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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贫困生的认定
摘要:近年来,国家加大对贫困生的扶住力度。但是,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影响了贫困生资助的效果。因此,找出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改进,能更好的做好贫困生的帮扶工作。
关键词:贫困生 认定 民主评议 责任追究
所谓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据教育部调查统计:目前普通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所占的比例为8%-15%”[1]。由此可见,高校贫困生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全社会都必须高度重视。这也符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
2007年5月13号,国务院下发了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八个文件提出要在全国逐步建立全新的高校贫困生资助。随着新的资助政策逐步落实到位,2008年全央财政将拿出308亿元用于大学生的资助,随着家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初步估算,每年全国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国家和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帮助贫困大学生,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无异于雪中送炭。但是,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具体评定贫困生时遇到的几个问题
1、“贫困生”不贫困
对贫困生进行资格认证,是判断贫困生的关健。但是迄今为止,我国现行的资助体制对贫困生的具体内涵和判断标准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校方判断学生是否贫困主要依据学生出示的家庭情况证明,这种认定标准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的确很难完全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不少家庭并不贫困的学生能轻易地从民政部门开到贫困证明。
作者简介:阎文静,女,汉族,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学历:硕研。吉孟卓,男,汉族,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学历:本科。张晓波,女,汉族,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学历:硕研。
2、真正的贫困生不愿声张
对于家庭确实困难的同学,有许多人却选择了默默退出。绝大多数贫困生有比其他同学更强的自尊心,这些同学更敏感。这些同学由于自卑心理,往往拒绝接受别人的帮助,更不愿让班级里其他同学知道自己贫困。
3、贫困家庭无力开三级证明
还有一些同学,由于父母是残疾人,没有能力去开三级证明,或者有些同学虽然家庭贫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却开不来三级证明,所以这些同学享受不到国家的帮扶政策。只能望“扶”兴叹。
二、对贫困生认定的若干意见
1、建立贫困档案。
对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要仔细核对学生的申请和三级证明。虽然家庭情况证明对某些人来说能够轻易开来,但是仔细核对,该证明还是有一定的真实性,比如:父母离异或者单亲家庭,这样的证明一般是真实的。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收入低,经济基础差的学生;(2)父母双亡或离异,经济失去依靠的学生;(3)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的学生;(4)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遭遇自然灾害,收入严重下降,本人患病,面临长期或短期经济困难的学生;(5)父母下岗,家庭经济来源减少或中断的学生;(6)家庭人口多,兄弟姐妹多人上大学的学生。
2、要坚持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
要求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学校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例如出具家庭户口簿、生病住院的病历及费用收据、家庭成员下岗证以及低保证明、家庭成员就读其他非义务教育学历学校的证明等材料[2]。
3、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讨论,集体决策。由申请建立贫困档案的学生陈述本人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日常消费的实际情况,全体同学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在不少于全班 80%同学的参加,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及相应档次进行票。根据投票情况,以参加评议学生三分之二以上投
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确定贫困生的范围和档次。申请学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贫困学生建档推名单及相应档次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向学校提供各种证明家庭贫困的材料,学生必须签订诚信档案,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果今后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除了追究学生本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出具证明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保证贫困材料的真实性。这样可以对部分弄虚作假的同学起到约束作用。
5、动态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贫困生档案应该是动态的,要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已经建立的档案的,定期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适度调整,并且通过班级民主评议决定。同时,贫困线的划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3]。使高校有限的扶贫助困基金及时地流向最需要的学生,及时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贫困生手中,促进贫困生的身心成长,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总之,贫困生的认定应该把握主要原则:学校自身认定为主,生源地证明为辅,发动学生的民主积极性,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做贫困生认定工作,必须有为学生热情服务的心,对学生负责,掌握第一手真实详情,发动学生积极参与,保护学生的隐私,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把握全局,关注强自尊心的家庭“特别”学生,以高度的责任心去精心处理贫困生认定工作,从而将资助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保证国家帮贫助学政策的顺利实施,创建和谐的班级,和谐的校园。
参考文献:
[1] 张剑峰,罗浪 高校贫困生的界定.江西教育科研!2005年第5期
[2] 王晓三 薛 深.高校民主评议贫困生制度评析[J] 法制与社会.2007,02,554.[3] 张剑峰,罗浪,赵燕 高校贫困生的界定 江西教育科研[J]2005,05,39-41.阎文静,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邮编:050026.邮箱:annieyan19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