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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坝片区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细则
一、学识水平
1.学历:中师、高中(专业考试合格)计2分,大专计3分,本科计4分(获学士学位另加0.5分);研究生计5分(获硕士学位另加0.5分);博士计6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2.骨干教师:国家、省、地、县级分别计5、4、3、2分;
3.普通话水平:三甲1分,二乙2分,二甲3分,一乙4分,一甲5分。
4.名师、名校长:国家、省、地、县、乡、片区分别计5、4、3、2、1、0.5分。
注:各项累计按最高级计分。
二、教龄与任职年限
1.实际教龄每年计1分。
2.获得现职年限每年计1分(在职离岗、处分期间不计年限)。
三、师德师凤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计10分。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未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学校酌情扣1-5分。
3.吵架斗殴或酗酒闹事,每次扣1-3分。
4.上级检查工作被通报批评的1次扣2分。
5.言行影响教职工团结的扣1-3分。
6.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其他规定且情节轻微的由学校酌情扣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