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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
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根据*委组织部、*编办及*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关于实行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意见》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五凭四事一潜力”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局公开招聘**主任一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争职位:**主任。
(二)报名条件1、1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中文及相关专业;
3、现担任正科级职务;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即**年*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即*年*月(含)以
前任职;
4、具有*市户口;
5、身体健康。
(三)选拔范围。**局范围内公开选拔。
(四)方法程序。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分别报*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审批。实施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在局机关内公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局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3、笔试与面试
竞争上岗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照各占50% 合成综合成绩,依据成绩高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由*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由局党委(党组)组成的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小组由本单位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不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并须经*委组织部或*人力社
保局批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分钟。面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面试允许本单位未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旁听。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局机关内公布。
4、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务资格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局机关组织全局(民主测评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单位规模较大的,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干部职工参加民主测评会,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实行量化计分,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各档次分数分别为100分、50分、0分。民主测评主体分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两类,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分数的50%。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5、讨论决定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研究决定时,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就拟任人选进行表决。
6、任职
对拟任人选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满,拟任人选无影响任用因素的,将干部任免的相关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委组织部、*人力社
保局办理任职手续。报送的材料包括:关于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情况报告、竞争者每一环节的分数及综合成绩、公示结果报告及任职请示、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纪要、拟任职干部任免审批表、拟任职干部考察材料等。办理任职手续后,**局将各职位任职情况报*编办备案。
对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每个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经*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同意后,适当简化竞争上岗程序或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组织直接任命。在办理任职手续时,将民主测评结果、任前公示结果、考察材料、任职请示等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委组织部或*人力社保局审批。
对通过竞争上岗新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按照试任职务履行相应职责,行使相应权利,享受相应待遇,参加任前培训。试用期满,**局将对试用干部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作风、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一般采取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占60%(含60%)以上的为合格,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任免机关批准其试用任职时间起计算。民主测评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免去试任职务,按照本人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并办理任免手续。
在竞争上岗中调任为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其试用期的设置、考核与管理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执
行。
(五)时间安排。2011年月日开始。
(六)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监察科、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七)纪律要求。
1、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正、公平,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
4、面试考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5、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