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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额货币资金管理工作规范
一、大额货币资金的范围
大额货币资金指现金1万元(含1万元)以上,或银行支票、汇款等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资金。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大额货币资金的支付、交缴、调配等。
二、大额货币资金支付工作规范
(一)大额货币资金支付的规定
1.当天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借款或报销金额在1万元以上,须提前1天通知所在校区财务处,否则开出现金支票。
2.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借款或报销金额每次在5万元以上,须填写“资金使用计划表”并提前2天交到所在校区财务处。
(二)大额货币资金支付相关附件的审核
大额货币资金支付时根据以下不同业务种类提供相关附件资料,资金使用人必须保证所附各项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1.大额教职工酬金和学生奖助学金发放,须出具所依据的文件、发放人员名单及具体金额签收明细表;如委托银行代发必须按银行要求提供电子文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发放明细表,并填写已纳税声明文书。
2.大额差旅费(含出国差旅费)报销,须提供出差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出差实际支出内容填写并经审批的差旅费报销单,与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内容相符的合法票据,如为电子机票必须附上售票飞机场打印出来的行程单;出国飞机票报销必须提供登机牌、发票、机票。
3.大额科研经费报销,须提供科研项目相关的文件或证明材料,以及为完成该科研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票据。
4.大额设备、材料、固定资产等购置及工程项目维修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已签署的合同及其附件;
②支付进度款的,必须提供进度说明;
③设备、材料、固定资产、其他办公用品等购置类付款须有验收人签字,并提供验收单;基建项目、工程维修、绿化项目在2万元以下的须经后勤处审批,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需附上经审计处审计的工程合同书或结算书;
④收款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⑤收款单位与签合同单位不一致时,签合同单位须向学校提供付款委托书,特殊情况下还须签合同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⑥其他能够说明该项付款确有真实、准确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证明文件、法律文件;
⑦财务部门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
(三)大额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
大额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执行。
三、大额货币资金交缴工作规范
1.交缴大额现金,须填写现金送款单,将款项送存开户银行,并在交款当月的月底前尽快将现金送款单第三联送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2.交缴大额支票,须填写银行进账单,在支票有效期(10天)内尽快将支票通过财务处送存开户银行,并在款项确认到账当月的月底前尽快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3.大额汇入款项,须提前通知财务处,并在款项确认到账当月的月底前根据相关证明资料尽快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四、银行账户资金内部调配工作规范
1.各校区相关科室科长须实时了解所在校区各银行账户余额,当余额不能满足资金使用需求时,向财务处长提出资金调配申请。
2.相关科室根据学校账户情况提出资金调配建议,填写“资金调配单”,科长签名后上报财务处长和主管财务校长审批。
3.相关科室审核人员根据审批后的“资金调配单”进行账务处理,银行出纳根据记账凭证办理资金划拨。
五、定期存款工作规范
(一)办理定期存款
1.相关科室科长须对学校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测算,在保证学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定期存款调配申请,填写“资金调配单”。
2.上报财务处长及主管财务校长审批。
3.相关科室审核人员根据审批后的“资金调配单”进行账务处理,银行出纳根据记账凭证开出支票。
4.两名以上经办人持支票到银行柜台办理定期存款,并取得“定期存款证明书”。
5.经办人员将“定期存款证明书”交给科长登记,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
(二)定期存款支取
1.相关科室需要支取定期存款时,须填写“资金调配单”。
2.上报财务处长及主管财务校长审批。
3.经办人员向出纳人员签名领取“定期存款证明书”,到银行柜台办理。
4.取得回单后,相关科室审核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相关科室科长须准确核对收回资金的金额和入账科目,并及时登记备查簿。
(三)保管人
“定期存款证明书”由出纳人员进行保管。出纳必须妥善存放在保险柜中,并对定期存款明细及“定期存款证明书”的收取、领出情况进行登记,及时与账务系统进行核对。
(四)定期存款对账
每月向银行取得定期存款余额对账单,与账务系统定期存款科目进行核对。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定期存款进行盘点。
财务处
二○○九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