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关于开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昌平区政府”。
昌平区关于开展2011年度
国内引进人才专项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到昌平创新创业,全面推进“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建设,根据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1年国内引进人才专项工作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人才需求调查发布与人才引进工作的结合,进一步增强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形成以集中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测评选聘机制、重点产业单位广泛参与为特点的公开招聘新品牌,营造有利于用人单位广泛甄选人才的制度环境,逐步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引进人才新模式,吸引大批具有真才实学的优秀创新人才来昌创新创业,使引进人才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
二、工作安排
(一)人才需求申报(3月8日前)
各相关单位登陆“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信息系统”(网址:www.daodoc.com)。
联系人:彭振宇 联系电话:89741671 电子信箱:cpqdpk@163.com 密码:123456 附件:
1、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
2、人才需求岗位信息样表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昌平区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统计表》、《昌平区属地企业用工培训需求统计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领域
(一)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
(二)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企业;
(三)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等文化创意企业;
(四)机电产业、交通运输设备产业、医药产业等现代制造企业;
(五)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国有重点企业、各区县重点支持企业;
(六)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京投资企业、驻京研发机构、在京产业技术联盟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七)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人才需求岗位信息样表
关于在人才引进工作中
实行人才综合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引领带动高端、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增强北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我市引进人才政策,按照《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暂行办法》(京人发[1999]38号)的规定精神,现就引进人才综合评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引进人才要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既要坚持职称、学历等通用人才评价标准,又要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唯年龄,充分体现重能力、重业绩、重品行、重贡献、重潜力的评价标准。
二、引进人才综合评价机制要遵循“分级分类、同构异量、综合加权、动态改进”的原则,既要坚持统一的人才标准,又要体现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人才评价特点。
三、通过综合测评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范围是指不具备《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但能力业绩突出、用人单位急需的人才,以及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3年且现工作单位聘用1年以上的人才。
四、初次申请引进人才的企业单位应进行企业资质测评,对于企业运营绩效、社会责任和注册资本等各项评价指标加权得 8
分达到60分以上的企业具备申报人才引进单位资格。
承担国家、本市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或本市以及区域重点发展领域的重点企业及教育、卫生、医疗、科研等事业单位可直接申报。
五、按照本市产业规划和人才队伍需求状况,根据职位工作性质特点,对引进人才分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文化创意、高技能、创业投资等5大类进行分类评价。其中经营管理人才分为高层管理和中层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可分为工程技术、科学研究、经济业务、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卫生技术人才等六类,文化创意类可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创意设计、广告会展、旅游和体育人才等八类。
六、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创业投资类人才以及持居住证满三年的人才,分别从教育水平、年龄、工作时间、工作经历、专业成就、重要业绩、薪酬个税、受聘时间、个性品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上可直接引进。
七、对文化创意类人才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对于经北京市文化创意人才认定委员会文学艺术分会、广播影视分会、新闻出版(版权)分会、文博分会、创意设计分会、广告会展分会、旅游分会、体育分会等各分会评审通过的可直接申报引进。
八、引进人才综合测评以属地化管理服务作为主渠道,申请单位原则上应向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引进人才测评申请,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属国有企业、9
事业单位等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九、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报送材料的审核,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对于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对于个人提供虚假材料而单位审核失职的,暂停该单位申报资格。对于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十、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定期对通过综合评价已引进人才进行跟踪调研,对人才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引进人才综合评价机制运行情况,定期对评价指标及权重进行调整。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日后实施。
主题词:人才 引进 评价 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1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