焱丰2:播音高职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焱丰2播音高职称”。
关于2011年度申报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播职改办[2011]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电局(台)、人事局(职改办),省广电总台,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精神,经报省职改办同意,现将2011年度申报播音专业中高级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1年度申报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湖北省播音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次测试的组织、考务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测试对象
符合鄂职改办[2011]8号文规定,拟申报评审2011年度湖北省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未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方法
本次测试采用面试方法进行。凡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面试人员,面试时应先回答由测试专家提出的论文答辩题1个;基础知识题1-2个;专业知识1-2个,然后由专家分别对面试人员进行朗读指定材料等实际应用能力测试。
四、报名方法和相关日程安排
参加面试人员采用邮递方式提供能反映本人最高水平的论文或理论文章1-2篇,连同《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论文及登记表均为一式三份)一起寄至湖北省播音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处),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2010年4月30日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8日 上午8:30 面试地点:汉口湖北文艺广播频道1楼
联系人:湖北省播音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柴汉
联系电话:027——87845490
五、测试结果使用
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规定,本次水平能力测试通过率控制在70%。合格证由省职改办统一负责印制,评委会办公室下发。
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07、2008年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期顺延。
六、测试费用
2011年度申报播音专业中、高级职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级100元,中级50元。
2011年3月28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任播音员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并从事一级播音员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播音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并从事一级播音员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播音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并从事一级播音员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一级播音员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一级播音员工作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播音指导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播音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
(2)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4篇以上,或获全国播音论文一等奖,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著1部。
2.破格申报主任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播音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或2项二等奖或2项省级一等奖;
(2)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过具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获全国播音论文二等以上奖。申报评审播音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古汉语或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评审条件(主任播音员)
1.理论水平
(1)掌握播音专业发展动态,能提出建设性的改革方案或业务研究课题。
(2)系统掌握播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播音创作规律,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
(3)能进行调查研究,写出有独到见解的调查报告。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2.工作能力
(1)始终坚持在播音岗位上工作,能圆满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有较强的采编、策划节目的能力,新闻播音规范流畅,有显著的业务专长和特色。具有较高的文学水平、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有较高的知名度。
(2)能担任一定层次的培训教学任务,具有指导中、初级播音人员工作、学习和解决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3)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甲等标准。
3.业绩与成果
(1)播音作品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2项以上。
(2)播音论文获省级二等以上奖。
申报材料的种类
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可继续使用“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系统安装程序(有单位版和个人版两种)和申报材料中所需的各种表格可在湖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www.daodoc.com)、湖北省人事厅网站(www.daodoc.com)下载。播音专业人员申报晋升各等级任职资格具体条件也可在湖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www.daodoc.com)查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由单位汇总提供;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11份。(可由“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版)”自动生成导出;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一式2份;申报中、初级1份。评审表首页必须贴申报人照片,复印件无效。(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购买)
4、最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各1份。
5、本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现任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6、省人事厅核发的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试以及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或经相应职改部门审查同意的免试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中级以上);播音专业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7、职称申报材料单位公示结果证明
8、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
9、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的,须填报相应的审批表。
10、业务工作总结1份(打印件);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发表的附封面和目录;交流的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1、提供本人播音录音带或刻盘光碟1盒(张),新闻、专题节目各录制10—15分钟。(广播播音员提供盒式录音带;电视播音员提供通用格式光碟)
报送材料的要求
1、评审材料原则上集中报送,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单位公示七天以上,单位提供公示证明。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业绩成果等要严格把关,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复印件需经有关部门审验盖章。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已交付的评审费按规定不予退还。
2、上述第二条中的5——10项材料要按顺序写目录、编号并装订。其它项材料不要装订成册。
3、所申报材料所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用A3规格的纸张外,其他一律用A4纸幅面报送。(与本通知样式相同)
受理材料和评审时间
我办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武昌紫金村特1号 省广电局职改办(省彩电中心大楼1407室)联系电话:027——87845490 评审工作将在2009年4月31日前结束。
评审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中、初级职务评审费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150元、80元,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