅的笑话
有一个关于陈毅元帅的笑话曾经广为流传,上了年纪的人可能都听说过:“*”期间,在一次批斗陈毅元帅的大会上,陈老总忽然喊出一嗓子:“请同志们打开《毛主席语录》第273页。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陈毅是个好同志。”毛主席的确说过“陈毅是个好同志”,但这句话并没有编进《毛主席语录》,而且,《毛主席语录》只有272页,没有第273页。据陈毅元帅的儿子陈昊苏介绍,这个笑话未必真有其事,“人们对许多老干部挨批斗不理解、不满意、不高兴,所以编出这样一段政治笑话”。显然,陈毅元帅的这个笑话显示的是幽默,幽默的背后可以作深层次、多层次的解读。
现在,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政府也玩起了这样的幽默,他们对一处生态大棚项目进行强拆时,出具的强制拆除决定书竟然依据两个不存在的法条,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公文”。他们强拆的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3条、第73条,但这部法律总共只有第70条;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65条,而这部法律总共才64条。
看似相同的幽默,其实质却有天壤之别。陈毅元帅的幽默体现的是革命者的智慧,而阳坊镇政府的幽默却显示了权力者的无知;陈毅元帅的幽默是永远流传的佳话趣谈,而阳坊镇政府的幽默却只能留下耻辱和笑料;陈毅元帅的幽默是过去时,我们可以一笑了之,昌平区阳坊镇政府的幽默正在发生,是一个需要严肃看待的大问题。
这是一个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大问题。政府的一言一行都要有法律依据,而阳坊镇政府依据的法律条款根本不存在,是“法外之法”,这样的行政行为有何合法性可言?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相关官员根本不知道这两部法律的内容,他们想干什么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和需要,压根不去查一查法律依据;二是,他们也许知道自己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但为了吓唬老百姓,于是随口编造法律条文为自己助威。
这件尴尬事被曝光后,阳坊镇政府虽承认“引用不存在法条”违法,但坚称强拆无过错,因为承租户“非法占地”属实,主要证据是昌平区国土资源分局曾出具确认函。这倒是揭示出一些地方官员不懂法的一个重要原因:原来他们自己从来不学法,也不懂法,他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只是上级的文件、态度、讲话之类。在只对上级负责的体制下,官员只要执行上级的指示就行,自己不需要学习法律,这或许是一些官员不懂法的根本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