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汉语言文学专业(本)毕业论文实施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
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电大、甘肃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及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工作规范的相关精神与具体要求,对我校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环节之一,是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步骤,旨在系统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使学生的专业素质得到提升。
(二)毕业论文原则上应为学术性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对于不申请学位的学生,在要求上可以更灵活一些,如可以写成综述性文章、赏析性文章等,可以用学生在学习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须提交原件)替代,也可以用学生在学习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2000字以上,独立创作或第一作者,须提交原件)替代。
(三)毕业论文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无论是否申请学位,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的撰写。修完全部课程后完成考核工作。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资格由分校(工作站)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中等水平的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周期(自确定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始,到论文答辩止)不得少于6个月。
(四)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上应当在汉语言文学专业及不同专业方向的范围之内。选题时应当结合我国语言文学研究、文学创作、教育实践的现状,并结合学生的职业特点和学习所长,选择应用性强或当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内容,鼓励学生对我国当前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也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更进一步的理论研究与总结,但毕业论文的内容不能与社会实践的内容简单重复。
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难易适度,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完成。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撰写毕业论文既是一项科研活动,同时也是学习过程的一个步骤。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
成果,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见附件一)供学生选题时参考,学生也可在参考选题外自主选题。选题应避免过度集中。
(五)毕业论文不得少于5000字,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六)毕业论文的格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封面。(1)标题:应在显著位置用大号字标示;(2)姓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3)申请学位级别:本科毕业生如果申请学士学位,必须标注清楚。(4)论文完成日期。封面格式见附件二
2.内容提要。必须有400字以上的内容提要附在正文之前。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客观反映,既要简洁,又要忠于原文。
3.关键词。从论文的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3-8个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排在内容提要的左下方,以显著字符标示。
4.正文。正文是毕业论文的正式内容,为使文章的脉络更为清晰,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大都有章节之分,而且要尽可能加上小标题,标示各个部分的内容要点。
5.注释。毕业论文的注释应该采用尾注的形式。
6.参考文献目录。参考文献目录是评定论文作者的研究状况及钻研程度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毕业论文的篇幅长、容量大,用作参考的文献多,所以毕业论文所列的参考文献的数目必须清楚、详细。
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毕业论文要制成电子文档。毕业论文结构、纸型、版式与用字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七)毕业论文的档案包括论文(定稿)、参考文献复印件(如系著作,只复印封面与直接参考部分)、经指导教师审定过的论文初稿、修改稿,答辩记录,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等内容,必须反映论文写作的真实过程。
二、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专业三年以上教学经历,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专业修养及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并取得省校综合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培训合格证。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员正确选题,收集文献资料,审阅学生写作的初稿和修改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完成稿。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的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在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修改指导,并保留指导记录或填写指导记录表,必须与学生进行一次以上的“面谈”。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耐心指导,热情帮助,又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包办代替。
每位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学校应按照学分折合工作量为指导教师计酬。
(三)指导教师的审批
各分校应及时将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信息录入省校综合实践教学网络管理系统,经省校复审后确定。
三、毕业论文的答辩
(一)答辩的目的毕业论文的答辩,是审查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作者对课题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是锻炼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也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之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答辩的组织
毕业论文答辩由省电大和分校(工作站)共同组织实施。组织答辩的分校要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见附件四),报省校审批后进行。省校对毕业论文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
各分校均应设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人数须为3人以上单数,由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家组成,设答辩主持人1人,由省电大进行审核。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1名,总人数须为3人以上单数,同时在电大有三年以上教学经历。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答辩主持人或由答辩主持人授权的教师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分工作,并对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答辩主持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经中央电大与合作高校统一培训、考核取得。
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设立,由3人以上单数的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组成,其中必须有一名秘书。答辩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答辩时不得担任答辩组成员,但可以列席参加。答辩小组应在认真审阅论文的基础上对论文做出初步评价,并在论文的研究范围内,提出相关质疑问题,要求学生进行
答辩;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论文,为学生评定毕业论文成绩。答辩时要做好记录,由秘书填写答辩记录表(见附件五)。
答辩程序为:1.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员的毕业论文。2.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3.答辩人用十分钟左右时间介绍毕业论文研究概况及毕业论文主要内容。4.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二至五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回答。5.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6.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毕业论文总成绩。
四、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考核内容
1.论文质量:应具备学术性、独创性、逻辑性、规范性。
2.答辩情况:答辩态度要端正、认真;对问题的回答力求准确、到位;语言表述要清楚、流畅。
(二)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分为四等,取得60分以上成绩者给予毕业论文的学分,评定标准如下:
第一类,优秀(85分-100分)
观点明确、新颖,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谨严,论证深入、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理论性,表明作者确实已经很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作者在答辩中有较为出色的表现。
第二类,良好(75分—84分)
观点明确,材料翔实、充分,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具有一定的新意,表明作者确实已经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作者在答辩中有较好的表现。
第三类,中(60分—74分)
观点明确,材料较为翔实,结构完整,论证有力,语言通顺,格式规范。从总体上看,文章没有明显的漏洞或缺欠,表明作者已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素养,并且能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作者能够正确地回答问题。
第四类,不及格(59分以下)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便为不合格:观点不明确或明显错谬;内容空泛或材料虚假;结构不完整,缺少层次感和逻辑性;语言不够通顺,病句或错别字较多;格式不够规范,不合乎文体特征;字数少于5000字;有剽窃、抄袭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成绩评定的步骤和办法
1.指导教师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给出论文初评成绩,答辩组根据初评成绩和答辩情况给
出论文综合成绩。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见附件六。
2.毕业论文成绩应在答辩结束时当场公布,论文综合成绩和评语一同记入学生成绩册中。成绩评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各分校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成绩予以审核。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20%。
4.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毕业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允许重新答辩一次。但重新答辩的时间顺延至分校(工作站)下学期组织答辩时进行。重新答辩成绩只记及格或不及格(60分或59分以下)。
6.毕业论文经审核后成绩在60分以上(含)者给予5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未完成毕业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不计学分。申请学位者毕业论文总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含)。
(四)论文的报审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分校和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各分校答辩委员会对评定的成绩予以审核。
各分校应于毕业论文答辩评定工作结束一周后,将学生论文定稿上传至甘肃电大综合实践教学网络管理系统,并将《甘肃电大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七)报送省电大教学指导中心办公室。经省校复审后报中央电大,由中央电大和武汉大学进行验收、抽查和认定。
五、毕业论文的组织实施
省电大主要负责根据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拟定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对分校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督察,审核其报批的工作计划及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论文材料和成绩。各分校应按照省电大的要求,具体组织落实毕业论文环节的各项工作。
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各分校对此必须给予充分重视,并在组织管理及时间、人员和物质保障等各个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该项工作高质量地进行和完成。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模式,把综合实践教学工作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联系人:韩翠玲
联系电话:0931-8724969
E-mail:hancl@gsrtvu.cn
附件1: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附件2:毕业论文封面
附件3:毕业论文写作格式
附件4:答辩申报表
附件5:答辩记录表
附件6:甘肃电大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附件7:甘肃电大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
甘肃电大教学指导中心文法部
2011年4月