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动态管理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质护理病房推进方案”。
“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动态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医院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为调动广大护理人员
工作积极性,扎实有效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开展,使优质护理服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护理部对全院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定期评价,评选“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引入激励与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必须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一)各项护理质量考核≥90分。
(二)优质护理服务病房专项考核≥95分。
(三)护士培训考试合格率100%(操作合格90分、理论 合格85分)。
(四)健康教育覆盖率100%,患者对健康教育知识的知晓率≥85%。
(五)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8%。
(六)医护人员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8%。
(七)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
(八)护士掌握分管病人病情(“八知道”等),专科护理措施到位。
(九)病房环境达到“整洁、舒适、安全、安静、温馨”。
(十)病房无护理投诉、纠纷及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三、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一)考核频次: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进行综合评价一次。
(二)考核标准:依据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考核标准》、《医院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护理质量考核。
(三)评选“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全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进行综合评价,对于符合“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标准的病区,命名“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
四、激励政策
(一)“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实行整体护理收费:按照济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住院患者分级护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即:一级整体护理:40元/天,产科60元/天;二级整体护理:30元/天,产科40元/天;三级整体护理:20元/天,产科20元/天。
(二)“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绩效工资上浮10%。
(三)“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护士长职务补贴上浮10%。
五、“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动态管理办法
(一)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进行综合评价一次,符合“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标准的病区,按激励政策执行整体护理收费和相关奖励。
(二)已被评为“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的病区在综合评价中如质量下滑,不符合“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标准,首先给予黄牌警告,限期一月整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者,取消上述激励政策。
(三)新申报“优质护理服务标杆病房”的病区,在充分准备及科室自查的基础上,向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按激励政策执行整体护理收费和相关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