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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的规定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定。加班分为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两种形式。
一、加班种类
(一)计划加班:(1)双休日(2)法定节假日
(二)应急加班:(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职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必须及时抢修的;(3)参观、考察、学习接待工作;(4)其他需要临时加班的。
二、加班申请表审批程序和填写时间
(一)加班申请表的审批程序
1、加班一至三天(含)审批程序:班长――室主任――分管领导;
2、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三天以上的加班审批程序:班长――室主任――分管领导――厂领导;
3、加班具体审批程序:
本人填写《加班申请表》,应根据加班一至三天(含)审批程序:班长――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本人应在半个月内填写是否调休或需支付加班费:①需申请调休的经厂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调休。调休时间根据本班组实际情况进行,调休人员应在2个月内调休完毕。需调休时应告之各室同时厂分管领导进行审批。如本人不调休、超时或经领导签批后不调休的,视作自动放弃休息。调休完后《加班申请表》由个人江总到各室,各室于考勤前报综合室。调休时间规定:加班4小时(含)以内调休半天,加班4小时以上调休一天。②需申请支付加班费的,经厂领导批准方可支付加班费,如厂领导未批准则安排调休。
(二)加班申请表应由本人填写(三班倒人员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除外)
1、员工平日延长加班:需在加班当天下午下班前一个小时填写《加班申请表》;
2、双休日加班:正常班员式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表》;
3、法定节假日加班:正常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三个工作日填写《加班申请表》;
三、加班工资的支付
1、确因工作需要,难以安排调休的,根据厂务会确定可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
(1)职工延长平时工作时间的(8小时外),按本人日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费。一天内加班累计不足6小时按半天计算,累计6小时以上(含)的按1天计算。
(2)双休日加班的,按本人平时日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费。一天内加班累计不足6小时按半天计算,累计6小时以上(含)的按1天计算。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个日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费。一天内加班累计不足6小时按半天计算,累计6小时以上(含)的按1天计算。
四、加班管理规定
各室、班组应加强对加班时数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加班。
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其它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
2、为了更好地加强加班时数的管理,各室、班组应严格执行加班提前申请的做法。
3、平时、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时数,做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时数尽量符合,室主任应对加班时数进行严格审核。
4、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的,必须在当天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提出申请,事后补填《加班申请表》。
5、支付加班费的申请表各室每月22日前报送综合室,由综合室统一处理。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报批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6、对于经常发生加班的室、班组,综合室应加强查证核实,并提出合理解决办法。
7、对于不按实际申请加班时数出工的,一经查实将按《运营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