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管理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活老师规章制度”。
生活老师管理细则
1.生活指导教师是学生公寓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管辖公寓内学生的生活安全和行为规范。
2.主动关心和爱护学生,把握公寓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3.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杜绝不明来历者进入学生公寓,确保公寓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4.早晨比学生起床时间至少早30分钟,在学生起床铃响前5分钟内打开寝室大门,以哨声督促学生按时起床,早晨和晚自修关大门提前10分钟。做好清寝工作及时清扫楼梯、过道卫生(每天两次)。
5.晚自修结束8:30分,熄灯前生活老师到各寝室核对人数,学生必须在各自寝室就寝,晚上学生就寝后要反复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学生安睡后才能休息(一般在23时后)。
6.生活老师负责每日及时开关大门工作(早晨6:00寝室开大门,7:30寝室关大门;中午11:30寝室开大门,13:50寝室关大门(冬令时间13:30);傍晚16:40寝室开大门(冬令时间16:10),16:00寝室关大门;晚上8:00寝室开大门,9:00寝室关大门)
7.生活老师负责对寝室纪律、卫生检查打分,在上午9:00前上交政教处。对于卫生不合格寝室,由生活老师通知班主任老师要求立即整改。
8.“双休日”学生离校后生活老师检查所有寝室(门、窗、水、电是否关)。学生“双休日”结束返校,生活老师必须在走廊上来回巡视。两名生活老师在寝室大门口值班(三人轮流制)。
9.“双休日”学生滞留学校,生活老师做好登记、统计节假日学生留寝人数,清除学生事故隐患。
10.“双休日”留校生管理严格要求,禁止男女生互相串门,禁止夜不归宿,发现情况马上通知班主任查找,落地找人。
11.寝室硬件损坏,查出责任人并落实到班主任要求赔偿及时把报修单上报总务处。(学生损坏公物必须及时协助班主任落实寝室责任人赔偿)。
12.协同政教处定期召开楼层长/寝室长会议,负责定期召开寝室长会议了解公寓学生情况,传达管理部门要求。
13.定期积极参与“文明寝室”、“文明寝室长”的评比、推荐和监督工作,每月底及时统计,对考核分数达到处理分数学生名单及时上报政教处。
14.遇到学生伤病,生活上要给予更多关心爱护。上课期间(包括自修课)学生不准进入寝室,特殊情况必须班主任假条进入寝室,生活老师密切关注直至正常放学。
15.上课期间,生活老师可以在校休息。
16.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在处理后或处理的同时与相关班主任和政教处联系。
17.与政教处保持密切联系,每日掌握并及时汇报学生寝室情况和违纪处理情况。
18.生活老师每大周至少一次互换检查,评比生活老师寝室管理情况并登记,汇报到政教处作为年底生活老师奖金发放标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