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指南(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审批指南
发文日期:2008-09-04 访问次数:3705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二、办理内容
(一)申请范围
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城区的外资、合资企业,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外地在渝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有营业执照; 2.法人资格证书。
(三)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经营正常的证明材料;
3.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书面报告,明确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人员范围。
(四)办理时限 收到企业提出的书面报告进行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三、办理机构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障局工资处。
承办机构及承办人:李成贵、周蜀生、田庆丰。责任人:方扬、曾孝忠。
办公地点:渝中区人民路13号,市劳动保障局大楼6032号房间。
邮政编码:400015 联系电话 63850037、63890913(传真)
四、收费情况 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办公时间:
冬季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30;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